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型決策體制

職能型決策體制也稱分職制決策體制。它是一個決策組織在橫向的水平線上設定若干職能部門,作為首腦機關的顧問、參謀,輔佐最高決策主體實施決策的決策體制。一般是一種為完成某一決策職能或管理業務的專門組織機構。凡是與完成此項職能的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統歸該機構管轄;該機構的領導者,對其職權範圍內的所有問題,擁有指揮權。如國務院下屬的各部、委部門;軍隊的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工廠中的銷售科、生產科、財務科等。

在現代經濟、科技和社會高度協調發展的條件下,大型組織不斷產生,因而分工精細、便於運轉的職能型決策體制,也就不斷地發展起來。職能型決策體制的優點在於:分工精細,職責明確,各職能部門的決策者可以各司其職,易於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其缺陷是:由於實行多頭領導,妨礙統一指揮,易造成管理混亂,且互相配合差,適應性也不夠靈活;容易造成機構臃腫,人浮於事,並且各部門難以協調。現代大型組織實施決策的方式,大都把直線型決策體制和職能型決策體制,即把分級制和分職制結合起來使用。要對決策寬度問題、層次結構問題、職能部門劃分的問題作動態的科學的研究,以利決策體制的改革和科學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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