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78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784號決議》是2007年10月31日安全理事會第5774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784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784
  • 發布單位: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7年10月31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有關蘇丹局勢的所有決議和主席聲明,
又回顧其以往關於武裝衝突中保護平民、其中尤其重申《世界首腦會議成果檔案》相關規定的第1674(2006)號決議、關於武裝衝突中兒童的2005年7月26日第1612(2005)號決議、關於保護人道主義人員和聯合國人員的第1502(2003)號決議和關於婦女與和平與安全的第1325(2000)號決議,
重申對維護蘇丹主權、統一、獨立和領土完整以及對和平事業的承諾,
敦促各方恪守在實施《全面和平協定》方面尚未履行的承諾,尤其注意到未能及時在2007年7月9日之前完成部隊全面、經核實的重新部署,敦促完成重新部署,並敦促需要在標定南北邊界和實施阿卜耶伊衝突解決方案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
回顧國際社會承諾通過發展援助等方式支持《全面和平協定》進程,籲請捐助者支持實施《全面和平協定》,包括落實在2005年奧斯陸會議上所作的認捐,
敦促民族團結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步驟,籌備舉行自由公正的選舉,包括承付進行全國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源份額,還敦促國際社會為選舉的籌備工作,包括全國人口普查,提供技術和物質援助,
欣見境內流離失所者繼續有組織地從喀土穆回歸南科爾多凡和蘇丹南部,並欣見難民從庇護國回歸蘇丹南部,鼓勵推動努力,包括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和實施夥伴提供必要資源,確保這種回歸可以持續進行,
讚揚聯合國蘇丹特派團(“聯蘇特派團”)為支持《全面和平協定》所開展的工作,並讚揚部隊派遣國繼續承諾支持該特派團,
歡迎秘書長任命阿什拉夫·卡齊為聯蘇特派團特別代表,並任命阿米拉赫·哈吉為負責人道主義協調副特別代表,
重申關切對聯蘇特派團人員和物資的移動施加的所有限制和障礙,並關切這種限制和障礙對聯蘇特派團有效執行任務的能力和人道主義界接觸受影響民眾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籲請所有各方遵守這方面的國際義務,並遵守《部隊地位協定》所述的義務,
讚揚聯蘇特派團在達爾富爾所作的努力,並讚揚它協助聯合國-非洲聯盟達爾富爾特派團(達爾富爾混合行動)承擔在達爾富爾維持和平的責任,
認識到成功實施《全面和平協定》對解決達爾富爾危機和在該地區實現可持續的和平與穩定至關重要,譴責所有各方的暴力行為,要求迅速部署聯合國對非洲聯盟駐蘇丹特派團小規模和大規模一攬子支援計畫,全面部署達爾富爾混合行動,保護人道主義工作人員,
注意到秘書長2007年10月23日關於蘇丹的報告(S/2007/624)和2007年8月29日關於蘇丹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的報告(S/2007/520),以及安全理事會於2007年6月訪問蘇丹之後提出的報告,
認定蘇丹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1. 決定將聯蘇特派團的任務期限延長至2008年4月30日,並打算以後繼續延長;
2. 請秘書長就聯蘇特派團執行任務的情況、實施《全面和平協定》的進展以及遵守停火的情況,每三個月向安理會提出報告;
3. 強調全面、迅速實施《全面和平協定》、《恩賈梅納人道主義停火協定》、《達爾富爾和平協定》和2006年10月《蘇丹東部和平協定》各項內容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各方毫不拖延地遵守對這些協定所作的承諾;
4. 強調評估和評價委員會在監督和報告《全面和平協定》實施情況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求恢復和加強委員會的自主權,並期待在2008年1月看到委員會的臨時報告和建議;
5. 要求所有各方立即同意在不妨礙就雙方實際邊界達成最後協定的情況下,由聯蘇特派團對阿比耶地區進行全面、不受限制的監察和核查;
6. 敦促聯蘇特派團繼續按照其任務規定,努力評估特別在尤尼提、上尼羅河、南科爾多凡、阿比耶和青尼羅河等地區重新部署部隊的進展,並加強自身能力,幫助各方在彼此可能爆發衝突的地區緩減緊張局勢,還敦促各方立即加緊努力,完成部隊的重新部署;
7. 籲請各方採取步驟,緩減阿比耶地區的緊張局勢,包括將各自部隊調離有爭議的1956年1月1日邊界,以及設立臨時行政當局和商定分界線,表示支持聯蘇特派團按照其任務規定並根據《全面和平協定》,幫助各方監察在這方面可能作出的這類安排,包括將聯蘇特派團人員部署到這些部隊可能撤出的地區;
8. 回顧聯蘇特派團負責就組建聯合整編部隊(“聯合部隊”)問題與雙邊捐助者聯絡的任務規定,請聯蘇特派團與聯合防務委員會商定一項支持計畫,敦促捐助者通過聯蘇特派團提供支持,以能儘快全面建立聯合部隊,還敦促聯蘇特派團在《全面和平協定》規定的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計畫的執行過程中,協助自願解除武裝以及收繳和銷毀武器的努力;
9. 敦促聯蘇特派團按照其任務規定,並與相關各方協調,加強對全國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協調理事會以及北部和南部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委員會的支持力度,還敦促捐助者回響聯合國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聯合股發出的援助呼籲;
10. 回顧聯蘇特派團負責為支持《全面和平協定》規定的選舉和全民投票的籌備工作提供指導和技術援助的任務規定,敦促聯蘇特派團在這方面繼續努力,包括向全國人口普查提供技術和後勤支持,並與民族團結政府和其他相關的聯合國辦事機構進行協調;
11. 要求聯蘇特派團支持和解進程的各個方面,強調婦女和民間社會的作用,並要求與開發署和其他機構合作;
12. 籲請《全面和平協定》締約方以及2007年3月28日聯合國與民族團結政府在喀土穆簽署的公報的當事方,支持、保護和協助蘇丹境內的所有人道主義行動;
13. 回顧聯蘇特派團協助部署聯合國對非蘇特派團小規模和大規模一攬子支援計畫的作用,並籲請民族團結政府和所有其他各方充分配合這一部署工作以及達爾富爾混合行動所有組成部分的部署工作;
14. 籲請民族團結政府充分配合在其境內執行任務的所有聯合國行動;
15. 請秘書長繼續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聯蘇特派團全面遵守聯合國對性剝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並隨時向安理會通報情況,敦促部隊派遣國採取適當的預防行動,包括在部署前進行提高認識培訓,並採取其他行動,在此類行為涉及本國人員時,確保全面追究其責任;
16. 請秘書長在其每三個月提交安理會的下次報告中:
(a) 評估在執行《全面和平協定》規定的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計畫方面的進展,並制定取得進一步進展的戰略要點,包括可用以衡量這種進展的基準,特別是聯蘇特派團在各個執行階段的作用;
(b) 評估是否需要更改聯蘇特派團的任務規定,以加強其協助各方實施《全面和平協定》的能力;
17.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774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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