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縣生態工業園區管委會

績溪縣生態工業園區管委會,代表縣人民政府對績溪縣生態工業園園區經濟社會發展實行統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績溪縣生態工業園區管委會
  • 所屬:代表縣人民政府
  • 職責:代表政府對園區社會發展實行管理
  • 企業性質:政府部門下轄
  • 位於:績溪縣
管理,職責,

管理

績溪縣生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代表縣人民政府對園區經濟社會發展實行統一管理。

職責

(一)編制生態工業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制定園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規定,創造園區良好的投資環境。
(三)承擔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土地資產經營和各項管理工作,在管理區域範圍內相對獨立地行使規劃權、規劃管理權,具體負責園區內各項規劃的編制、審核、報批工作及行政許可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辦理規劃“一書兩證”、《施工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證》等證書,建設工程放、驗線和竣工規劃驗收工作,由縣建委蓋章備案。
(五)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園區範圍內各項建設工作的招投標管理、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施工企業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產權證發放等工作。
(六)負責編制並報批園區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園區的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審核進區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設施方案,核發《環保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驗收證》、《排放污物許可證》;負責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日常監管。
(七)按建設規劃和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註冊、登記園區內的投資建設項目,並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
(八)負責園區的招商引資、安全生產、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等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九)管理園區內的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
(十)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園區的派出機構或分支機構工作。
(十一)管理園區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依法辦理園區的涉外事務。
(十二)承擔縣政府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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