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夫斯

玖恩·維夫斯 ( (1492—1540)歐洲文藝復興時期西班牙人文主義者、教育理論家。16 世紀最重要的人文主義者之一

基本介紹

  • 本名:維夫斯
  • 別稱:Juan Luis Vives
  • 所處時代:文藝復興時期
  • 出生時間:1492
  • 去世時間:1540
  • 主要作品:論教育
玖恩·維夫斯,生平簡介,主要著作,思想介紹,教育的目的與教育的作用,教學內容與教學任務,教育方法和教學方法,教師論,名人名言,

玖恩·維夫斯

維夫斯伊拉斯謨以及法國的布迪,號稱歐洲人文主義的三傑。出生在瓦倫西亞的一個貴族家庭,幼年受親職教育,1508年入瓦倫西亞大學學習。1509年入巴黎大學,1512年因不滿當時經院主義的教育,離開巴黎去佛蘭德,在盧萬大學學習和講學,並與伊拉斯謨建立了親密的友誼。1523年應邀到英國,任瑪麗公主的家庭教師,並擔任牛津大學希臘文和拉丁文教授,和莫爾過從密切。在英王亨利第八的離婚案中,他站在王后凱瑟琳一邊,後離開英國,終老布魯日。
他是和經院哲學進行鬥爭的一位中心人物,他廣泛採用歸納的科學方法,注意觀察和實驗,比培根早了兩個世紀。他從事教育實踐,注意教育研究,德國教育史家朗格稱他是教育新道路的開拓者,是近代歐洲的昆體良。他的重要教育著作有《智慧入門》(1524)和《論教育》(1531)。

生平簡介

1492 年 3 月 6 日出生於西班牙港口城市瓦倫西亞的一個貴族家庭。童年和少年時期在他母親的指導下受嚴格的傳統親職教育,後入本地大學受經院主義教育,成為經院哲學的狂熱信徒。
1509 年入巴黎大學,三年學習期間,由於閱讀伊拉斯謨的著作而改信人文主義。
1512 年因不滿經院主義的教育遷居比利時的布魯日 (Bruges) 。後來又到當時法國文藝復興人文主義思潮的中心弗朗德,維夫斯在此地盧萬大學學習和講學。在盧萬他認識了伊拉斯謨,兩人一見如故,成為好友,更堅定了其人文主義信念。維夫斯在編輯聖 · 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 (City of God) 時結識了英王亨利八世。
1523 年應亨利八世之邀,赴英任瑪麗公主 (Princess Mary) 的導師,並在牛津大學任希臘文和拉丁文教授,還講授哲學。在英國期間,他與托馬斯 · 莫爾結為摯友。
他為他的學生寫了《論女孩教育的正確方法》 (On the Right Method of Instruction for Girls) 和《論基督教婦女教育》 (On the Education of a Christian Woman) 。這是 16 世紀最早的、最著名的教育著作。
1524 年他寫了《智慧入門》,這是一本道德箴言集,曾經一直是英國學校的教科書。
1526 年寫了《救濟貧困》,這篇論文對西歐公民慈善團體對待貧困問題發生了巨大影響。
1528 年,維夫斯因反對英國國王對西班牙阿拉貢 (Aragon) 地區的政策、贊同加德琳的離婚訴訟而被解除宮廷職務,被迫離開英國。
之後,他到了布魯日,成為當時西班牙殖民地學術團體的領袖,他猛烈地抨擊了經院主義及其對亞里士多德邏輯學的崇拜。布魯日仿佛成了維夫斯靈感的源泉,他於此時結了婚,撰寫了大量的教育和心理方面的著作。
1531 年維夫斯寫出《論教育》 (On Education) ,這是一部自成體系的基督教教育學巨著。
1539 年發表他最後的著作《關於大腦》,把大腦活動原理作為教學實踐的基礎。
1540 年 5 月 6 日,維夫斯卒於布魯日,終年 48 歲。

主要著作

1524年《智慧入門》
《智慧入門》是一本道德箴言集,共592條,內容包括論智慧、人的三個領域、事物的性質和價值、身體、精神、學習、德行和感情、宗教。耶穌基督、食物消耗、睡眠、慈善、如何與人共同生活。言語和交往、誓言以及如何待人等17個部分。這本書在16世紀後半葉以後的百餘年間,曾經一直是英國學校的教科書,成為英國教育理論的一個組成部分。
1531年《論教育》,
拉丁文書名為 DeTredendis Disciplinis ,
英譯名為 On the Subjects of Study ,
中譯名還有《論教學科目》、《人文學科的教學》、《知識的傳授》等。《論教育》至今尚無完整的中譯本,吳元訓編的《中世紀教育文選》中有大約 80 頁的節譯。
《論教育》是一部自成體系的基督教教育學。共分教育的起源、學校、語言教學、高級課程和學習與生活五卷。
他認為教育和生活是一體的,在人的一生中,對於智慧的追求無有終結。知識和德行是教育的目的,一切學問都是為了公眾的幸福。熱愛上帝是生活的最高目的,所以教育的目的和宗教的目的是一致的。在維夫斯看來,莫爾的“烏托邦”大家庭是柏拉圖的學園的復活,因此他給學校取名學園,合國小。中學及大學為一體。他很重視校址的選擇,要求空氣清新,供應方便,遠離市區和交通要道。
三、四兩卷是課程論部分,他認為課程的基礎是語言教學,語言教學的主要內容是拉丁文的學習,要求學生能講拉丁誤,閱讀拉丁文專著,也要學習希臘文。維夫斯也很重視本族語的教學,要求學生掌握本族語和拉丁語兩種語言。
他認為自然研究是一門重要的學科,知識的各個部門都來源於自然,感覺是通向知識的道路,所以應通過觀察和實驗進行感覺的訓練。他提出體育運動應在課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他重視教師的培養,主張教師應經過試用,接受校長的仔細考察,然後授予其教師稱號。維夫斯的這些教育觀點曾對培根和夸美紐斯產生過重大影響。

思想介紹

維夫斯最傑出的、最具獨創性的貢獻在於他運用心理學的方法來理解教育問題。以前的教育家主要拘泥於所教的學科,而且對方法的考慮也僅限於由題材所決定的教學過程,維夫斯則最先提出了一個革命的教育概念,即教育主要是一個由學習者的本性所決定的教育過程。 “ 在決定怎樣對每一個人進行教學的時候,應該考慮他們的性情。仔細考慮這個題目屬於心理學的研究 ” ,也就是說,維夫斯把教育和教學建立在心理學認識的基礎上。他對心理的對象、心理的活動、心理的類型和差異、心理的變化等進行了在他那個時代比較深入的研究。
可見,維夫斯在哲學、社會觀和心理學方面都比伊拉斯謨更高一籌,這些方面對其教育思想有決定性的影響。

教育的目的與教育的作用

與伊拉斯謨的精神一致,維夫斯認為教育的首要目的是造就具有虔誠行為和具有美德的人,力圖將基督教的精華和人文主義的博雅結合起來。走向虔敬與美德之路就是潛心學習拉丁和希臘文學。伊拉斯謨重德行,而維夫斯更重虔敬。
維夫斯認為上帝是最高的善,是人的歸宿。一切真理來自上帝,上帝是最高的真理,純正而且完善,所以我們應 “ 甘心服從上帝,必須把它當全能的神敬畏他,當全知的神敬仰他,當仁慈的賜予者熱愛他 ” 。應首先教給兒童這些 “ 宗教的基本真理 ” ,培養他們的虔信,使孩子們懂得他生來是多么柔弱和易於作惡;使他懂得沒有上帝的幫助,沒有一件東西有或能有任何價值, “ 他必須經常地、誠懇地祈求上帝,沒有上帝的幫助,他決不能希望有所成就 ” 。
維夫斯認為不論教給兒童什麼東西, “ 一切都應引導到虔敬 ” 。聖經是最重要的學習科目, “ 我們從上帝的聖經中不僅找證據,而且找到最高的權威,它不會欺騙我們,因為它是由不存錯誤的智慧產生的 ” 。他認為聖經的威信應該在學生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使他們敬畏。
維夫斯重視教育的作用,認為 “ 我們不應該為天性中壞的東西失望,也不應該過分信任好的東西。無論在一個國家或在一所學校里,都有著許多改變天性和品德的事例 ” ,也就是說,未成可成,已成可革,教育可形成一定的品質,也可以消除一定的品質。
維夫斯並不只僅從個人發展的角度看教育,而且還從國家利益的高度看教育, “ 必須考慮家庭、祖國和祖國以外的利益 ” 。 “ 兒童是共和國的種子 ” ,應象羅馬人那樣培養兒童關心公共福利、熱愛自己的國家。獲取知識不是最終的目的, “ 一當我們獲得知識,我們必須把它變成有用的東西,要它服務於公共福利事業 ” , “ 我們不能只是永遠地學習,而是要把我們的學問用於生活實際。每門學問是無止境的,但在一定階段,我們必須開始把它用於有利於他人和社會 ” 。總之,維夫斯是從個人和社會兩個方面看待教育的作用的。
維夫斯還談到環境習染的作用。他認為校址的選擇非常重要,校址應選在清靜、離開人煙雜沓的地方,以免學生分心;校址不應設在一個戰爭綿延的國家的邊界上,以免戰爭的恐怖使他們不能安全地注意他們的學習;校址應遠離宮廷的扈從,遠離女子住的地方,因為宮廷扈從往往用詭計扭曲兒童未成熟的、柔順的心靈,女子往往用她們的美貌引誘學生;學校周圍的居民應是學生可以尊敬的熱心正直的人,而不是可能會慫恿他們做壞事的旅館老闆或卑鄙、邪惡、追求小利的人。當兒童到了一定年齡該入學校時,父母應為他選擇一個好的學校,尋找一個智慧和德行賴以生長的地方。
維夫斯重視親職教育和早期教育。他認為,在孩子出生後,教育應該儘早地開始。母親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同時父親也應該發揮重要作用。 “ 我們在童年期所接受的看法,在我們生活的道路上跟我們走得很遠,如果它們在幼年時期就在行為中凝固和確定下來,那么它們在我們一生中的影響便更為深遠 ” ,所以父母以及與兒童時常接觸的人應注意個人對兒童的影響, “ 父母所特有的虔敬,將擴散到和他們血肉相連的人的身上。所以,如果父母的性情不良,就必須憂懼。因為,父母和親戚的性情,被孩子和奶一起吸進去,並隨著年齡固定下來,有什麼東西比此具有更大的影響呢? ”

教學內容與教學任務

維夫斯的課程是古代七藝和文藝復興時期興起的新學科的複合體。代表著當時最高的文化成就。在《論教育》第一卷第五章 “ 知識的分類 ” 中,他將知識劃分為文法、修辭、哲學、幾何、算術、音樂、歷史、法律、科學、醫學、倫理學、經濟學、政治學等不同的領域,認為這些知識都是通過人的頭腦的努力想出來的, “ 是從偉大機智的上帝那裡獲得的恩物 ” , “ 這些知識與虔誠是一致的 ” 。
知識浩瀚無邊,而人生短暫,必須對所讀之書加以認真選擇, “ 對每種科學或藝術必須指定一組書,要在學校里讀和解釋,其他,在課外自己讀。生命是如此的短促和易逝,所以把精力不要消耗在那些多餘的和有害的書上,以致使你在身體還能支持之前,生命即逝去。為此,必須選擇書 ” 。選擇書的標準是什麼呢?應 “ 選擇那些有益於人類的書 ” 、應選擇那些使人虔敬的書。讀書 “ 不要有任何空洞的淺薄的涉獵,而要涉及生活實際 ” ,一個人應當 “ 套用他在學習中獲得的知識,既對生活有用也對敬慕上帝有用。而且,就是上帝的意圖也是使知識趨於有用 ” 。維夫斯提出學習知識還應導致虔敬,我們每個人都 “ 罪惡甚重 ” , “ 人類罪孽巳遍及全世界,靈魂的墮落情感如此強烈 ” ,應運用知識的力量純潔靈魂, “ 徹底認識虔誠的道理 ” 。
維夫斯強調教育的基督教精神,對學生是否應當讀異教文學持討論的態度。他認為異教的書中 “ 蘊藏著人的智力和學識 ” , “ 它包括那些通過觀察、調查自然景物而得的對食物,健康以及其他對生活有益的資料,它還包括為很多方面服務的數學知識。它們還包括古代傳下來的許多文字,事跡,強烈的、快樂的和虔誠的表現 ” ,這些方面,有助於我們的生活實際,對生活有重大的用處,益於培養人們的實際智慧。但有些異教書 “ 引起了對我們信仰的顧慮和懷疑 ” ,這些書與虔誠和道德是格格不入的, “ 我們從這些書中找到好多稱讚的聲音,如對驕傲、忿怒、殘酷、權力、財富以及享樂等的羨慕和崇拜,也會找到在他們的敘述中起污染作用的罪惡故事,如淫慾的、報仇的、自負的故事等。這些稱讚和故事使學校出現狡猾、欺騙、冒充等現象,使靈魂無論願意與否,都受到欺騙和詭計等的吸引 ” ,異教的這些作品 “ 是不純的,是黑暗的 ” ,不利於學生虔敬與德行的養成,應予禁止。
可見,維夫斯將知識的學習與有用於實際、與有益於虔信和德行聯繫起來,這也體現了北歐文藝復興教育思想的典型特色。基於對虔信和德行的強調,他非常重視良好的學習態度和學風。他認為學習的目的不在於得到金錢, “ 學習結果的多少要以所付報酬的多少來定,這種主張只能降低人的天性,持這種主張的人與學習的本意就相去很遠了。他對學問是如此的冷淡,但卻熱衷於錢。所以,一個有這種要求的人,就把智力研究的熱情給拋棄了 ” 。學習的目的也不在於為了獲得榮譽。 “ 我們經常因希望占有光榮而墮落 ” ,有的人生時名聲顯赫,死後卻被認為卑鄙無恥,而且聲譽還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變化,你已獲得的名望和光榮,在你死後對你就失去了任何意義, “ 名聲是如此地不確實和如此地靠不住 ” ,所以應拋棄名利思想,不為世故所污,應時刻心存上帝,做一個虔誠有德的人。他說: “ 若你不去注意別人對你的稱讚並決心忠實地服從你自己的良心,並通過它為上帝服務,那么,你將有多少長期和可靠的光榮呵?上帝將稱讚你是有道德的人。旁觀者將給你正確的判斷。
只有上帝是全知的,與神聖的智慧相比,人類的智慧是愚蠢的。我們知道的與我們不知道的相比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所以應虛心、應不恥下問,活到老學到老, “ 一個人必須不斷進行學習,就象對任何事都無知一樣。 ”
總之,學習知識的目的在於有助於實用、有助於德行,學習知識的態度應端正。
像伊拉斯謨一樣,維夫斯非常重視古典語言的學習,認為這既是為了學習古代文化的需要也是為了進行國際交往的需要。但維夫斯更強調學習本族語。當時西班牙已有了在很多方面可與歐洲各種最好的語言相媲美的語言和語法。人們越來越相信要有效地教授古典語言就必須依賴和正確地使用本國語。維夫斯提倡把本國語作為經典語言的入門。 “ 教師應當準確了解學生的本族語,以便藉此工具把學生要學的語言教得更適當,更輕鬆自如。因為教師如果不能用正確的辭彙來描述他所談的事物的話,他勢必會造成學生的誤解,而學生也不能用他們自己的語言去理解任何事情,除非每本著作都寫得非常明白。 ” 要把本族語的文學列為學校的一門學科,當時還有相當長的距離。但較之伊拉斯謨只重古典語言,維夫斯的主張的確是一個進步, “ 這標誌著他已處於當時的前列 ” 。
教學不僅僅傳給學生知識,造就學生的品德,還應發展學生的能力。維夫斯指出,一個人只有理論的知識,而沒有一點實踐經驗,如果你讓他去做一件事,他的工作將是拙劣的。同樣,實際的經驗,如果沒有判斷,對一個人來講,也是沒有多大好處的。因為, “ 一個人如果只有實際經驗而缺乏理性判斷。他的行為常常是軟弱的 ” , “ 最聰明的人不是那些對事物表面一掠而過的人,而是對事物進行深入、勤奮、刻苦地思考的人 ” 。

教育方法和教學方法

教育方法與教學方法的先進是維夫斯的突出貢獻。從其心理學出發,他認為教育和教學應遵循兒童的天性。
首先應了解兒童的天性。應 “ 先讓孩子在預備學校呆一、二個月,以便調查他的性情。讓教師每年分別在不同地方舉行四次會議,共同討論他們學生的天性。商討他們的教育問題。安排每個孩子學習他似乎最適合學的東西 ” 。
其次,教師應依據兒童的年齡特徵進行教學,要尊重兒童的天性。他說: “ 要按他們的年齡來選擇,並持續擴大其學習範圍。假如不用自然的辦法教育一個人,而是教訓其努力和勤奮等等,那么,他就會常常犯錯誤,就會按相反的方向發展,乾他自己的事。所以在任何年齡階段都要糾正錯誤。 ” 又說: “ 當一些事情學生還不能理解時,教師應把他們推遲到以後適合的年齡去做或學。 ” 教師應尊重兒童, “ 沒有比教師用殘酷的威脅、發怒和鞭打,要求幼小兒童做這做那,更為愚蠢的了。這樣的教師,他們自己就應該被鞭打。教師對學生要遵守溫和指責的原則,至少他不要疏忽和引起學生們的反感。他不要用嚴厲的字眼打擊兒童們的神經,或用嚴厲的態度嚇唬他們 ” 。
第三,教育和教學應根據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兒童之間存在著差異,有些善於辨別,心理敏銳,有些則辨別力差,心理遲鈍;有些鍥而不捨,進步迅速,有些則逡巡不前,發展緩慢,有些謙虛聰慧,有些則傲慢愚蠢;有些感情容易激動,有些感情比較平靜;有些傾向於善,有些傾向於惡;對有些人,只有恐懼能起作用,對另一些人,只有仁慈能起作用;等等。教育和教學的具體措施應以兒童不同的個性表現為前提。
與他的重實踐的認識方法相關,維夫斯重視感官經驗在教學中的作用。他認為: “ 一切和行動或製造東西有聯繫的學問,從觀察那些對自然、學習和習慣各方面最通達的人的活動和工作入手,是最好的途徑。 ” 他把感官經驗作為智力活動的開端。在他後來寫的《關於大腦》中有一段這樣論述學習的過程: “ 學習的過程是從各種感覺到想像,再由想像到理解,它是學習過程的生命和本質。所以學習過程要由個別事實到大批事實,由個別事實到一般事實,這是在兒童學習中必須注意的。 ” 他接著說: “ 因此,各種感覺是我們最初的教師,理解則源於感覺。 ” 既然知識和認識源於感覺,教學就應重視各種日常生活事務,而不應兩耳不聞窗外事、關進小樓死讀古書。他認為: “ 學生應不以到商店、工廠去向手藝人請教為恥,而應該逐漸了解他們的工作詳情。從前,有學問的人是不屑於了解這些事情的,而了解、記住這些事情又是至關重要的。這種愚昧在隨後幾個世紀逐漸發展到現在,結果,我們對西塞羅時代或蒲林尼時代的了解,遠遠超過對我們祖輩們的了解。 ” 學古典文化的目的不在其自身,而在於古為今用,為學習而學習是不足取的。

教師論

維夫斯認為, “ 一個學生需要一個引路人,直到他知道路 ” ,這個引路人便是教師。教師 “ 以他的光點燃了別人心靈上的光 ” ,所以教師的職業神聖而偉大。
但教師的職業同時又是艱巨的,並非任何人皆可為師,為師須有三個條件: “ 不僅要求教師具有使他們能很好地進行教育的學問,還要求他們具有教學的技巧和才能。他們的品格應該是純潔的。 ” 也就是說,教師不僅應有知識和品德,而且還應有教學的技能技巧。這幾個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全面的,我們現在對教師素質的要求也是以這三點為綱目,只不過內容更複雜、要求更高罷了。
維夫斯認為教師應有崇高的職業目的,不應為賺錢而教學。 “ 為賺錢而教學,是決不會很好去教的 ” , “ 一個教師不應該做、說、尋找和追求那些可藉以獲得金錢或榮譽的事情 ” 。教師是真理的追隨者、是基督的追隨者,他們的心靈應是純潔的。 “ 要讓一切個人獲利的機會都從學校排除掉 ” 。維夫斯特別讚賞蘇格拉底對出賣性教學的批評,認為為功利而教學就違背了教師的神聖的職責。
教師應以身作則,作學生的表率。教師的 “ 一言一行都不能給聽到的人留下一個壞的榜樣,也不能是不該模仿的東西 ” 。若教師有缺點,應根除之,若一時克服不掉,則教師應 “ 小心地、努力地使學生注意不到他們的缺點 ” 。
教師應熱愛學生。維夫斯認為: “ 教師對學生的愛應是一個做父親的愛,他應真正從心底愛學生,好象學生就是自己的兒子。 ” 父親給孩子以肉體,而教師則塑造孩子的心靈, “ 就心靈比肉體更加是一個人的重要部分來說,教師可以更實在地稱作父親 ” 。基督教宣傳仁愛,在教育中,愛的力量是宏大的, “ 教師的愛對優良的教和學能發生多么巨大的影響,是難以令人置信的。
教師之間應團結、應相互支持。教師之間 “ 不應相互爭論,要拋棄傲慢的心情 ” , “ 應該和諧地生活,以便能互相幫助 ” ,大家都是上帝的僕人,都 “ 正在做上帝託付的工作 ” ,因而要團結互助。若教師之間不團結, “ 碰在一起時則說壞話、諷刺和憤怒,以及激烈的鬥爭 ” ,那么不良的後果將隨之而至, “ 一切對教師的尊敬都消失了,冷靜的哲學思考和學術的進步也一同消失了。教師和學生都變得習慣於妒忌、忿怒、說話沒有禮貌、言行缺乏節制,還沾有其他許多和一個善良的人極端不相稱的過失 ” 。所以每個教師除教書育人、以身作則外,還應注意同行間的團結,形成良好的教師集體,以加強教育的效果。
總之,維夫斯認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於造就具有虔誠和德行的人,環境和教育對人的發展有巨大影響,教育不僅形成、改變人的天性,而且對社會、對國家也有重大作用;知識的學習包括許多科目,有宗教性質的、有古典人文性質的、也有自然科學性質的,學習知識的目的一是為了世俗的實用,二是為了宗教的虔誠;教學的任務有三:培養虔誠與德行,獲取知識,發展能力;在教學中本族語占重要地位,為學習古典語言的基石;教學方法有兩個總的要求:一是尊重兒童發展的特點,因材施教,二是重視感覺經驗,強調歸納的方法;教師的職業神聖而艱巨,為師不僅要有知識、品德,還應有良好的教學技能和技巧。這些構成維夫斯主要的教育信條。
我們不能拿今天的成就評價一個歷史人物,尤其是離我們今天甚遠的維夫斯。維夫斯的教育主張在今天看來已成為常識,有些甚至過時,但在當時他卻遠遠地走在時代的前列。拿伊拉斯謨與中世紀教育理論相比可看到伊拉斯謨的偉岸,拿維夫斯與伊拉斯謨相比便可看到維夫斯的卓然。在教育的基本原則上,維夫斯與伊拉斯謨基本一致,都強調虔敬和德行,但在很多方面,如教育思想中對民主性、實用性、自然科學和本族語課程、從感官經驗開始的歸納認識方法等的強調,維夫斯都走在了伊拉斯謨的前面。維夫斯的教育思想洋溢著濃烈的近代氣息,而且具有較大的理論深度。
維夫斯的《論教育》在當時具有巨大的影響,被譽為 “ 文藝復興時期最徹底的教育書籍 ” 。 德國教育史家朗格稱維夫斯是教育新道路的開拓者,是近代歐洲的昆體良。維夫斯使教育進一步貼近生活、走向現實。雖然他是個人文主義者,但他的教育思想的許多方面超越了人文主義,當時的人文主義具有貴族性,強調古典人文知識的學習,蔑視一般民眾和經驗性的東西,而維夫斯則強調民主性、強調智力活動應以感官經驗為開端。維夫斯廣泛採用歸納的科學方法、注意觀察和實驗,比培根早了近一個世紀。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維夫斯對夸美紐斯的教育思想有深刻的影響。維夫斯《論教育》寫於 1531 年,夸美紐斯的《大教學論》寫於 1632 年,相距百年,但二者所表現出的教育原則極為相似,都汲取了基督教和人文主義的精華,不同的是,夸美紐斯還吸收了宗教改革的成果,而且對教育問題的論述比維夫斯更系統、更全面、更深刻。

名人名言

傲慢自大是整個人類聯合與和諧的破壞者。美德是社會的聯結,它的指導是最後的判斷,在其中可以找到實際的智慧,它是整個生活的明智的領導者。
在決定怎樣對每一個人進行教學的時候,應該考慮他們的性情。仔細考慮這個題目屬於心理學的研究。(維夫斯運用心理學的方法來理解教育問題。)
我們不應該為天性中壞的東西失望,也不應該過分信任好的東西。無論在一個國家或在一所學校里,都有著許多改變天性和品德的事例。
我們不能只是永遠地學習,而是要把我們的學問用於生活實際。每門學問是無止境的,但在一定階段,我們必須開始把它用於有利於他人和社會。
我們在童年期所接受的看法,在我們生活的道路上跟我們走得很遠,如果它們在幼年時期就在行為中凝固和確定下來,那么它們在我們一生中的影響便更為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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