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航力

續航力

續航力(endurance)是指輪船或飛機一次裝足燃料後,不再補充而能連續行駛或飛行的最大航程。巡航速度下的最大航程為續航力。在這一速度下,船舶、飛機的油耗較小,可以支持較遠航程,但作戰條件下,可能不遵循巡航速度,所以續航力一般不敢保證,艦長或機長會根據實際油耗掌握補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續航力
  • 外文名:endurance
  • 定義:巡航速度下的最大航程
  • 單位:海里
  • 一級學科:船舶工程
  • 二級學科:船舶術語
概念,艦艇續航力,艦艇作戰半徑,其他船舶使用性能,船舶噸位,航速,自持力,船舶續航力的計算,

概念

續航力是指船舶攜帶額定燃料,中途不再補給,以一定航速連續航行所能達到的最大航程,以海里表示,是極其重要的性能指標。目前,遠洋船舶和大型軍艦的續航力都在1萬海里以上。艦船採用核動力以後,續航力有了極大的提高,如大型核動力潛艇,就有能力環球連續航行。

艦艇續航力

艦艇續航力是指艦艇一次滿載燃燒、機械用水和滑油,以給定速度航行所能達到的最大距離。以海里為單位計量,它決定艦艇作戰半徑的大小,是艦艇戰術技術性能要素之一。不同航速下的續航力不等,以經濟航速的續航力最大。核動力艦艇,其核燃料的能量極大,續航力的主要限制因素是機械、設備等的持續工作時間。常規動力艦艇,主要是改進船體線型,減少艦艇航行阻力;降低動力裝置的燃料消耗率,以提高續航力。
現代常規動力艦艇的續航力為:小型艦艇300~3000海里;護衛艦、驅逐艦4000~6000海里;巡洋艦、航空母艦6000~17000海里;潛艇4000~20000海里。核動力潛艇的續航力可達10萬~70海里以上。

艦艇作戰半徑

艦艇裝足燃料、淡水等一次出航往返,進行作戰活動,不需中途補給所能達到的最大直線距離。取決於艦艇續航力的大小。計算方法:按艦艇一次滿載燃料、淡水,扣除戰鬥消耗和規定的安全儲備,用經濟航速航行所能達到的航程的1/2。通常以機率計算,常規動力水面艦艇作戰半徑,取續航力的1/3;潛艇作戰半徑,取通氣管航速續航力的30%。艦艇編隊作戰半徑,按編隊中作戰半徑最小的艦艇計算。核動力艦艇,因續航力很大,其作戰半徑已不成為戰鬥使用時主要考慮的參數。

其他船舶使用性能

船舶噸位

船舶的噸位是用來表示船舶的大小和運輸能力的,它分為重量噸位和容積噸位兩種。
1.重量噸位
重量噸位是以重量的大小來表示船舶的運輸能力,以“噸”計算,常用的重量噸位有載重量和排水量。
1)重量
船舶的重量可分為不變重量和可變重量兩類。
(1)不變重量又稱為固定重量,它包括船體結構,船上的主機、輔機和各類設備、各種管路系統及固定的壓載物;對於軍艦還包括艦上的裝甲和武備。這些都是屬於船舶自身的,建成後不能隨意拆卸的結構、設備的重量。固定重量的總和就是船舶的空船重量
(2)可變重量包括燃油、滑油、淡水、食物、備品、船員、運載的旅客、貨物以及壓載水,對於軍艦還包括彈藥、運載士兵及其所攜帶的武器和行軍裝備。
2)載重量
可變重量的總和就是船舶的載重量。載重量在不同的航次,以及在每一航次的航行過程中都是變化的,載重量分為淨載重量和總載重量。對於運輸類船舶,淨載重量只包括貨物、旅客、行李的重量,總載重量為淨載重量加上航行所必需的人員和物資的重量。
3)排水量
排水量是指船舶所排開同體積水的重量,即整個船的重量。它因載貨的多少而不同,故排水量分為空船排水量和滿載排水量
2.容量噸位
船舶要裝載一定數量的貨物、燃油、滑油、給水、彈藥、武備和人員,要進行各種作業,必須要有相應的艙室容積。足夠的艙室容積是保證船舶使用性能的重要指標之一。
運輸船尤其是貨船的實際排水量在營運過程中變化很大,在許多情況下載重量也不能確切地表明船舶的大小,如相同載重量的普通貨船的尺度就比滾裝船小得多。所以,在航運中常以船舶容量代替重量來衡量船舶的大小,容量的單位是立方米。對於遠洋航行的船舶,國際上規定了一個統一的容量量度單位,稱為噸位或登記噸位。一個登記噸位相當於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登記噸位是根據各國自行規定的船舶丈量規則進行丈量計算的,由於丈量方法基本相同,所得登記噸位各國間差別甚小。應當特別注意,在船舶丈量中,“噸”是重量單位,“噸位”是容量或容積單位。
船舶登記噸位分為總噸位淨噸位。總噸位(GT)是指所有封閉的艙室根據一定的丈量規則丈量而得的容積總和。從總噸位中扣除掉並不是用於裝載旅客、貨物的噸位,即為淨噸位。

航速

航速是指船舶在不流動的水域中航行時,單位時間內所進行的路程。它既是船舶重要的航行性能,也是船舶重要的使用性能。對於貨船,它反映其周轉速度和運輸能力;對於客船,它決定旅途消耗的時間;對於某些工程工作船舶,它代表其工作效率和有效性;而對於軍用作戰艦艇,則是極其重要的戰術性能。
海船的航速單位是“節”,用“kn”表示。1節=1海里/小時,即1kn=1n mile/h。
目前,民用船舶的航速一般為15~25節,高速船可達30節以上,軍用艦艇為20~40節,水翼船、氣墊船可超過50節。

自持力

自持力是指船舶出航後,在海上不添加燃料、淡水、食物和其他消耗品而能維持的最多天數或晝夜,是船舶耐航性的一個指標。自持力對於航行目的地離岸較遠的遠洋船、南極捕魚船、海洋考察船以及在海上作業時間較長的某些特殊船舶,都是很重要的性能。

船舶續航力的計算

在設計商船時要給定船舶的續航力。續航力是根據船舶在兩個港口間的通常航線上的航行速度計算的。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按下述公式計算任意選定的工況下的續航力
式中:BT——相應於全航速的基本設計工況的燃油儲量(噸);
bM——選定工況下每里航程所需的燃油量(公斤/里)。
如果在設計燃氣輪機裝置時給定了裝置和液態物質儲備的總排水量,別必須驗算在基本設計工況下能否保證給定的續航力。
為此應從給定的總排水量內減去算出的裝置重量及滑油和水的儲量,得出船舶可以用於燃油儲備的排水量噸數,然後按此實際可能的燃油儲備量計算裝置基本設計工況下船舶的續航力。計算方法和上面一樣。
如果算出的基本設計工況下的續航力大於給定值,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減少一些燃油儲備量以增加船舶的有效排水量。如果算出的續航力小於給定值,而給定的續航力必須保證時,則必須減小船舶的有效排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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