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包裝評價方法與準則

《綠色包裝評價方法與準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5月13日發布,標準定義了“綠色包裝”的內涵。要求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不小於90%。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5月13日發布推薦性國家標準《綠色包裝評價方法與準則》,針對綠色包裝產品低碳、節能、環保、安全的要求,規定了綠色包裝評價準則、評價方法、評價報告內容和格式,其中一次性餐飲具廢棄物實際回收利用率應大於75%。
標準定義了“綠色包裝”的內涵:在包裝產品全生命周期中,在滿足包裝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危害小、資源能源消耗少的包裝。標準從資源屬性、能源屬性、環境屬性和產品屬性4個方面規定了綠色包裝等級評定的關鍵技術要求。
據介紹,我國包裝行業規模龐大,目前國內生產企業20餘萬家,但超過80%的企業以生產傳統包裝產品為主,缺乏綠色化先進技術。新國標的出台,將通過“綠色包裝評價”這一技術槓桿,倒逼企業更新產品,推動我國包裝產業向綠色模式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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