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甘肅省張掖市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有天然植物702種,其中飼用植物378種,總儲草量18億公斤,理論載畜量121萬個羊單位。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宰前活重44.07千克、胴體重21.8千克,屠宰率49.61%、淨肉率56.35%、眼肌面積14.21厘米,肉色鮮紅,大理石紋豐富,吸水力和熟肉率高、保水性強,肌節長,剪下力低、嫩度好,風味鮮美。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
  • 產地名稱:甘肅省張掖市肅南裕固族自治縣
  • 品質特點:肉色鮮紅,大理石紋豐富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1925號
  • 批准時間:2013年04月15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宰前活重44.07千克、胴體重21.8千克,屠宰率49.61%、淨肉率56.35%、眼肌面積14.21厘米,肉色鮮紅,大理石紋豐富,吸水力和熟肉率高、保水性強,肌節長,剪下力低、嫩度好,風味鮮美。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

營養價值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新鮮羊肉中各成分含量分別為:水分≤74.0克/100克、乾物質≥25.8克/100克、蛋白質≥21.2克/100克、、脂肪≥2.4克/100克、灰分≥0.95克/100克、碳水化合物含量≥1.0克/100克,18種必需胺基酸含量豐富,總量≥16.5%、必需胺基酸含量≥6.5%.超過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理想標準。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

產地環境

  • 自然氣候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除明花鄉外,屬高寒半乾旱氣候,溫差大,四季分明的大陸性氣候特點和水熱顯著、垂直地帶性變化的高山氣候特點兼而有之,乾旱、低溫、寒潮、大雪、冰雹、秋季連陰雨及霜凍為主要災害性天氣。年平均無霜期127天,平均日照時數2665小時。冬春季長而寒冷,夏秋季短而涼爽。年平均氣溫4℃左右,年平均降水量253毫米,蒸發量1828毫米。各季平均風速以春季最大,夏季次之,秋季最小。年平均風速大多大於2.5米/秒。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
  • 土壤特點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總土地面積3583萬畝,其中耕地9.1萬畝,占0.25%;林地497萬畝,占13.78%;可利用草原2133萬畝,(冬春場1147萬畝,夏秋場986萬畝),占59.5%;石山、冰川、河流面積944萬畝,占26.34%。已探明金屬礦、非金屬礦22種,分布227處。草地類型有山地荒漠、山地荒漠草原、山地草原、山地草甸草原、山地草甸和高山草甸等,此特點決定了以牧為主的經濟結構和畜牧業以細毛羊、氂牛為主要畜種兼有多種畜種的畜群特點以及草地分季分帶利用的特點。土壤類型有高山草甸土、亞高山灌叢草甸土、高山草原土、亞高山草甸土、山地黑鈣土、栗鈣土、黑鈣土、灰鈣土等,此特點決定了適於畜牧業發展的可牧、可林、可圍欄、可建人工草地的特點;
  • 水資源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境內有大小河流33條,石羊河、黑河、疏勒河橫貫全境,年徑流總量43.11億立方米,水源補給除積雪和降水外,冰川占有很大的比重,總儲量159億立方米。
  • 動植物資源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有天然植物702種,其中飼用植物378種,總儲草量18億公斤,理論載畜量121萬個羊單位;喬灌木樹種103種,以青海雲杉和祁連圓柏為主,雲杉占90%以上。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

歷史淵源

裕固族人民的飲食,牧區以酥油、格粑、乳製品為主,農區以糧食、蔬菜為主。款待客人要獻全羊或羊背子。
公元11世紀中葉到16世紀,河西回鵬人與鄰近各族相融合,逐漸形成了裕固族。
明朝初年,裕固族東遷入關,在祁連山一帶放牧,史書上曾稱他們為“黃番”、“西番”等。他們自稱“曉平爾”、“灑喇堯乎爾”。
1953年,裕固族人民擅長造型藝術,他們編織的毛袋、毯子和馬緩繩都織有圖案,婦女的衣領、衣袖和布鞋上繡著各種花、草、魚、蟲、獸等,色彩絢麗諧調,獨具特色。
1958年後,裕固族改用藏式方形帳篷,帳篷用氂牛毛和綿羊毛織成毯子後縫製而成的,既遮風又擋雨,便於拆卸和搭蓋。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

生產情況

2009年6月末,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各類牲畜飼養量達到105.12萬頭(只),其中:綿羊84.4萬隻(甘肅高山細毛羊61.84萬隻),占80.3%。年末存欄各類牲畜59.39萬頭(只),其中:綿羊46.93萬隻(甘肅高山細毛羊38.64萬隻),占79.02%。出欄各類牲畜42.11萬頭(只)。全縣絨毛、肉類產量分別達到194萬公斤828萬公斤。全縣農牧業增加值達到1.95億元,其中牧業增加值1.48億元,占76%。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6098元,其中來自畜牧業方面的收入4331元,占78.4%。年飼養量85萬隻,年產羊肉6000噸,產毛2000噸。

產品榮譽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皇城鎮、康樂鄉、大河鄉、馬蹄鄉、白銀鄉、明花鄉、祈豐鄉等7個鄉鎮76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90°20′00″-102°13′00″,北緯37°28′00″-39°49′00″。

質量技術要求

  • 生產技術要求
1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生產技術
1.1飼養管理
由於綿羊的生物學特性和採食消化能力所決定,綿羊是適合以放牧飼養為主的草食家畜。天然牧場是羊的主要飼料來源。通過放牧,羊能廣泛採食各種青綠飼料,獲得完全營養,不僅能滿足營養需要,而且也有利於羊只的生長發育和健康。因此,養羊生產中儘可能多採用放牧方式,在冬春枯草期給予適當補飼。
具體執行甘肅省地方標準:DB62/T1779-2009《肅南縣甘肅高山細毛羊飼養規範》、DB62/T1780-2009《肅南縣甘肅高山細毛羊飼養規程》
1.2疫病防治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NY5149要求進行。
具體執行甘肅省地方標準:DB62/T1781-2009《肅南縣甘肅高山細毛羊疫病綜合防治規範》
2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屠宰加工流程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屠宰加工流程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屠宰加工流程
3工藝描述
屠宰的細毛羊來源於純天然、無污染的大草原。為了更好地控制和預防肉羊的疾病,加強肉羊產品獸藥殘留的控制及消除各環節潛在的物理、化學、生物污染危害,加工廠應建立產業化服務,從引種、飼養、用藥、圈舍管理、收購、屠宰加工的管理體系以有效保證肉羊的來源安全性。
在活羊進行宰殺加工冷藏的過程中,都經過嚴格的宰前、宰後檢驗,檢疫驗收整個過程中對羊肉產品可能造成的污染,產品經過真空等方式包裝後在-25ºC以下,低溫速凍,-18ºC以下低溫冷藏。
(3.1)宰前檢疫對象
口蹄疫、癢病、小反芻獸疫、綿羊痘和山羊痘、炭疽、布魯氏菌病、肝片吸蟲病、棘球蚴病。
(3.2)產地檢疫
貨主在運輸動物之前,應當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3.3)屠宰檢疫
應當按照國家屠宰相關規定執行。
(3.4)屠宰管理
包括宰前管理、宰前休息、宰前禁食、供水、宰前沐浴以及屠宰流程
(3.5)分級加工
(3.6)成品檢驗與貯藏
成品在包裝前,質檢員將品名、規格、生產日期、批次、數量進行驗證;將成品、半成品、次品記錄登記,分門別類進行凍結。
(3.7)產品銷售
銷售單位在出貨時必須嚴格按照食品的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認真的檢查,拒絕不符合標準的產品流入流通環節,以免發生食品安全事件。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安全要求
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產品質量達到農業行業標準《NY5147-2008無公害食品 羊肉》,產地環境按照標準《GB//T18407農產品安全質量 無公害畜禽肉產地環境要求》,生產過程和加工控制按照《肅南縣甘肅高山細毛羊生產技術規程》的規定執行。養殖為全天然放牧。
包裝標識等相關規定
分級:產品分級分為甲級、乙級二個等級,符合上述外在感官特徵、內在品質指標及安全要求的定為甲級羊肉,次於上述標準的,定為乙級羊肉,甲級以上產品允許使用“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地理標誌。
標識: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的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註冊標識標識)。
包裝:銷售的羊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包裝。應採用防潮包裝,包裝材料應採用乾燥、衛生、無毒、無污染的塑膠或其他包裝物。
運輸:產品在運輸中應冷凍,嚴禁日曬、雨淋,運輸工具必須是冷藏車,清潔衛生,不得與有毒、有害、潮濕物品混裝、混運。
貯藏:產品應在冷凍或冷藏條件下貯藏,貯藏溫度最好控制在-5℃以下。不能與腐蝕、有毒、有害物品共同貯藏。
  • 標誌使用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肅南甘肅高山細毛羊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
(5)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使用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7)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