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治(社會學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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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是建立在外在的強制力量基礎上的控制方式,當社會秩序的維護者運用強制性的手段迫使他人去遵守既定規範時就表現為統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統治
  • 外文名:rule
  • 適用領域:社會、法律、政治
  • 所屬學科社會學
階級社會中,統治是以普遍的政治壓迫為基礎的。統治階級維護社會利益的名義制定了許多法律和規則,用以規範被統治者的行為。由於這些法律和規則是不利於被統治者的,所以會引起被統治階級的反抗,而統治階級則會動用國家機器強制性地推行或實施這些法律和規則,這就是統治,這種統治常常具有不可協調性。
在對現代社會的政治社會學研究中,雖然階級對立並不那么明顯,但是政治社會學家仍然使用統治的概念來分析權力關係。他們傾向於認為,任何權力的強制性的施加都屬於統治行為,這樣,統治這種社會控制方式就是普遍的。
社會分層的政治標準是權力,在馬克斯·韋伯看來,權力是處於社會關係中的行動者即使在遇到反對時也能實現自己意志的可能性。很明顯,權力是一種強制力。 馬克斯·韋伯認為,任何有組織的社會生活都有權力存在,而權力分配反映了政治領域的不平等。他認為,這種權力不僅取決於人們對生產資料的占有關係,在現代社會中它也與各層組織中的管理職位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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