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縣司法局

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鄉(鎮)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考試、考核和年檢註冊工作;負責協調管理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和社區矯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姑縣司法局
  • 解釋權:美姑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 主要職責:10條
  • 內設機構:6個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指導、管理基層司法所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職責;
(四)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指導,監督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 擬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三)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法律服務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統一監管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市場秩序。
(五)管理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工作者業務活動。
(七)組織實施普法學法教育,負責全縣政法幹部、普法骨幹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法律業務培訓工作。
(八)接待來信來訪,接待法律諮詢,代寫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活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九)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申報。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美姑縣司法局設6個內設機構和9個派出鄉鎮司法所:
(一)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和接待工作;負責編報局機關、司法所的預決算、財務報賬、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受理和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申報。
(二) 法制宣傳科。
管理、指導、協調全縣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負責縣普法辦的日常工作;負責縣委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法律培訓和法學教育工作;參與縣政府規定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論證工作;擬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指導全縣法制宣傳工作;指導、督促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的實施。
(三)兩勞幫教科。
指導全縣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習閥謎,負責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和延伸幫教;指導協調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和矯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四)調解科。
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和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指導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法律服務所的組織建設、業務建設工作;負責基層業務工作調研、經驗交流,指導基層司法所建設、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矛盾、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詢腿
(五)政工科。
負責黨建、紀檢監察、人事管理、計畫生育、政治學習等工作;負責管理幹部或對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律師公正和法律援助科。
擬訂法律援助、公證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負責律師事務所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公證機構設立、撤消的審查報批;負責公證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頸婚雅體;指導開展律師公證業務活動及經驗交流;指導檢付達付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法律援助宣傳工作;指導協調並受理全縣“148”法律專線電話諮詢服務工作。
(七)派出9個鄉鎮司法所。
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組織開展民間糾紛預防和調處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囑擊乃處理民間糾紛;組織開展對“兩勞”釋解人員的接茬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與鴉乘肯本職能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美姑縣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行政編制13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派出9個鄉鎮司法所政法專項行政編制1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淚只料妹,(巴普鎮司法所、牛牛壩鄉司法所、洛俄依甘鄉司法所、峨曲古鄉司法所、依果覺鄉司法所、拉馬阿覺鄉司法所、佐戈依達鄉司法所、龍門鄉司法所、覺洛鄉司法所)。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美姑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美姑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五)政工科。
負責黨建、紀檢監察、人事管理、計畫生育、政治學習等工作;負責管理幹部或對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律師公正和法律援助科。
擬訂法律援助、公證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負責律師事務所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公證機構設立、撤消的審查報批;負責公證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開展律師公證業務活動及經驗交流;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法律援助宣傳工作;指導協調並受理全縣“148”法律專線電話諮詢服務工作。
(七)派出9個鄉鎮司法所。
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組織開展民間糾紛預防和調處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組織開展對“兩勞”釋解人員的接茬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與本職能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美姑縣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行政編制13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派出9個鄉鎮司法所政法專項行政編制1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巴普鎮司法所、牛牛壩鄉司法所、洛俄依甘鄉司法所、峨曲古鄉司法所、依果覺鄉司法所、拉馬阿覺鄉司法所、佐戈依達鄉司法所、龍門鄉司法所、覺洛鄉司法所)。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美姑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美姑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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