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

糖耐量試驗一般指本詞條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是一種葡萄糖負荷試驗,用以了解胰島β細胞功能和機體對血糖的調節能力,是診斷糖尿病的確診試驗,廣泛套用於臨床實踐中,對於處於其他疾病急性期的患者,可能需要重複進行以明確糖尿病的診斷。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是指給成人口服75g無水葡萄糖,兒童按每公斤體重1.75g計算,總量不超過75g,然後測其血糖變化,觀察病人耐受葡萄糖的能力,是目前公認的診斷糖尿病的金標準,在血糖異常增高但尚未達到糖尿病診斷標準時,為明確是否為糖尿病可以採用該試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
  • 外文名:ogtt
  • 目的:測定胰島細胞功能
  • 類屬:一種葡萄糖負荷試驗
  • 功能:診斷糖尿病
臨床意義,參考值範圍,注意事項,

臨床意義

1.正常耐糖量
FBG≤6.1mmol/L,OGTT2小時血糖<7.8mmol/L。
2.空腹血糖受損(IFG)
FBG6.1~6.9mmol/L,OGTT2小時血糖<7.8mmol/L。
3.糖耐量降低(IGT)
FBG<7.0mmol/L,耐糖量異常(IGT)見於:①糖代謝異常與糖尿病間的過度階段(或糖尿病前期);②嚴重肝病;③其他:甲狀腺功能功能亢進症、胰腺炎、胰腺癌等。
4.耐糖量增高
多見於內分泌功能低下,如甲減、垂體功能低下等。

參考值範圍

空腹血糖3.9~6.1mmol/L,血糖在口服葡萄糖0.5~1小時達高峰,峰值<8.99mmol/L,2小時內血糖<7.8mmol/L,3小時後血糖恢復正常。

注意事項

1.試驗期間患者避免劇烈運動、體力勞動,安靜休息,不能吸菸,禁食、水。
2.對於懷疑有反應性低血糖的而患者,延長試驗時間,加測服糖後4小時和5小時的血糖。
3.觀察患者服糖後的反應,如患者在試驗時出現面色蒼白、噁心、暈厥應停止試驗。若以上症狀是在服糖後3~4小時出現,應考慮低血糖反應,立即採血查血糖,囑患者食用稀飯、饅頭之類食物,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4.採取血糖後應立即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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