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國樂

緬甸國樂,樂舞名。乾隆五十三年(1788)緬甸國獻其樂器, 列於宴樂之末, 稱為緬甸國樂。

其樂分粗細二制:粗緬甸樂,用接內塔兜呼、稽灣斜枯、聶兜姜、聶聶兜姜、結莽兜布等樂器各一,由五人司樂器,六人司歌,均拖發扎紅,著緬甸衣冠。細緬甸樂,用巴打拉、蚌札、總稿機、密穹總、得約總、不壘、接足等樂器各一, 由七人司樂器,二人司舞,均拖發扎紅,穿藍緞短衣,雜色裙,腰束洋錦,戴札布。以粗樂合歌,以細樂合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