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

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

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簡稱:美國證監會,英文: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縮寫SEC)是美國國會成立的政府委員會,負責監督證券市場及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委員會也負責監督美國的企業收購項目。美國證監會由五名委員所組成。美國證監會的法規旨在鼓勵全面公開披露,以及保障投資公眾,不會因為證券市場的欺詐或操控行為而蒙受損失。一般來說,大部分美國發行都必須在美國證監會註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
  • 外文名: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 簡稱:美國證監會
  • 性質:美國國會成立的政府委員會
簡介,職能,組建歷史,機構組成,監管法案,任務目標,舉報獎勵制度,

簡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令而成立,是直屬美國聯邦的獨立準司法機構,負責美國的證券監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國證券行業的最高機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是藉由監督交易活動,來保護投資人的獨立的聯邦政府機構。是美國國會成立的,負責監督證券市場及保障投資者利益的政府委員會。此外,委員會也負責監督美國的企業收購項目。美國證監會由五名委員所組成。美國證監會的法規旨在鼓勵全面公開披露,以及保障投資公眾不會因為證券市場的欺詐或操控行為而蒙受損失。一般來說,大部分美國發行都必須在美國證監會註冊。

職能

旨在監督一系列法規的執行,以維護證券發行者、投資者和交易者的正當權益。防止證券活動中的過度冒險、投機和欺詐活動,維護穩定的物價水平,配合聯邦儲備委員會以及其它金融監管機構,形成一個明確、靈活、有效的金融體系。

組建歷史

美國的證券活動在一戰後迅速發展。在1929年之前,絕大多數公眾並不希望政府對證券市場進行政府監管。銀行貸款條件寬鬆,投資者們懷著白手起家的夢想,根本不在意未被監控的證券市場中潛藏的巨大危險,紛紛投身於證券交易中。在20年代,大約2000萬美國人,在戰後繁榮經濟的誘使下,投身於證券市場,成為大大小小的股東,據估計在該時期約500億美元的資金投入到了證券市場,這些資金在1929年的股票市場崩潰之後,有約一半化為烏有。股票市場的崩盤,導致了無數投資者和銀行損失慘重,而其引起的銀行擠兌,更是導致了銀行業的災難,最終導致了1929年美國的經濟大蕭條。為了回復經濟,國會認為必須重樹國民對資本市場的信心。國會召開聽證會研究解決辦法,並根據聽證會的結論而通過了《1933證券法案》和《1934證券交易法案》。想要依據該法律來有力地監管證券市場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就需要一支高度協調的證券監管隊伍,於是國會於1934年建立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通常翻譯為“證監會”來與中國同性質的“中國證監會”對應)。時任總統的富蘭克林·羅斯福任命了約瑟·P·甘迺迪為第一任證監會主席,他也是日後美國總統約翰·F·甘迺迪的父親。

機構組成

美國證監會約有3,100名員工。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另在美國的其他11個地區有分部。
美國證監會由以下部分組成:
5位委員,這五位委員由美國總統在參議院的建議和許可下親自任命,任期五年,但五人的任期相隔一年地錯開,也就是說每一年替換一位委員。委員中的一名將被總統任命為證監會主席,來作為證監會的最高執行長官。
4個部門,即公司融資監管部(Division of Corporation Finance),證券市場管理部(Division of Market Regulation),投資活動管理部(Division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調查、執行部(Division of Enforcement)。
23個科室,不再一一列舉。

監管法案

美國證監會所依據的最著名的證券監管法是《1933證券法案(Securities Act of 1933)》,它以保護投資者、尤其是廣大中小證券投資者為基本出發點。常被稱作“證券中的真相”法("truth in securities"law)。基本內容有兩點:
1>證券投資者有權力獲得在市場公開發售證券的公司的所有財務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
2>禁止證券掮客、證券交易者、證券交易機構等在證券銷售中對投資者進行欺詐、提供虛假信息等任何欺騙行為。
其他監管法規還有《1934證券交易法案(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1939信託契約法案(Trust Indenture Act of 1939)》,《1940投資公司法案(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1940投資顧問法案(Investment Advisers Act of 1940》,《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

任務目標

美國證監會的任務是保護投資者,維護公平、有秩序、高效率的證券市場,並協助家庭資本、國家資本向資本運作市場的流入。

舉報獎勵制度

2014年9月22日,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SEC)宣布,將向一名生活在海外的線人頒發超過3000萬美元的獎金。這是美國證監會設立舉報人獎勵制度以來頒發的最大一筆賞金。
當然,SEC沒有提及舉報者姓名,但表示這是為海外線人頒發的第四筆獎金。根據法律規定,SEC不能透露舉報人身份,也不能披露舉報人協助破獲的是哪宗案件。
SEC舉報人辦公室主任肖恩·麥克西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我們充分有效地利用舉報信息,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不論情報來自任何地方、任何人。這筆逾3000萬美元的獎金凸顯了舉報人獎勵計畫的影響之廣,只要是提供了涉嫌違反美國證券法的可信信息,全球任何地方的舉報者都能獲得公正的獎勵。”2013財年,SEC的舉報人項目收到了來自55個國家的舉報材料,外國舉報人中,來自英國、加拿大和中國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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