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丙綸防水材料

聚乙烯丙綸防水材料

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是根據我國現代防水工程對防水、防滲材料的新要求研製的,產品選用丙綸無紡布、聚乙烯為主要原料經抗老化劑,採用高科技、新技術、新工藝複合而成的一種多層為一體的高分子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料。

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被宣傳成一種萬能的防水材料,屋面、陽台、露台、地下室、廚衛、水池等處均可使用,因其價格低廉、工藝簡單,所以在建築市場泛濫成災。但是,這類產品無論從材料的耐水性、耐久性、適應基層變形能力,還是施工套用的可靠性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劣質“非標”材料導致的工程滲漏案例不勝枚舉,成為國內建築工程滲漏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聚乙烯丙綸防水材料
  • 主要原料:經抗老化劑
  • 專利號::89 1 08466. 5
  • 套用範圍:屋面、牆體、廁浴間、地下室
產品簡介,使用特點,套用範圍,性能指標,注意事項,建築隱患,

產品簡介

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是根據我國現代防水工程對防水、防滲材料的新要求研製的,產品選用丙綸無紡布、聚乙烯為主要原料經抗老化劑,採用高科技、新技術、新工藝複合而成的一種多層為一體的高分子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料。它的問世徹底改變了歷史建築行業中因水泥基層濕,含水率高而不能施工的難題,產生可直接與水泥結構面粘結,該產品防水性能優良、無毒、無味、抗拉強度大、抗滲能力強、耐凍、耐腐蝕、易貼上、柔性好、重量清、施工操作簡便、不動火、不用油、施工無噪音是一種理想的新世紀綠色環保產品。聚乙烯丙綸卷材是哈高科綏稜二塑有限公司的專利產品(專利號:89 1 08466. 5)

使用特點

系列卷材是由多層不同材料複合而成、使產品綜合性得到顯著提高,特別是該產品單獨設有防老化層,從而大大提高了產品的使用壽命。產品設計壽命為50年以上。該產品表面粗糙,丙綸無紡布呈現無規則交叉結構形成立體網孔表面,故結合面積大,可直接用水泥膠貼上在水泥建築結構上,防水、防滲,還可以在水泥凝固過程中直接設和夾砌使用。水泥漿可直接進入卷材表面的網孔中,隨水泥固化為一體,故粘接永久牢固,不易剝離。防水層表面可直接進行裝飾、裝修(如粘瓷磚、地板磚、馬賽克、抹水泥漿等)。特別是地下防水工程,對找平層(基層)的含水率沒有特殊要求,只要沒有水即可施工,對衛生陰陽角也沒有特殊要求,圓弧直角都行,而且施工質量可靠

套用範圍

系列卷材廣泛套用於各種建築結構的屋面、牆體、廁浴間、地下室、冷庫、橋樑、水池、地下管道等工程的防水、防滲、防潮、隔氣等,亦可用於地下管道的防鏽、防腐及冶金、化工防污染、高速公路、地下隧道、河道防滲、防漏。套用時可根據下表和性能指標選擇規格。

性能指標

產品執行:GB18173.1-2006 標準
水泥膠粘接劑的配置:(重量比)水泥(425#矽酸鹽水泥):801膠:水的比例為1:0.25:0.5;(體積比)801膠1:水3:水泥6。配置時先將水和801膠加入容器內攪拌融解,在加入水泥攪拌至無凝塊、無沉澱即可使用,配置的水泥膠粘接劑應在4個小時內用完,並根據情況隨時補水調和。

注意事項

1、施工過程中對卷材若有劃傷,應立即修補,注意施工工具的安置,防水破壞防水層。
2、防水層凝固時間不得小於48小時。
3、施工溫度掌握在5C-30C之間,卷材貼上後24小時內不得雨淋,凝固期間若出現雨天,應採取防護措施。
4、冬季5C以下施工時,(1)必須用本廠生產的801抗凍專用膠,以防水泥塑漿凍裂。(2)必須採用覆蓋塑膠膜、草簾等防凍措施。
5、避免與油脂和影響聚乙烯化學性質的物質接觸。

建築隱患

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長期以來,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被宣傳成一種萬能的防水材料,屋面、陽台、露台、地下室、廚衛、水池等處均可使用,因其價格低廉、工藝簡單,所以在建築市場泛濫成災。但是,這類產品無論從材料的耐水性、耐久性、適應基層變形能力,還是施工套用的可靠性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劣質“非標”材料導致的工程滲漏案例不勝枚舉,成為國內建築工程滲漏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據行業人士介紹,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被宣傳成一種萬能的防水材料,屋面、陽台、露台、地下室、廚衛、水池等處均可使用,因其價格低廉、工藝簡單,所以在建築市場泛濫成災。但是,這類產品無論從材料的耐水性、耐久性、適應基層變形能力,還是施工套用的可靠性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劣質“非標”材料導致的工程滲漏案例不勝枚舉,成為國內建築工程滲漏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據相關規定,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達不到一定標準是不得用於有設防等級要求的房屋建築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的。然而記者實地走訪卻發現,雖然正規的防水工程公司在屋面施工和地下室施工時,用的都是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但仍有部分防水工程公司為了節省費用、減少工程量,還在使用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  
中國建築防水協會的專家介紹,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一般較薄,因而耐穿透能力差,一旦有尖銳的砂粒、小石子遺留在防水層下,丙綸防水卷材很容易被刺穿。相較於塗膜而言,其彈性小,複雜基層適應性差;相較於SBS改性瀝青卷材防水,其耐熱性稍差;與近年來穩步發展、占據防水材料主導地位的SBS改性瀝青卷材相比,其5℃—25℃的施工溫度範圍遠不及SBS防水卷材的適用範圍廣泛。另外,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也不如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的可塑性強,其厚度在1.0毫米以上,柔韌性便會下降,施工性能降低,細部節點處理不易保證防水質量。因此專家提示,屋面施工和地下室施工最好採用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這樣的防水工程才有質量保障。  
落後產品亟須限制淘汰  
早在2003年,為加強建築防水材料的生產和套用管理,當時建設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建築防水材料生產與套用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限制、禁止、淘汰落後技術與產品的措施,規範瀝青複合胎防水卷材和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產品的生產與套用。瀝青複合胎防水卷材禁止使用高鹼玻纖複合胎基,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禁止採用二次加熱複合成型生產工藝,限制膜層在0.5毫米以下的聚乙烯丙綸材料使用。如今10多年過去了,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非但沒有被限制、被淘汰,反而在防水工程中使用得越來越普遍。  
縱觀國際市場,歐美權威市場研究機構與協會,例如英國AMI市場諮詢公司和美國國家屋面工程協會,在其歷年所出具的防水材料市場報告中,涉及了中國市場所有的防水材料,唯獨沒有聚乙烯丙綸用作防水材料的數據。據行業專家透露,在目前能搜尋到的所有有關防水專業文獻中,也無法找到有關聚乙烯丙綸用作防水材料的論述。在全球各地諸多防水展會現場以及全球知名防水企業的產品目錄中,也都無法找到聚乙烯丙綸防水材料的蹤跡。  
在我國,每年有數億平方米的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泛濫於各地的建築工地和建材市場,粗略估算,其已占據國內防水材料市場30%以上的份額,成為全球防水市場的一朵“奇葩”。  
為此,業內專家建議,應嚴格限制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的使用範圍,要求其不得用於有防水等級要求的新建建築防水工程,並遵照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通用標準要求,尊重科學測試驗證結論和套用實踐,從標準和規範上徹底淘汰此類產品。  
相關標準修訂已提上議程  
據專家介紹,標準可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但國內防水行業標準倒置現象普遍且嚴重。防水行業的國標雖為最高標準,但存在發達地區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落後地區執行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現象。從某種意義上說,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就是“非標”的代名詞,標準的混亂、滯後以及規範性、嚴肅性缺失是防水行業亂象屢禁不止的根源之一,亟須通過及時修訂相關標準限制淘汰落後產品和技術,促進規模化和專業化發展,推動防水行業健康前行
為了根治市場亂象,相關部門及各地已經出台了有關限制、禁止使用聚乙烯丙綸防水材料的規定。2015年,工信部發布《建築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徵求意見稿)》,同時還發布了《建築防水卷材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據上述意見稿,新建和改擴建改性瀝青類(含自粘)防水卷材項目單線產能規模不低於1000萬平方米/年;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項目單線產能規模不低於300萬平方米/年。本準入條件實施前投產並取得生產許可證的,若達不到該準入條件要求,應限期整改,換證前必須達到。嚴禁新建和改擴建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瀝青複合胎柔性防水卷材項目,逐步淘汰瀝青複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為推廣先進建材裝備,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後產品和技術,進一步提高河北綠色環保建材裝備在建設工程中的套用水平,促進建材裝備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編制發布了《河北省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設工程材料設備產品目錄(2015年版)》,S型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芯材厚度小於0.5毫米的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被明確列入禁止使用類。[2]
據統計,國內65%的新房一至兩年內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滲漏,滲漏占房地產質量投訴的65%,另有65%的建築防水工程6至8年後需要翻新。這3個“65%”足以印證建築滲漏的普遍性,直擊百姓居住痛處。
而在建築防水行業,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不時刺痛著圈內人。因為在業內人士看來,其不論材性還是施工套用的可靠性,都存在重大缺陷,卻占據了國內防水材料市場30%的份額。
當下,聚乙烯丙綸卷材正遭遇複合防水“不靠譜”的拷問,有關地方紛紛推出限制或禁止其使用的規定,數十家品牌企業向其亮出“限制”牌,建議相關部門嚴格限制其使用範圍。
產品:防水市場的“奇葩”
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主要是由聚乙烯膜和聚丙烯纖維組成。聚丙烯纖維就是市面常見的無紡布的原材料;聚乙烯膜就是塑膠薄膜,甚至不少聚乙烯膜是從農貿市場回收的廢舊薄膜。該卷材是土工膜的變身,原先在水利上防滲使用,後來出現複合防滲膜,又改進成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
防水行業資深人士曾用“質量檔次差別非常大的防水材料”來形容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據了解,行業內生產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的企業不在少數,但大部分是非常小的企業,入門投資很低,二三十萬元即可裝備一條生產線。
值得注意的是,聚乙烯丙綸用作防水材料,在全球絕無僅有。
英國AMI市場諮詢公司和美國國家屋面工程協會是歐美權威的市場研究機構,在其歷年出具的防水材料市場報告數據中,涉及了中國市場所有主要防水材料和大部分其他防水材料,唯獨沒有聚乙烯丙綸用作防水材料的數據。
在所能搜尋到的有關防水專業的相關文獻中,無法找到有關聚乙烯丙綸用作防水材料的論述。全球各地諸多防水展現場,以及全球知名防水企業的產品目錄中,也無法找到聚乙烯丙綸防水材料的蹤跡。
業內人士指出,在中國,每年數億平方米的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泛濫於全國各地建築工地和建材市場上,成為全球防水市場的一朵奇葩。
是否使用原生料,直接影響著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質量的好壞。
“為什麼有這么多人反對用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有很多小廠家、小作坊用聚乙烯再生料做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影響了該材料的使用年限。”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行業人士說。
2015年,在公證處全程監督公證下,有媒體開展了“2015防水卷材商品質量消費測試活動”,隨機從建材市場採購20多個品牌的防水卷材,送至專業檢測中心檢測。結果顯示,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合格率僅為10%。
目前市場上大量出現的偽劣假冒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使用再生料進行熱壓複合,而再生料和原生料價格相差2至3倍。以0.7mm厚的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為例,正品價格均在20元以上,而劣質品僅售3至4元,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給建築帶來滲漏隱患。
從產品性能上看,聚乙烯膜耐熱性差,超過80℃易發生永久變形,導致卷材與基層剝離。另外,聚乙烯膜耐老化性能差。在暴露環境下,一月即脆化,差的甚至粉化,難以防水。即使有保護層或地下室,老化性能也無法保證設計使用壽命。
套用:複合防水系統“不靠譜”
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出現後,在業內一直有兩種不同的聲音。一種是支持,產品可以作為防水卷材使用;另一種是反對,認為產品從多個方面來看,都不符合建築防水的要求。
當下,業內一種觀點漸占上風:聚乙烯膜在靜態環境下確實可以起到阻隔水的作用,卻不適合用作建築防水材料。[2]
2014年至2015年7月間,為治理海南建築防水問題,海南省建築標準定額站聯合有關單位編制了《海南省建築防水工程技術規程》。該《規程》明確指出,海南建築防水不到位的主要問題之一是設計和施工人員錯誤地選擇聚乙烯丙綸作為防水材料。
行業專家表示,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在施工安裝過程中,只能使用水泥膠粘工法。這種工法構造的防水層在建築工程運行過程中極為不可靠,主要表現在搭接及細部處理不可靠。
以細部處理為例,在建築工程的管根、落水口、陰陽角等結構複雜的細部節點部位,水泥膠粘工法更難奏效,而這些部位最容易發生滲漏,是防水的重中之重。
中國建築業協會建築防水分會秘書長曲慧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用水泥膠搭接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大面鋪貼上沒問題,關鍵在於搭接邊,需要揚長避短,改進施工工藝。
在一些業內專家看來,“複合防水系統”是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規避國標通用標準的主要託辭。所謂複合防水系統,將水泥膠也作一道防水層,與卷材“複合”替代“兩道”柔性防水層設防,這完全是牽強附會。
首先,水泥膠的抗滲性能不能滿足作為一道防水層的要求,即便是添加了改性劑的水泥膠,充其量是一道剛性防水層,不能與柔性防水層混淆替代。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系統中的水泥膠,完全不遵循剛性防水層的施工規範要求,也沒有按照一道防水材料的標準接受檢測。
極為重要的是,水泥膠與聚乙烯丙綸的粘接屬於假粘,易導致防水層開裂、分層和脫落而失效。
業內人士說,無論從材料性能還是套用性能上,聚乙烯丙綸都不適合用作防水材料,只能作為防潮層、墊層或養護材料使用。其之所以占據了國內約30%的市場,主要在於兩點:一是造價低廉,迎合了劣質工程建設市場的需求;二是一些標準、規範仍存在漏洞與缺陷。
知名建築防水專家葉琳昌教授曾表示,現有防水標準、規範仍有缺乏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的地方。比如《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中的第3.1.4條規定:地下工程迎水面主體結構應採用防水混凝土,並應根據防水等級的要求採取其他防水措施。而在“其他防水措施”中,列舉了卷材、塗料等6種可供選用的防水材料,同時對不同品種材料的厚度提出相關要求。
葉琳昌認為,雖然可供選用的這幾種材料的材性指標符合規範要求,但其工程效果卻並非一致。他於1994年指導科研人員對不同厚度、不同品種的柔性防水材料,進行抗衝擊和不透水性兩項指標的對比試驗。結果顯示,它們的性能差別很大。
表面上看,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價格實惠,但據估算,其泛濫導致滲漏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將數十倍於所節省的建設成本和企業所得總和,並且將給建築結構安全形成持續威脅。
政策:限制和禁用推其“出局”
數年來,關於限制和禁用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的聲音從未停息。住建部門的相關規定也擠壓著其市場空間,加速推動其從建築防水市場“出局”。
早在2004年3月,建設部發布《建設部推廣套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對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使用作出明確規定:採用二次加熱複合成型工藝生產的聚乙烯丙綸等複合防水卷材,禁止用於房屋建築的防水工程。聚乙烯膜層厚度在0.5mm以下的聚乙烯丙綸等複合防水卷材,不得用於房屋建築的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
在《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築材料目錄(2014年版)》中,芯材厚度小於0.5mm的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被列入禁止使用的建築材料,原因是產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自2015年10月1日起,河北省也作出了同北京一樣的“禁止”規定。
針對聚乙烯丙綸(滌綸)防水卷材,四川省瀘州市、內蒙古赤峰市也禁止其用在地下室、屋面、廚衛間等重要防水部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