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組成四要素論

群體組成四要素論,心理學家G·C·霍曼斯在50年代提出的群體模型,認為任何一個群體都是由活動、相互作用、思想情緒、群體規範四種要素組成的系統。其中,群體的活動是可以被人覺察到的,在企業中常用生產率作為衡量活動的重要指標;相互作用是指群體內人們之間的信息溝通和行為回響;思想情緒是指群體成員的態度、感受、意見、信念、思維過程等,雖然不能直接被看到,但會通過活動和相互作用表現出來;群體規範是群體成員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大多數是不成文的,具有約束和指導成員行為的效力,當成員的行為符合規範時群體就加以肯定,當成員的行為不符合規範時,群體就會對之糾正,使其回到規範的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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