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工業建築評價導則

綠色工業建築評價導則

《綠色工業建築評價標準》出台前,為儘快將綠色建築擴大到工業建築領域,為國家標準《綠色工業建築評價標準》的編制積累經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綠色工業建築評價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做為指導現階段我國綠色工業建築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管理,規範綠色工業建築評價工作的重要技術依據,為今後編制完善《綠色工業建築評價標準》打好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工業建築評價導則
  • 外文名:Guidelines for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industry
  • 編制單位:城市科學研究會綠色建築與節能
  • 作用:指導綠色節能建築
基礎信息,前言,目錄,先決條件,基本要求,等級劃分,

基礎信息

編制單位: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綠色建築與節能
專業委員會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
機械工業第六設計研究院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綠色建築研究中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
二〇一〇年八月

前言

近年來,按照國家節能減排工作要求,工業領域十分重視綠色工業建築的發展,對如何做好綠色工作建築的規劃設計、建設施工和運行管理提出了迫切要求。為滿足工業建築的綠色評價需求,規範綠色工業建築評價工作,引導我國綠色工業建築的健康發展,2010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2010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畫》,將制定《綠色工業建築評價標準》列入了國家標準制訂計畫,並已開展了編制工作。

目錄

1 總則 1
2 術語 1
3 基本規定 2
4 可持續發展的建設場地 3
5 節能與能源利用 5
6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7
7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8
8 室外環境與污染物控制 9
9 室內環境與職業健康 10
10 運行管理 11
11 技術進步與創新 12
附錄A 13
附錄B 19
附錄C 29
附錄D 38

先決條件

工業企業所在地區的發展規劃應符合國家批准的區域發展規劃。
工業企業產品生產規模和生產裝備水平等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準入條件。
工業建築內生產的產品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淘汰或禁止產品。
工業生產的資源利用指標:產品的單位能耗、電耗、水耗、油耗、煤耗、汽耗、原材料和輔助材料耗量,各種污染物排放等,應達到該行業規定的國內基本水平(附錄A、附錄B、附錄C)。

基本要求

本導則的評價分為規劃設計和運行管理兩個階段,不包括所使用的各種材料的開採及形成過程階段。
評價可以分階段或綜合進行。運行管理階段的評價在正常運行一年並達到設計規模後進行。
申請評價的工業企業應按本導則的有關條文要求對規劃設計和運行管理進行過程控制,並提交相關文檔。
在對工業企業的單體工業建築進行評價時,凡涉及室外環境的指標,應以該單體工業建築所處環境的評價結論為準。

等級劃分

綠色工業建築評價體系由可持續發展的建設場地、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環境保護與污染物控制、室內環境與職業健康、運行管理七類指標及要求構成。每類指標及要求分為控制項、一般項和優選項。
綠色工業建築應滿足本導則中所有控制項的要求,並按滿足一般項數和優選項數的程度劃分為三個星級,綠色工業建築一星級★,綠色工業建築二星級★★,綠色工業建築三星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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