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證

【經證】
經證和腑證是六經辨證中某一經證候的進一步分類。經脈都內聯臟腑,當病邪侵擾經脈之氣而末聚結於腑時的症狀,稱為“經證”;若結於腑的稱為“腑證”。臨床上經證,腑證一般指三陽經疾病而言。經證和腑證的劃 分,是後世(傷寒論)注家所立的名稱。如太陽病的惡寒、頭痛,發熱; 陽明病的身壯熱、煩渴、自汗;少陽病的寒熱往來、心胸煩悶等,稱為“ 經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