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憤殺人

義憤殺人

義憤殺人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其基本內容是出於義憤當場殺人。義憤原因是被殺者做了有違倫理道德的或違法之事,而出於義憤進行的殺人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憤殺人
  • 概念:出於義憤當場殺人
  • 特徵故意殺人的行為
  • 客觀效果:維護法律正義和社會倫理德尚
  • 量刑:故意殺人罪
  • 法條:《澳門刑法》
特徵,量刑,法條,與正當防衛的區別,

特徵

1、是故意殺人的行為;
2、主觀動機上是為了擺脫困境或者幫助他人擺脫困境;
3、被害人一貫實施侮辱,迫害或者虐待的不義行為;
4、行為發生的原因之一是行為人不懂得去尋找活象、或者由於其它原因而無法得到公力救濟;
5、在客觀效果上該行為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維護法律正義和社會倫理德尚的效果。

量刑

1、從犯罪的構成要件來看,義憤殺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應當定為故意殺人罪。2、由於義憤殺人這種行為本身所具有的多方面的特徵,決定了他應該作為一個重要的減輕刑法的量刑因素。

法條

1、中國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對於因戀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因被害方過錯或者基於義憤引發的或具有防衛因素的突發性犯罪,應酌情從寬處罰。
2、中國《澳門刑法》第130條規定:如殺人者是受可理解之激動情緒,憐憫絕望或重要之社會價值或道德價值之動機所支配,而此與明顯減輕其罪過者,處2年至8年徒刑。
3、在瑞士刑法中也有有關義憤殺人作為減輕刑罰的規定。

與正當防衛的區別

1、從本質上看,義憤殺人是故意殺人的減輕處罰情節,本質上觸犯了刑法條文,構成了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正當防衛則屬於違法阻卻事由,不具有違法性,沒有觸犯刑法,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根據刑法第20條第1款的規定:“不負刑事責任。”
2、從行為人的主觀動機看,義憤殺人是出於尋求個人的解脫或幫助他人擺脫困境的主觀動機;作為正當防衛的一個要件要求的是“為了保衛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正當防衛的動機包含的範圍要大一些,也就是說正當防衛可以在較多的情況下適用。
3、從實施殺人行為的時間看,義憤殺人可以在被害人實施不義行為的同時,也可以在其之後,限定的範圍較寬;正當防衛必須是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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