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梅(宋代王十朋所作的詩)

《紅梅》是南宋詩人王十朋創作的一首五言絕句。

基本介紹

作品原文,注釋,翻譯,賞析,作者介紹,

作品原文

《紅梅》
作者:王十朋
桃李莫相妒,
天姿元不同。
猶余雪霜態,
未肯十分紅。

注釋

1、選自《梅溪集》
2、元:通“原”,原本

翻譯

桃李不要嫉妒我紅梅,
紅梅和桃李開花茂盛的樣子原來就是不同的,
因為從冬天過來,紅梅身上還留有傲霜鬥雪的痕跡,
雖然是紅梅,但卻不是很紅

賞析

桃李莫相妒,天姿元不同。猶余雪霜態,未肯十分紅。
詩的起筆手法就與眾不同。詩人並不急於點題,而是把所要寫的紅梅置之一邊,先請桃李登場。這樣做的用意是很明白的,孤立地描寫紅梅,讀者不易領會,必須有參照物。請出桃李作參照,桃紅李白,盡人皆知。桃李既有妒梅之心,說明紅梅兼有桃的“紅”和李的“白”,實則不紅也不白,而是在紅白之間。這樣一來,雖未言及紅梅,而紅梅已在句中了。
勸告“桃李莫相妒”,得有充足的根據。這一點詩人已經成竹在胸,深思熟慮了。第二句就用哲理來說服。“天資元不同”,事物千差萬別,各有各的特性,這就是所謂的“天資”。紅梅就是紅梅,既不同於桃,也不同於李,互不相干,有什麼可妒忌的呢。這句從容道來,仍不讓紅梅亮相。
後二句是詩的重心所在,是骨子。詩人終於將自己思維中塑成的紅梅的美奉獻給了讀者。紅梅從它的大家族中分離出來,但它“猶余雪霜態”,梅所固有的傲霜凌雪不畏嚴寒的品性沒有變,而且不是“十分紅”。大自然賜予它粉紅的花色,又使它優於家族中的其他成員,變得更加妖嬈多姿了。紅梅既有高潔的內在美,也有嬌艷的外表美,難怪桃李等異族姐妹要嫉妒它了。至此,紅梅的形象已玉立於讀者心中。“未肯十分紅”回應第一句,也是勸告“莫相妒”的理由之一。
這首小詩活潑而有趣。全詩四句都好像是紅梅向桃李作解釋;花草本為無情之物,但詩中的桃李會“相妒”,紅梅也“不肯”紅得過分,免得引起“與桃爭艷”的嫌疑,增強桃李的妒心,都被人格化為有情之靈了。操守高潔而謙虛和遜的紅梅形象刻畫得非常成功。

作者介紹

王十朋(1112年11月9日——1171年8月6日), 宋代文學家,樂(yue)清(今屬浙江)人。少時穎悟強記,7歲入塾,14歲先後在鹿岩鄉塾、金溪邑館、樂清縣學讀書,學通經史,詩文名聞遠近。少時就有憂世拯民之志,十七歲“感時傷懷”,悲嘆徽、欽二帝被擄,宋室被迫南遷。19歲時寫出“北斗城池增王氣,東甌山水發清輝”的名句。 24歲時,小小的樂清縣學落成,居然能文賦詩,蓋世的才華震動了浙南的詩壇。33歲時在家鄉創辦梅溪書院授徒,34歲入太學。由於當時南宋政治腐敗,奸臣秦檜專權,科場黑暗,屢試不第。一直至他46歲時,秦檜死後,高宗即位繼帝主持殿試,王十朋得中狀元。後因論力主抗戰,並薦用愛國老將張浚、劉錡,遭主和派排斥離京歸里。孝宗即位後,起知嚴州,未赴任召對除司封員外郎,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除任侍御史。力排和議,並以懷奸、誤國等八大罪狀劾主和派代表、當朝宰相史浩,使之罷職。 隆興元年(1163年),張浚北伐失利,主和派非議紛起。他上疏稱恢復大業不能以一敗而動搖,未被採納。出知饒、湖等州,救災除弊,頗有政績。在文學上,他一生經過雁山至少七次,都是中進士之前,而且又都是北上臨安時,因此對雁盪山的感受極其親切。在此期間,他賦了大量有關雁盪的詩。他在《游靈岩輝老索詩至靈峰寄數語》中,不僅對雁盪山作了依次總評價:“雁盪冠天下,靈岩尤絕奇!”而且還把自己的政治抱負和雁盪山水浴成一體。雁盪山水鑄造了王十朋剛直不阿的崇高風格,他則以蓋世的才華歌頌了雁盪山水。然而,以他的才氣,在雄偉奇秀,千姿百態的雁盪山水面前仍有力不從心之感,曾在一詩中曰:“愧無筆力助莊嚴!”從此之後,“難下筆”就成為描繪雁盪山的“名句”了。 乾道五年冬,王十朋卸任,離開泉州時,男女老幼涕泣遮道苦苦挽留,還仿效饒州百姓挽留王十朋的做法,把他必經的橋樑拆斷(後來當地百姓重新修復,用王十朋之號“梅溪”為名)。王十朋只好繞道離去,士民跟隨出境送到仙遊縣楓亭驛。 王十朋詩才橫溢,凡眼前景物,常常感而成詩,大多是愛民憂民、寓含教育之作,詠蔡襄修建洛陽橋的詩、宴七縣宰詩、承天寺十奇詩、詠清源山詩等,都是流傳後世的佳篇。乾道七年(1171年)七月丙子(初三)日(8月6日),王十朋在樂清縣家中逝世,享年60歲,謚忠文。泉州士民聞訊,會集在開元寺沉痛悼念,又在東街建王忠文祠(又名梅溪祠)以為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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