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以一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總和計算工作時間
  • 實行單位:交通、鐵路、郵電、水運
  • 注意事項:法定標準時間基本相同
是指分別以一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總和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時間基本相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日: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戰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探測、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因受季節和自然資源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3.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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