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2016年7月28日,交通運輸部正式發布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刪除了徵求意見稿中對網約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的要求,而是表示要按地方標準審核後,“符合條件的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並發放《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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