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段法官說維權

聽段法官說維權

《聽段法官說維權》是2011年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段開宏。

基本介紹

  • 書名:聽段法官說維權
  • 作者:段開宏
  • ISBN:978-7-109-15638-8
  • 頁數:308頁
  • 定價:30.00元
  • 出版社中國農業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年8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880mm×1230mm 1/32
編輯推薦,目錄,作者簡介,

編輯推薦

段開宏的《聽段法官說維權》的首要特點是行文輕鬆幽默,一改其它法律書籍莊重嚴肅的面孔。
該書的最大看點在於:橫向聯繫。以人生演進為經,重點講述《侵權責任法》;以權益維護為緯,橫跨實體法和程式法。將生活中常見的侵權行為及維權活動,用淺近的述說方式進行囊括;將散見於不同法律檔案中的相關規定橫向聯繫起來。在眾多的法律條文支撐下,讓各種法律制度以豐滿和充實的姿態呈現在您面前,使您能夠較為全面地把握相關的法律制度,使人生面臨的風險、擁有的實體權利和維權之道緊密聯繫。這雖然比不上單獨就某一種侵權行為進行維權的書籍那么專業,但可能會更實用。

目錄

導語 用文字建一座法律親近尋常百姓的橋
第一章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維權
降低您的風險
維權專列
一、交通事故現場
1.您在交通事故現場
2.交警來到現場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及其覆核
1.檢驗、鑑定及其他
2.交通事故認定書
3.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覆核
4.交警依法調解
三、索賠:您得有證據
1.可以獲得哪些賠償呢
2.醫療費、誤工費及其他
3.殘疾賠償金
4.被扶養人生活費
5.死亡賠償金
6.精神損害賠償
7.財產損失
8.舉證責任以及對證據的要求
9.法院調查和證據保全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1.民事法律關係
2.憑什麼說他構成侵權
3.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4.誰可以作原告
5.被告如何確定
6.糟了,肇事者逃逸了
7.慎重提出您的訴訟請求
8.法律適用規則
第二章 病人權益的維護
第三章 未成年人權益的維護
第四章 產品損害維權
第五章 飼養動物損害和物件損害維權
第六章 因公傷亡維權
第七章 要求國家賠償
第八章 人格利益維權
第九章 維權的多種方式
結束語:愛與哀愁
附錄 本書涉及的法律檔案索引
出版後的反響
《聽段法官說維權》書出版後,得到了領導和讀者的好評,其中西雙版納州人大主任評價“為大家做了一件大好事!”,州司法局朱秀芬副局長評價到:“在工作很辛苦的情況下還寫出了這么好的書,真是不容易,為社會大眾造福了,也是對普法工作的極大支持。”遠在江蘇省泗洪縣的一名讀者對該書給予了很高的評價,這在作者的空間裡有記述。西雙版納電視台第一套9月28日和9月30日的《新聞趕擺場》欄目及其他媒體分別進行了報導。2011年11月30日雲南昆明的《都市時報》(第44版)“奔流雜誌·人物”版,以《景洪法官段開宏:寫書教人維權》為題進行了專題報導。另:作者還在其空間裡發表了《開宏對<聽段法官說維權>一書的勘誤》。
導語
用文字建一座法律親近尋常百姓的橋
十年以前,我曾去法庭旁聽過一次,當時懷著好奇的心態去破除神秘感;五年以前,家人遭遇了一次輕微的車禍,當時我已經在學習法律了,但仍不知道維權的路該如何走;現在,我在法院工作,更切身體會到:法律離我們這么近,但離需要它的人卻總是那么遠。
所以,為了我的父母兄妹,為了我的朋友同學,為了我素不相識的人,為了日常生活中需要相關法律知識的人,我把我讀到的、見到的、想到的內容寫下來。我試著架起一座橋,一座隨時可以通行的橋,一座成本低廉的橋,它能讓法律走近我的親朋好友,親近尋常百姓,讓大家在平時就努力化解生活中的法律風險。
因為我最初是從“假如我死了”這個節點開始思考,後來也是沿著這種思路進行寫作的,於是給本書命名為《風雨人生之假如我死了》,後來因為出版需要將書名改成《聽段法官說維權》,還是讓我繼續按照當初的思路來說吧。
一、活著真好,好好珍惜!
生命常常是脆弱的。
平平常常的一天,平平常常的一個人,可能被宴會上突然炸裂的啤酒瓶玻璃碎片擊中要害而奪走性命(產品缺陷致人損害);
或被疾馳的汽車撞翻當場斃命(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
或因感冒住院被醫生誤診導致撒手人寰(醫療損害);
或因遭受環境污染患上罕見的怪病而撇下白髮雙親和孤兒寡母(環境污染損害);
或在回家途中被突如其來的惡犬咬傷一命嗚呼(飼養動物致人損害);
或在履行職務過程中葬身山崖(因公殉職);
或被歹徒從背後敲了一悶棍而命歸黃泉(犯罪行為侵害)
……
世事無常,危險無處不在。因此,我要大聲說:生命可貴,好好珍惜!
當我們在路上時,我們是行人或駕駛人;當我們在醫院就醫時,我們是病人;當我們買牛奶時,我們是消費者;當我們在單位上班時,我們是職工……一旦出了事情,我們面臨的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大堆法律問題。
也許有人要說:不是還有維權的途徑嗎?
我明白無誤地告訴您:“維權是需要成本的,甚至代價很大並且不一定能成功。事後補救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預防——降低風險是最好的維權!”
我們處理的事情一般可以分為重要的事情和緊急的事情。大多數人做事情都是以壓力為導向的,壓力之下,總覺得非要先做緊急的事情,而忽視了實質上更為重要的事情。比如治病是緊急的事情,而鍛鍊身體則是重要的事情,如果不鍛鍊身體保持健康,就會常常因為病痛而煩惱。同樣,事前預防雖然不如事後補救緊急,但卻更為重要,如果不注重事前降低風險,等受到損害時再亡羊補牢,則只能是退而求其次了。正因為如此,本書始終突出了一個理念——“首先要降低風險,其次是依法維權”。
生活中存在很多風險,是冒險還是避險?您心中可能有一個初步答案了。
二、本書的用法
閒時備下忙時用,忙時用來不被動。《聽段法官說維權》這本書,可以作為家中常備書之一。這本書應當平時有空就讀讀,而不要等到權利被侵害時才來讀。什麼樣的態度決定什麼樣的生活,平時積累下一些法律知識,可以幫您避開不少危險,也能幫您在遇到問題的時候不至於慌亂無措。
法律給大家的印象是“枯燥”,而我追求的閱讀感受卻正是“輕鬆”。因此,我試圖用具有國中學力的普通百姓能夠讀懂的語言,選擇普通人能夠見到、想到、基本上能夠做到的內容來寫。除了引用法條外儘量用短句,並且對相關的法律原理不作過深的探究。我用簡潔的話語引導您在浩如煙海的法律條文中,找到相關的法律規定,因為我想,相關的讀者只要能略知三四即可,要想深入學習還得找更為專業的書籍。
除了法律以外,書中還穿插了不少小案例、小故事,因為用故事來講道理是人們最喜聞樂見的形式。順便說一下,除部分真實事件外,書中涉及的事例、人名等均為虛構,若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對號入座。此外,其間還加了些我的生活經驗和想法,難免有失偏頗,但我的目的只有一個:實用。
在結構上,《聽段法官說維權》的最大看點在於:橫向聯繫。以人生演進為經,重點講述《侵權責任法》;以權益維護為緯,橫跨實體法和程式法。將生活中常見的侵權行為及維權活動,用淺近的述說方式進行囊括;將散見於不同法律檔案中的相關規定橫向聯繫起來。在眾多的法律條文支撐下,讓各種法律制度以豐滿和充實的姿態呈現在您面前,使您能夠較為全面地把握相關的法律制度;使人生面臨的風險、擁有的實體權利和維權之道緊密聯繫。這雖然比不上單獨就某一種侵權行為進行維權的書籍那么專業,但可能會更實用。說得再具體一些:
1、實體權利和維權程式橫向聯繫。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除了讓大家知道我們有哪些權利,還要讓大家知道如何來實現這些權利,讓寫在紙上的權利較為輕鬆地變為現實的利益。因此,本書在內容和寫法上都與別的“重實體法輕程式法、實體法與程式法分離”的普法書籍不一樣。為了更貼近讀者需求,寫作過程中我虛擬了一個“權利受侵害者”的角色,結合自己在法院審理案件的經驗,引導這位“受害者”在遭受人身損害後,以正確的維權途徑和方法依法維權。“降低您的風險”是最好的維權,我引導您儘量化解人生面臨的各種風險,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使其不受到侵害;當您的權益受到損害時,“維權專列”承載著您在時間、空間與法律之間穿梭,其間既有相關的實體權利告知,也有維權方法特別是維權的合法程式引導。
2、小標題羅列,方便查找。
本書通過展示人生旅程可能面臨的風險,將一些與普通百姓息息相關的法律規定羅列出來,並標註了通俗易懂的小標題,方便查找。而附錄中的“本書涉及的法律檔案索引”可以幫助您到書店或網路上進一步查找相應的法律規定。如果您發現不同法律檔案規定的內容不同以及有其他疑問,在“法律適用規則”中可能會有您要的答案。如果您讀了本書仍然有不懂的地方,您可以繼續查詢相應資料,律師或法官肯定是可以幫您釋疑解難的。開宏忠告:不自以為是,多向智者、勇者、能者請教。
作為母親,想讓孩子平安降生,還想把孩子養好,更希望這個孩子是個有用的人。像母親一樣,我想讓本書有用、可用,讓人能看明白。在寫作時,我力求表達出我的意圖,但筆總是不聽使喚,其真實原因在於自身的根底太淺,所以力不從心。雖然力不從心,但我還是以耕田的牛的韌勁,倔強地、努力地將它寫出來,只為一個目的:讓您在平時注意降低生活中的風險,在權利受到損害時,能通過合法的程式有效地維權。
當然,一本書不可能解決人們生活中的諸多問題,本書如果能夠啟迪您去思考自己的權利、督促您去了解法律規定、讀完後提高了您的法律意識,知道可以從哪些方面去進一步查找資料和尋求幫助,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了。
簡言之,本書的生命在法律,重點在維權,著力點在淺顯。我選擇:對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行並持之以恆。
還得說說我的立場。在您看來,也許我的立場有問題。因為我總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站在法院審理案件的角度,也就無法更多地顧及侵權人的利益,無暇顧及行政處理程式以及其它。我站錯了沒關係,在實際案件中,您還可以查閱資料、諮詢律師,用法律武器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生活不是為了掌握法律,但學法律是為了更好地生活,在生活中學習法律,給自己當法律顧問;法治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於人的價值的尊重。我想,您讀了這本書,有可能將法律作為您的一種信仰。
怎一個“用”字了得!

作者簡介

“奔四”的平庸之輩段開宏,醜,但是醜的特別,也就是特別的醜!是一個生長在中國但顯得並不地道的中國人。每當說到我的家鄉四川中江,人們就會眼前一亮——人家敬仰的是抗美援朝的特級英雄黃繼光。先當學生後當教師再當法官,在教師隊伍中自學法律較好(曾參加有“中國第一考”之稱的國家司法考試獲得A類證書),在法官隊伍中教書的時間較長(曾在中、國小任教十餘年)——我只是想看看“拿侖破”說的“不想當鞋匠的經理不是好獸醫”是不是真的,於是我喃喃到:走自己的路,讓別人打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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