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鑑定審計

納稅鑑定審計是指對稅務機關就納稅人的納稅事項進行鑑定及鑑定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正確性實施的審計。納稅鑑定是稅務機關依照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納稅事項所作的書面認定,是將稅收法令、政策和規定貫徹到納稅單位和個人的具體形式,是征納雙方辦稅的共同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稅鑑定審計
  • 外文名:Identification of tax audit
  • 繁體:納稅鑑定審計
  • 主管機關:稅務機關
納稅鑑定審計的主要內容
國家對稅務機關進行納稅鑑定有明確的規定,應按國家規定,重點審計以下幾個方面:
(1)審計納稅鑑定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完整。稅務機關對納稅項目的鑑定,是否全面反映納稅人生產與經營的全貌,有無漏鑒項目;對課稅對象的鑑定是否明確,並與納稅項目相適應,對納稅率的鑑定是否準確,特別是對高稅率產品、加工改制產品、協作產品、稅法未明確列舉產品的鑑定,是否符合稅收法規;對計稅價格的鑑定是否正確,並與納稅項目和課稅對象相符,特別是對委託加工產品、進口產品、自製產品、新產品計稅價格的鑑定是否符合稅法規定;對納稅環節的鑑定與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活動是否相符,所有應納稅環節是否都作了鑑定,中間環節產品稅、進口產品納稅和委託加工產品納稅其鑑定的環節是否正確;對減免稅內容的鑑定是否符合稅收法規,徵稅免稅收入的劃分是否清楚,核算辦法是否明確;對納稅制度的鑑定是否完整,對納稅申報、納稅期限、納稅責任等是否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政策依據是否充分。
(2)審計納稅鑑定程式是否合規。稅務機關作出納稅鑑定認可前,對納稅人提供的有關經營財務資料,是否進行了全面認真的審查,並作必要的核實;稅收法規和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發生變化時,是否及時對原納稅鑑定進行相應的修改和補充。
(3)審查納稅鑑定資料的管理。基層稅務機關是否建立了納稅鑑定管理制度,納稅鑑定資料保管是否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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