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貫

羅貫(?-925),不知何許人。進士及第,累歷台省官,自禮部員外郎為河南令。貫為人強直,正身奉法,不避權豪。時宦官伶人用事,凡請託於貫者,其書盈閣,一無所報,皆以示郭崇韜,因奏其事,由是左右每言貫之失。

基本介紹

  • 本名:羅貫
  • 所處時代:唐末五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去世時間:925年
羅貫,不知何許人。進士及第,累歷台省官,自禮部員外郎為河南令。貫為人強直,正身奉法,不避權豪。時宦官伶人用事,凡請託於貫者,其書盈閣,一無所報,皆以示郭崇韜,因奏其事,由是左右每言貫之失。先是,梁時張全義專制京畿,河南、洛陽僚佐,皆由其門下,事全義如廝仆。
及貫授命,持本朝事體,奉全義稍慢,部民為府司庇護者,必奏正之。全義怒,因令女使告劉皇后從容白於莊宗,宦官又言其短,莊宗深怒之。會莊宗幸壽安山陵,道路泥濘,莊宗訪其主者,宦官曰;“屬河南縣。”促令召貫至,奏曰:“臣初不奉命,請詰稟命者。”帝曰:“卿之所部,反問他人,何也?”命下府獄,府吏榜笞,促令伏款。翌日,傳詔殺之。郭崇韜奏曰:“貫別無贓狀,橋道不修,法未當死。”莊宗怒曰:“母后靈駕將發,天子車輿往來,橋道不修,是誰之過也?”崇韜奏曰:“貫縱有死罪,俟款狀上奏,所司議讞,以朝典行之,死當未晚。今以萬乘之尊,怒一縣令,俾天下人言陛下使法不公矣!”莊宗曰:“既卿所愛,任卿裁決。”因投袂入宮。崇韜從而論列,莊宗自闔殿門,不得入。即令伏法,曝屍於府門,冤痛之聲,聞於遠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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