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條款

羅斯條款

Rose羅斯條款,是NBA在新勞資協定中的新條款,它規定:只有那些曾在新秀契約期間當選過MVP,或者是曾在全明星票選中兩次以首發身份入選全明星賽,亦或是曾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無論是第幾隊)的球員才有資格利用“羅斯條款”拿到一份大契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斯條款
  • 外文名:Rose Clause
  • 制定時間:2011年11月26日
  • 條款針對對象:處於新秀契約期的NBA球員
  • 符合條款者:羅斯、杜蘭特、格里芬、喬治
  • 符合條款者:利拉德
制定,實行,

制定

2011年11月26日,勞資雙方終於達成初步協定,持續了149天的漫長NBA停擺結束。ESPN記者馬克-斯坦恩曝光了球員工會執行董事比利-亨特發給球員們的新協定備忘錄,在新協定中,聯盟將會針對那些處於新秀契約中的年輕球員設定一個“羅斯條款”,以獎勵那些表現出色的球員。
羅斯條款
以2008年進入聯盟的德里克-羅斯為例,此前有訊息稱工資帽依然會維持在5800萬美元,假如按照舊版勞資協定,羅斯以頂薪跟公牛續約的話,他可以得到一份起薪為1450萬美元的大契約;但在“羅斯條款”下,他就可以得到一份起薪為1740萬美元的大契約。要知道,德懷特-霍華德、克里斯-保羅、德隆-威廉士這些比羅斯進入NBA還早的頂級球星接下來的契約起薪也不過是這個價位。
“羅斯條款”是指一名球員在執行完他的新秀契約後,在簽訂職業生涯第二份契約時可得到一份占全隊工資帽30%(較舊契約增長了5%)的頂薪契約。不過該條款有很嚴的入門門檻:在新秀契約前四年當選過MVP,或兩次在全明星賽中入選首發陣容,或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
時至當時,全NBA符合這一條件的只有羅斯一人,因此新協定的這一規定被人們稱為“羅斯條款”。第一個享受羅斯條款的是凱文·杜蘭特。

實行

2011年12月20日,凱文·杜蘭特成為“羅斯條款”的首位受益人;2013年01月26日,布雷克-格里芬連續第2年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這也使得他契約中的“德里克-羅斯條款”被激活。2014年06月,步行者後衛保羅·喬治連續第二年入選年度第三陣,喬治的續約契約將會得到額外的700萬美金獎勵。2015年7月1日,鵜鶘安東尼-戴維斯達成續約協定,雙方簽訂一份為期5年總價值1.45億美元的天價契約。2016年5月27日,NBA官方剛剛公布了本賽季的最佳陣容,鵜鶘核心安東尼-戴維斯遺憾落選。這樣一來,他也就沒能達到“羅斯條款”的觸發條件,錯失2300萬美元。達米安-利拉德入選二陣,從而觸發“羅斯條款”,收入增長20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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