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訟紛然"是由"聚訟"與"紛然"組合而成的漢語成語,"聚訟"指多人爭辯,"紛然"形容言論龐雜。該成語特指對某一問題存在多種不同見解,引發持續爭論且難以達成共識的學術或社會討論場景。其主謂式結構具有作謂語、賓語、狀語的語法功能,在梁啓超《生計學學說沿革小史》等文獻中被用於描述學術觀點的分歧。
成語與"聚訟紛紜"構成同義關係,均出自清代張元濟典籍論述,常作為中性表達用於學術考證、理論探討等需要客觀描述爭議的語境。反義詞"眾口一詞"則強調意見的高度統一,形成語義對照。
基本介紹
- 拼音:jù sòng fēn rán
- 結構:主謂式
- 感情色彩:中性
- 典籍出處:清·張元濟《〈水經注〉跋》
- 近義詞:聚訟紛紜
- 反義詞:眾口一詞
語義解析
語法特徵
- 作謂語:如"學界對此聚訟紛然達半世紀之久"
- 作賓語:如"這場辯論最終淪為聚訟紛然"
- 作狀語:如"眾人聚訟紛然地討論著法案細節"
文獻佐證
近義反義體系
- 聚訟紛紜:核心語義完全一致,差異僅在於尾字韻腳變化
- 莫衷一是:側重無法得出統一結論,弱化爭論過程
- 議論紛紛:強調討論的熱烈程度,不特指觀點對立
- 眾口一詞:突顯意見的高度統一性
- 異口同聲:強調錶述方式的完全一致
- 如出一轍:側重觀點內容的完全相同
翻譯對照
- 直譯:"controversial discussions in chaos"(混亂的爭議性討論)
- 意譯:"a welter of conflicting opinions"(衝突意見的混雜狀態)
規範使用
- 避免誤用於單純的數量爭論,須存在觀點分歧的本質衝突
- 不宜修飾個體間爭執,應確保主語為群體性討論主體
- 學術寫作中優先選用典籍出處明確的本體,非必要不替換為"聚訟紛紜"變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