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俊(重慶市渝中區政協原一級調研員)

翁俊(重慶市渝中區政協原一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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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俊,男,漢族,曾任重慶市渝中區政協一級調研員。

2024年10月,翁俊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2024年11月,翁俊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16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翁俊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判刑,公開通報,案情披露,案例剖析,懺悔書節選,

人物履歷

30歲擔任了企業“一把手”,33歲遴選到解放碑街道擔任分管經濟工作的副主任。
2009年,擔任渝中城投公司總經理。
曾任重慶市渝中區政協經濟委主任、一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5月,據渝中區紀委監委訊息:渝中區政協原一級調研員翁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11月訊息,經渝中區委批准,區紀委監委對區政協原一級調研員翁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翁俊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私藏、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公款吃喝;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縱容、默許子女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翁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翁俊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判刑

2024年11月,翁俊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160萬元。

公開通報

2025年5月,重慶市渝中區紀委辦公室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 重慶市渝中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翁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等問題。
2013年至2024年,翁俊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和服裝購物券;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飲用高檔白酒;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相關費用均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翁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案情披露

2025年4月14日,重慶市紀委監委披露翁俊嚴重違紀違法案相關細節。2024年4月,翁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10月,翁俊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11月,翁俊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160萬元。

案例剖析

為民用權、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是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正確行使權力的基本準則。手握權力、資源的翁俊完全忘記了權力只能姓公,不能姓私的根本要求,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成了個人尋租的工具、變現的機器,損公肥私、濫權妄為,最終落得人財兩空、鋃鐺入獄的悽慘下場。
翁俊原本勤奮努力、踏實肯乾,30歲就擔任了企業“一把手”,33歲遴選到解放碑街道擔任分管經濟工作的副主任。然而,面對千頭萬緒的基層工作,翁俊力不從心,非但沒以昂揚的鬥志迎難而上,還因同事、下屬的陸續提拔而心生怨懟,甚至自嘲:“辛苦奮鬥十幾年,混得不如解放前。”在抱怨情緒的影響下,錯誤觀念的侵蝕下,翁俊理想信念動搖,紀律防線失守,並在形形色色的誘惑下,丟盔棄甲、繳械投降。
2009年,翁俊擔任了渝中城投公司總經理。隨著職務的變動,手中權力的增大,他在商人老闆的“圍獵”下,在個人私慾極度膨脹下,斂財的膽子越來越大,從第一次收“坨坨錢”的提心弔膽,到後來的“習以為常”,甚至從“別人送”到“主動要”,想著辦法、變著花樣將手中權力及時“變現”。翁俊將市場經濟中的等價交換原則運用到權錢交易之中,凡公司經手的項目,他都會收取“好處費”,不僅自己單獨收,夥同下屬一起收,還會同家人聯合收,手段層出不窮。在城投公司期間,翁俊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直接發包、打招呼推薦、提前告知項目信息、量身定製資質條件、允許圍標等方式,違規幫助商人老闆承接了渝中眾多重點項目,單獨或者夥同他人瘋狂攫取財物達千萬餘元。翁俊目無紀法、心無敬畏,把公權當“私器”,貪婪成性、腐敗成癮、擅權成疾,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公權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私用;用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謀私。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時刻牢記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始終保持對權力的敬畏感,珍惜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為政不移公僕之心、用權不謀一己之私。

懺悔書節選

回首我的人生,經歷了幸福的童年、奮鬥的青年、上升的中年,但最後卻走向了悲慘的晚年。深刻反思自己蛻化變質的軌跡,剖析靈魂深處,越是深挖,越清楚地看到我腐爛的根源。
一是放鬆政治學習,理想信念根基不牢。參加工作後的大部分時間裡從事經濟工作,便時時以業務幹部自居,在工作中重業務輕黨建,重經濟輕學習,不重視黨性鍛鍊,放鬆了政治學習,經常是擺擺樣子、應付了事,這就導致我精神無“糧食”,全身嚴重“缺鈣”,理想信念“總開關”鬆了扣、失了靈。
二是交友不慎,深陷“大哥”迷夢不能自拔。我從小受到不良文化的影響,身上書香氣淡而江湖氣重。當上領導後,更是習慣以“大哥”自居,喜歡老闆私下裡喊我“大哥”,下屬叫我“老大”。但這些所謂的“小兄弟”其實是用哥們義氣、兄弟感情對我進行感情投資,來達到他們接近和腐蝕我的目的,進而請託幫助承接項目、向我行賄。
三是貪慾膨脹,利令智昏,墮入貪腐無底深淵。我把當官當作發財的捷徑,更明白手中的權力終有到期的一天,因此在工作中奉行等價交換原則,抱著收一次也是收,收十次也是收,不收白不收的想法,一次次突破底線。隨著不斷膨脹的貪慾,我膽子也越來越大,收起錢來更加肆無忌憚,基本上城投公司的項目都要撈取好處,說是“雁過拔毛”也毫不為過。
四是不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嚴重污染單位政治生態。作為公司黨支部書記,自己完全忘記了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在任書記期間竟長達一年時間沒有開展過組織生活。由於自己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帶頭違紀違法搞腐敗,帶壞了隊伍,敗壞了風氣,嚴重污染了單位政治生態。
天下之難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是我守不住初心,破不了“心中賊”,抵擋不住腐敗的誘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既突破紀律紅線,又越過法律底線,最終跌入萬丈深淵。
我願意用自己沉痛的代價告誡廣大黨員領導幹部,無論何時都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敬畏根植心間,敬畏我們的組織,敬畏我們的紀律,敬畏我們的法律,敬畏我們從事的職業,更要敬畏我們手中的權力,以我為誡,不要重蹈我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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