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05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2053號決議》是2012年6月27日安全理事會第6792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2053號決議
  • 外文名:UN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2053
  • 通過日期:2012年6月27日
  • 發布單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通過方式:投票決議
  • 相關檔案:安理會第1718(2006)號決議
第2053(2012)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12年6月27日第6792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有關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重申其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的承諾,
強調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對確保國內安全、保護本國平民及尊重法治、人權和國際人道主義法,負有首要責任,
確認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全國鞏固和平與穩定的工作有積極的發展,但強調剛 果民主共和國依然存在重大安全挑戰,包括南北基伍省和東方省仍然有武裝團伙,存在嚴重踐踏和侵犯人權和暴力侵害平民的行為,在建設專業和負責任的國家安全和法治機構方面進展有限,自然資源被非法開採,
深為關切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各省的安全局勢不斷惡化,包括武裝團伙發動 襲擊,維和人員和人道主義人員遭受襲擊,致使人道主義人員和物資進出弱勢平民居住地區受到限制,並有成千上萬平民流離失所,呼籲所有武裝團伙停止敵對行動,包括停止所有暴力侵害平民的行為,迅速協助人道主義人員和物資不受阻礙地通行,
強調剛果當局需要處理本國和國際觀察員在2011年11月28日總統選舉和大選期間發現的違規行為和提出的質疑,並需要及時以包容各方、和平、可信和透明的方式舉行省和地方一級的選舉,
鼓勵加強大湖地區的區域合作,鼓勵進一步作出努力,包括通過現有區域機製作出努力,以促進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加強區域經濟發展,
認識到必須支持建設和平努力,促進該國在實現國家穩定方面進一步取得進 展,著重指出經濟發展對於確保長期穩定和鞏固和平至關重要,強調國際社會需要持續提供支持,以確保早日開展恢復活動,為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強調自然資源的非法開採和貿易與武器的擴散和販運有關,是助長大湖地區 衝突的一個主要因素,敦促所有國家,特別是該區域各國,充分執行安理會第1896(2009)號決議規定的各項措施,重申決心繼續密切監測第1896(2009)號決議和 第1807(2008)號決議第5段所定措施的執行和遵守情況,敦促所有國家根據這些措 施,酌情對居住在本國的解放盧安達民主力量(盧民主力量)領導人採取法律行動,
仍然深為關切人道主義局勢,關切暴力、踐踏和侵犯平民人權行為一直居高不下,尤其譴責定向襲擊平民、普遍存在的性暴力和性別暴力、衝突各方、特別是前全國保衛人民大會的兵變者和3月23日運動(M23)招募和使用兒童、大批平 民流離失所、法外處決和任意逮捕行為,因為它們嚴重影響剛果民主共和國境內的穩定、重建和發展工作,重申迫切需要迅速起訴所有侵犯人權的人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人,敦促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與聯合國、國際刑事法院和其他有關各方合作,採取適當對策應對這些挑戰,並向受害人提供安全、醫療、法律、人道主義和其他協助,
回顧其關於婦女、和平與安全的第1325(2000)、第1820(2008)、第1888(2009)、 第1889(2009)和第1960(2010)號決議、關於在武裝衝突中保護平民的第1894(2009)號決議和關於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的第1882(2009)和第1998(2011) 號決議,並回顧安全理事會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工作組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武裝 衝突各方的結論,特別是關於通過一個制止招募和使用兒童的行動計畫的結論,
歡迎聯剛穩定團和國際夥伴做出努力,為剛果安全部隊提供人權、保護兒童和保護不受性暴力和性別暴力侵害的培訓,著重指出培訓的重要性,
譴責一切攻擊聯合國維和人員和人道主義人員的行為,不論發動攻擊者是誰,並強調必須將應對這些攻擊行為負責任的人繩之以法,
認識到聯剛穩定團作出的重大犧牲,表示感謝它為改善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和 平與穩定作出的努力,
強調聯合國和國際社會必須繼續提供支持,促進剛果民主共和國的長期安全 與發展,
鼓勵相關國際行動者支持各方的努力,協助恢復基本服務,特別是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受衝突影響的地區,
再次呼籲非洲聯盟和所有相關的次區域組織進一步參與支持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實現穩定的努力,特別是在安全以及打擊非法開採和交易自然資源領域,
歡迎非洲聯盟做出努力,消除上帝抵抗軍(上帝軍)造成的威脅,歡迎聯剛穩定團打算提供後勤支助,以便在棟古設立非洲聯盟區域工作隊區總部,鼓勵非洲聯盟進一步分享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執行有關舉措的信息,
注意到2012年5月23日秘書長關於聯合國組織剛果民主共和國穩定特派團 (聯剛穩定團)的報告及其建議,
認定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局勢繼續對該地區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決定將第1925(2010)號決議第2、11以及12(a)至(p)和(r)至(t)段所述聯剛穩定團任務的期限延長至2013年6月30日,重申在決定如何使用現有能 力和資源時,必須把保護平民放在優先地位,並鼓勵進一步使用聯剛穩定團採用的保護平民新措施;
2.再次要求聯剛穩定團根據第1925(2010)號決議的授權,在其核定人力范 圍內,維持一支能夠在該國迅速調動的後備部隊;
3.重申,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對該國的安全、民族和解、建設和平和發展負有首要責任,鼓勵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繼續全面承諾通過組建專業和可以持久 存在的安全部隊、部署剛果文職行政機構、特別是警察、司法人員和領土行政機構、實行法治和尊重人權,來保護平民,鼓勵政府推行非軍事解決辦法,將其作為減少剛果和外國武裝團體構成的威脅的全面解決辦法的一部分,在清除了武裝 團體的地區全面恢復國家權力,在全國各地鞏固國家權力;
4.重申,應根據實地局勢的變化以及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特派團 的協助下實現下列目標的情況來決定聯剛穩定團今後的重組:
(a)成功完成當前在南北基伍和東方省採取的軍事行動,把武裝團體的威脅 減少到最低限度並恢復敏感地區的穩定;
(b)提高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通過建立專業、負責任和可以長久存在的安全 部隊來有效地保護民眾的能力,以便逐步接管聯剛穩定團的保障安全作用;
(c)剛果政府通過在清除了武裝團體的地區部署剛果文職行政機構,特別是 警察、領土行政機構和法治機構,在全國各地鞏固國家權力;
5. 鼓勵剛果政府目前同聯剛穩定團進行戰略協作,特別是聯合進行評估,
鼓勵繼續進行這種評估討論,以便安全理事會能夠在根據本決議第4段和第
1925(2010)號決議第7段的規定就特派團的重組做決定時,考慮到聯合評估報告;
6.強調,雖然保護平民仍然是聯剛穩定團的優先事項,但安全部門改革應 是第1925(2010)號決議第12(l)至(p)、(r)和(s)段為特派團規定的實現穩定和鞏固和平任務的主要重點,因為要實現上面第4段規定的目標,就要進行安全部門改革;
7.請聯剛特派團對國際安全與穩定支助戰略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戰略審查,明確確定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如何實現穩定,提出實現這些穩定目標的戰略和時限,以便加緊努力,同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進行密切接觸,確保這些努力同政府的穩定和重建計畫密切保持一致並為其提供有效的支持,還請秘書長在2013
年2月報告的附屬檔案中介紹審查情況,鼓勵剛果有關當局全面執行穩定和重建計畫;
8.敦促對安全部門改革負有首要責任的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在聯剛穩定團的支持下,為安全和法務部門擬訂和執行一個全面的全國性構想和戰略,包括在過渡司法領域,以便建立民主、負責任的專業國家安全機構和司法機構;
9.著重指出,需要有一個全面的剛果安全部門改革戰略,重點關注安全部 門機構、包括監督機構的專業化問題,幫助確保統一性和高效率,避免出現重複工作或空白點,與此同時鼓勵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在安全部門改革領域同聯剛穩 定團建立新的戰略夥伴關係,以便確定安全部門各個單位的優先事項和聯剛穩定 團可以採用哪些新方法在安全部門改革領域支持剛果當局培養軍隊、警察、司法和其他安全機構鞏固剛果國家權力的能力,請秘書長在11月報告的附屬檔案中報告這些優先事項和方法;
10.呼籲剛果當局定期向國際夥伴通報它的優先事項和戰略,請聯剛穩定團 支持所有參與協助安全部門改革進程的國際夥伴有效協調和統一工作並做到透明,任務和責任有明確的分工,為此呼籲政府在聯剛穩定團的支持下,戰略性利用規劃部已在收集的關於得到國際社會支持的安全部門改革項目的信息,呼籲所 有會員國和國際組織加強信息交流,並在這方面同剛果當局和聯剛穩定團進行全 面合作;
11.再次呼籲政府繼續處理國家軍隊凝聚力這一重大問題,包括建立有效的 審查機制和進一步做出努力,在聯剛穩定團的諮詢協助下,確保前武裝團體,特別是全國保衛人民大會,適當整編入剛果民主共和國武裝部隊(剛果(金)武裝部隊),鼓勵政府確保國家軍隊人員及時領到薪金,根據規定的指揮控制條例行事,在違反條例和法律時要酌情接受紀律或司法處罰,並再次對一些眾所周知的要對 重大踐踏和侵犯人權行為負責的人在剛果安全部隊內得到晉升表示關注;
12.敦促剛果政府在國際夥伴的支持下執行聯合國多年期聯合司法支持方案,回顧需要迅速調查所有罪行,包括侵害婦女和兒童的罪行,並需要逮捕所有犯有這些罪行的人並將其繩之以法,其中包括博斯科·恩塔甘達,鼓勵剛果當局繼續對所有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人、包括對犯下這些罪行的任何非 法武裝團伙或剛果安全部隊人員採取行動,以消除有罪不罰現象;
13.還強調剛果政府必須積極追究那些要對該國境內的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負責的人的責任,必須為此開展區域合作,包括同國際刑事法院進行合作,呼
吁聯剛穩定團在這方面支持剛果當局,並注意到剛果當局最近採取積極步驟抓捕 博斯科·恩塔甘達;
14.呼籲聯剛穩定團繼續與聯合國國家工作隊和剛果當局合作,促進通過和 執行涵蓋未受衝突影響省份的鞏固和平方案,請聯剛穩定團酌情繼續在這些省份 把任務移交給聯合國國家工作隊;
15.敦促剛果當局確保及時以包容各方、和平、可信和透明的方式舉行省和 地方一級的選舉,包括確保人權和基本自由得到尊重和婦女充分有效地參加選舉 進程,加強民間社會的參與和合作,包括國家媒體在內的各類媒體平等享有採訪權,所有候選人以及選舉觀察員和目擊者、記者、捍衛人權者和包括婦女在內的民間社會人士的安全有保障;
16.決定,聯剛穩定團應根據第1991(2011)號決議第7段,通過提供技術和 後勤支助,支持組織和舉行省和地方一級的選舉,還決定根據剛果當局在以下方面取得的進展繼續對這種支助進行評估和審查:鞏固全國獨立選舉委員會的公信 力,為獲取國際支持商定一個可行的行動計畫,通過一個實際可行的選舉日程和繼續確保觀察員和各政黨代表能夠充分出入選舉場地和活動,回顧秘書長特別代 表需要促進並協助包括婦女團體在內的剛果各利益攸關方進行包容各方和透明的政治對話,支持剛果當局設立憲法法院,呼籲選舉夥伴委員會更經常召開會議, 密切關注和調整國際社會為選舉進程提供的支助,請秘書長在11月報告中報告這些進展;
17.歡迎剛果政府採取積極步驟,調查據說2011年11月28日選舉時在金夏沙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敦促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起訴應對此負責的人,呼籲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考慮到預定2013年舉行省和地方選舉,在全國保護和促進人權,確保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和和平集會自由,充分得到尊重,決定聯剛穩定團應繼續監測、報告侵犯人權行為並採取後續行動,包括視需要,讓負責剛果民主共和國問題秘書長特別代表進行斡旋;
18.要求所有武裝團體、特別是前全國保衛人民大會的兵變者和M23、盧民主力量、上帝軍和烏干達民主同盟軍/解放烏干達民族軍(烏民族軍)立即停止所有形式的針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平民、特別是婦女和兒童的暴力和侵犯人權行為, 包括強姦、其他形式的性虐待和招募兒童,並進行復員;
19.譴責博斯科·恩塔甘達最近發動的兵變和外界為所有武裝團體提供的支 持,要求立即停止對他們的一切形式支持;
20.敦促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在聯剛穩定團的支持下,在確保平民得到保護 的同時,繼續對武裝團伙,特別是前全國保衛人民大會的兵變者和M23,採取行 動,恢復秩序,將違法者繩之以法,並消除不穩定的重要根源,特別是流離失所者和難民回返造成的影響和土地問題可能引發的社會緊張;
21.重申支持聯合國和非洲聯盟分別採取舉措,促進打擊上帝軍和保護平民 的區域行動,鼓勵有關各方加強合作,幫助消除上帝軍對平民的威脅,歡迎聯剛穩定團採取步驟,進一步同對上帝軍採取軍事行動的各方共享信息和進行協調, 鼓勵和推動上帝軍官兵脫隊,鼓勵聯剛穩定團同受上帝軍影響地區的各聯合國特 派團密切進行協調,並酌情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技術專業人員,以幫助推進聯合國處理上帝軍問題的區域戰略,特別是在解除武裝、復員、遣返、重返社會和重新安置(復員遣返方案)方面,鼓勵聯剛穩定團加強與受上帝軍影響社區和人道主義 夥伴的聯繫,不斷注意現有資源的協調和部署情況,以確保發揮最大效力;
22.著重指出,迫切需要在消除外國和本國武裝團體的威脅方面繼續取得進 展,特別是在復員遣返方案方面進一步取得進展,敦促國際社會和捐助者支持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和聯剛穩定團開展復員遣返方案活動,呼籲剛果民主共和國政 府和鄰近國家繼續開展這一工作,敦促政府在聯剛穩定團支持下,在實施針對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剩餘剛果武裝分子的本國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復員方案)方面取得進展;
23.鼓勵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繼續擴大同負責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的秘書長特別代表和負責武裝衝突中性暴力問題的秘書長特別代表的合作,並與聯剛穩 定團密切協作,不再拖延地履行其承諾,制定和實施一項行動計畫,制止剛果民主共和國武裝部隊(剛果(金)武裝部隊)招募和使用兒童;
24.鼓勵聯剛穩定團加強與平民的互動,提高對它的任務和活動的認識和了 解,並收集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和侵犯平民人權行為的可靠信息;
25.歡迎剛果當局採取措施,處理礦物的追蹤和認證問題,鼓勵在整個區域 進一步開展合作,敦促剛果民主共和國的採礦區進一步實現非軍事化和剛果礦務 警察實現專業化並部署在這些地區,呼籲聯剛穩定團支持剛果有關當局防止通過 非法經濟活動、非法交易和自然資源的開採為武裝團體提供支持,包括在五個試點交易櫃檯附近進行突擊檢查和定期走訪採礦場、交易線路和市場,鼓勵剛果政府進一步提高採礦權契約管理、稅款徵收與核算的透明度;
26.要求所有各方根據國際法的相關條款,充分配合聯剛穩定團的行動,讓 聯合國和相關人員隨時可以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全境,包括受上帝軍影響的地區, 充分、安全和不受阻礙地通行,以完成為所有需要援助的人,特別是境內流離失所者,運送人道主義援助的任務,並請秘書長毫不拖延地報告任何不遵守這些要求的情況;
27.讚揚聯剛穩定團的部隊和警察派遣國以及捐助方做出的貢獻,呼籲會員 國承諾提供和提供特派團需要的其他用於維持部隊能力的資源,尤其是軍事航空 資產,回顧與部隊和警察派遣國密切進行磋商的重要性;
28.請秘書長在2012年11月14日、2013年2月14日和2013年5月24
日前報告實地的進展,包括實現上文第4段所述目標和用於衡量復員遣返方案的 進展和方案對外國武裝團伙的兵力產生的影響的各項基準的進展,還請秘書長在 11月報告中列入具體的專題附屬檔案,介紹第16段提到的對選舉進程的評估和上文
第9段提到的安全部門改革可採用的新方法,並在2月份報告中列入附屬檔案,介紹
上文第7段提到的對國際安全與穩定支助戰略的審查,並介紹把聯剛穩定團的一 些責任切實移交給聯合國國家工作隊成員的相關戰略和工作;
29.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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