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音樂(音樂檔案模式)

線上音樂(音樂檔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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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隨身聽產品的鼻祖,索尼在被蘋果公司以iPod+iTunes軟硬體相結合的模式打敗後,在2004年也宣布開始Connect線上數字音樂商店,以付費下載數字音樂檔案的模式,希望能令其Walkman產品從蘋果手中奪回冠軍寶座。在當年索尼效仿蘋果開始這一服務時,由於其具有20多年音樂隨身聽的硬體技術基礎,加上完整的家電數碼產品線,更具備自己的唱片和電影公司,因其綜合資源上的優勢曾被業界寄予厚望,一度被認為是最有希望打敗蘋果的“殺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音樂
手機製造商加入戰圈,開拓線上音樂教育的先河,Ovi矛頭直指iTunes,諾基亞重回內容領域,微軟,MySpace,YouTube,
線上音樂
線上音樂線上音樂
然而,索尼上周四在柏林消費電子貿易展上宣布,由於公司個人音頻技術在市場上失敗,該公司計畫關閉其Connect數字音樂商店,計畫將逐步取消其生意艱難的Connect線上音樂銷售業務。據了解,索尼在一封傳送給Connect用戶的電子郵件中,也明確表示該業務將在2008年3月前徹底終止。
與此同時,蘋果卻宣布了iPod的歷史累計銷量在4月突破1億部、iTunes線上音樂銷量在8月突破30億首的訊息。
過度注重著作權保護
儘管索尼中國負責音頻產品的相關人士並未對停止Connect業務的訊息予以證實,但其無奈地承認索尼在數字音樂時代不敵對手的最大原因是過於執著在技術和著作權保護技術上,從而忽略了用戶的使用體驗。
據了解,索尼線上銷售的音樂採用了該公司獨有的ATRAC格式,這種格式的音樂只能在索尼的播放器上使用,並且要配備獨家的音樂軟體才能傳輸到播放器上,用戶使用時的便利性沒有太大的改進,此舉不但喪失了大部分MP3用戶市場,就連絕大部分索尼MP3的用戶也不願嘗試使用,在當時全球MP3播放器市場已被蘋果壟斷的環境下,這一單純效仿對手的手段顯得十分不明智。
此外,面對在軟體技術和實力上更勝一籌的電腦廠商蘋果,索尼內部卻把軟體開發的技術資源用在了保護音樂內容的著作權上,令其MP3播放器和線上銷售的音樂內容局限於獨家的ATRAC格式上,面對業界主流的MP3和WMA格式無動於衷,構造的森嚴技術壁壘導致用戶無法體驗到數字音樂帶來的便利,也違背了數字時代用戶最重視的“開放、自由、共享”三大原則。
2015年,國家著作權局一紙“史上最嚴著作權令”,讓我國線上音樂行業走向了正版化的軌道。網路音樂服務商靠盜用音樂作品已很難生存,走向多元化發展、不斷提升產品和服務的種類與質量成為必然選擇。自2015年7月國家著作權局出台《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以來,16家服務商下線了220多萬首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網路音樂著作權秩序明顯好轉。如何增強競爭力以獲得更多用戶,成為擺在各線上音樂平台面前的新命題。
忽視用戶體驗
在對數字音樂潮流的判斷上,過於側重於著作權保護技術、忽視用戶體驗也令索尼常常落後對手一拍。在蘋果推出第一款iPod音樂播放器兩年半之後,索尼才剛剛推出了類似iPod的競爭產品;蘋果在2003年開始與各大唱片公司合作、推出每首歌曲售價99美分的iTunes線上音樂銷售模式後,索尼在2004年才意識到這一模式並開始效仿;在2005年10月,iTunes開始了視頻電影內容的下載服務,索尼也是在落後對手1年後才效仿對手在Con-nect中推出了視頻下載的內容;2007年5月,蘋果已經開始在iTunes取消了大部分音樂內容DRM著作權保護技術,令用戶下載的音樂在各種播放器上都能播放,索尼方面卻仍在這一方面遲遲未見行動。
不可否認,在硬體上索尼的MP3具備了媲美甚至超越iPod的實力,但在用戶體驗中卻比不上對手,這是索尼對技術的專注和執著、忽略了用戶的感受和意見造成的。在各大網路論壇中,索尼MP3用戶關於著作權保護技術過於複雜、開放性不夠的抱怨隨處可見,但相關意見並未得到索尼的重視。
“索尼新產品未能吸引消費者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師在某些時候未能把握消費者的真正需求和市場潮流。”索尼CEO霍華德・斯金格曾在總結索尼近年來在數字音樂領域的失敗時指出,“我們錯過了最好的市場時機,而蘋果則抓住了它。”
部門利益衝突
在業內看來,索尼開展數字音樂業務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除了品牌影響力和優秀的硬體產品,索尼更擁有業內數一數二的唱片和電影業務,令其在網上開展數字娛樂內容銷售上擁有對手所不具備的資源優勢,但業務龐大、結構複雜卻成了索尼開展線上音樂業務的絆腳石。
蘋果開展iTunes業務時,由於其不具備傳統的唱片業務,得以放開手腳與各大唱片公司以利潤分成的模式進行合作,僅以iTunes作為一個銷售平台,既能讓傳統唱片業分享到數字時代的銷售利潤,也能進一步促進其音樂播放器的銷售。
反觀索尼,內部不同部門的利益衝突令其數字音樂業務發展束手束腳。數字音樂業務的壯大必然會衝擊索尼音樂和電影等娛樂部門的收益,索尼在開發硬體產品上必須充分考慮著作權保護,令其產品的易用性便利性大受局限,在開展線上音樂銷售業務時,也難以與其他唱片公司展開深層次的內容合作,令其Connect業務在深度和廣度上難與iTunes相比。
“索尼的高管們都過於關注音樂的著作權保護,過去他們一直都不贊成研發iPod這類音樂播放器,”霍華德・斯金格在去年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其上任後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加強索尼內部各個部門的溝通和合作,打造“統一的索尼”。
在斯金格的努力下,索尼最近終於推出了符合業界潮流的音樂播放器,繼率先在中國市場推出WMA、MP3等格式的MP3產品後,其在國際市場上新推出的兩款產品也終於兼容WMA、MP3和AAC格式的音樂。
然而,當索尼發現並著手解決這一問題時,對手早已在市場上一騎絕塵。
線上音樂
線上音樂是用戶利用電腦或者手機客戶端通過網際網路或者移動網際網路線上試聽、下載音樂。目前業內對無線音樂和線上音樂的定義比較混雜。準確的來說無線音樂與線上音樂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都是在網際網路或者移動網際網路內進行的音樂服務和消費的行為,兩者無本質的區別。
並在許多人看來,蘋果在數字音樂領域取得今天的巨大成功,最應歸功於其先行一步推出iPod和iTunes軟硬體結合的銷售模式,提早奠定了成功的基礎。然而,蘋果提早掌握消費者需求進行創新,並運用強大技術為用戶提供最便利使用體驗的獨到之處卻往往容易被人忽略。
商業模式創新
“我認為,蘋果最大的成功在於商業模式和用戶體驗的創新。”網路音樂下載行業資深人士、國內線上音樂網站網蛙前CEO馮楚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出他對蘋果iTunes線上音樂銷售多年的研究心得。
2001年10月蘋果電腦推出iPod後,經過和很多唱片公司的緊張談判,在2003年推出了線上音樂銷售服務iTunes,以每首歌99美分的價格進行銷售,並用其強大的技術為iTunes商店裡許許多多歌曲都加了著作權保護技術,解決了唱片業著作權問題的擔憂,並將數字音樂及其著作權保護技術融合到iPod上。
據了解,蘋果在剛開始推出iTunes業務前期,獲得的實際收益非常低微。蘋果當時推廣線上音樂銷售並非為盈利,而是為了完善其iPod產品的銷售生態鏈,將其作為刺激用戶購買其播放器產品的重要武器。
提供最佳體驗
“蘋果的硬體和軟體總讓用戶能用最便利最愉悅的方式使用數字音樂。”馮楚軍表示,蘋果將線上音樂產業上下游進行整合,將iPod播放器、iTunes音樂下載、PC軟體有機結合起來,為客戶打造了完整的套用模式。近年來蘋果不斷針對線上音樂銷售業務作出改進,例如推出視頻下載業務、取消DRM著作權保護機制等,不斷提供給用戶更加便利的使用體驗,最終促使用戶大規模增長。

手機製造商加入戰圈

線上音樂
諾基亞推出線上音樂商店Ovi,試水線上娛樂
隨著索尼宣布退出,線上娛樂新生力量應運而生,以諾基亞為代表的傳統手機製造商成為其中的代表。而最近諾基亞宣布將發布Ovi品牌的線上音樂商店的訊息,被視為其正式進入內容領域的重要信號。

開拓線上音樂教育的先河

隨著教育制度和觀念的不斷革新,除了應試教育之外,越來越多的學生開始藝術學習。其中,音樂作為最常見的藝術類型,成為大多數人的首先。
那么,如何解決音樂教育的痛?
發條網是線上音樂互動教育平台。為第三方教育企業及音樂院校提供開放服務,任何機構或講師個人都能申請加入,通過發條網上傳錄播課程以及開設直播課程,突破傳統教育模式,吸納更廣泛的生源。註冊用戶可根據自身需求購買相關課程分類,還能對所學習課程或講師進行評價和評論。

Ovi矛頭直指iTunes

為了與蘋果的iTunes線上音樂商店以及iPhone手機展開競爭,諾基亞上周三宣布,該公司將發布它自己的線上音樂商店Ovi,並推出新的高端手機和全球遊戲服務。諾基亞執行長康培凱預計,今年全球多媒體手機的發貨量將從去年的8000萬部增長50%,達到1.2億部。諾基亞表示,今年晚期公司將在關鍵的歐洲市場推出自己的音樂商店Ovi,每首歌曲的銷售價格為1歐元(約合1.36美元)。今年11月諾基亞將開始提供自己的遊戲服務,完整版本的遊戲價格在6-10歐元之間(折合8.16-13.59美元)。
“Ovi”是芬蘭語“門戶”的意思。諾基亞Ovi包含了諾基亞音樂商店、諾基亞地圖以及N-Gage遊戲。據了解,全新的Ovi以一個網路虛擬社區的形式,使用戶可以從電腦或者諾基亞網路終端,直接連線到網際網路中。

諾基亞重回內容領域

早在2000年,,諾基亞已經建立了一個網站,準許諾基亞手機用戶下載手機鈴聲,成為線上“音樂”下載的雛形。不過,這個“諾基亞俱樂部”(ClubNokia)卻使諾基亞的大客戶移動運營商感到不滿,最終諾基亞暫時放棄了這項業務。Ovi的誕生被視作諾基亞重回內容服務領域的信號。而該公司近兩年也不斷通過收購來使該服務不斷得到充實。2006年10月,諾基亞收購了iTunes的競爭對手Loudeye―――當時全球最大的獨立音樂發行平台。同月,諾基亞還收購了手機導航軟體開發商gate5。今年7月,諾基亞又收購了媒體分享網站Twango……諾基亞執行長康培凱在發言中表示,“單是設備已遠遠不夠,客戶需要完整的體驗”。

微軟

線上音樂
除了索尼外,另一個克隆蘋果模式的廠商微軟,也遲遲未能迎來勝利的曙光。2004年8月,微軟高調宣布在MSN線上服務中提供線上音樂下載,每首歌曲下載的價格為0.99美元,與蘋果電腦線上商店的價格相同。2005年秋季,微軟推出了自己的數字音樂商店―――MSNMusic,其在2006年推出的Zune音樂播放器繼續開拓數字音樂市場。
但微軟除了在產品技術上缺乏創新,在市場推廣上更未進入中國、韓國等市場,據悉,有網民稱已破解Zune音樂播放器,並使其產品支持中文和韓文。技術創新和市場力度的缺乏,令其無論是硬體還是音樂內容的銷售均不理想。

My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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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知名青少年網站MySpace最近宣布,開始銷售近300萬支樂隊發行的歌曲。與其他公司不同,MySpace進軍數字音樂領域不僅擁有1.06億名龐大網路用戶,而且還得到了其母公司新聞集團的內容支持。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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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高升的免費視頻下載網站YouTube宣布,與美國華納等多家唱片公司攜手將提供用戶免費線上流行音樂電視劇,使YouTube邁向綜合性主流媒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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