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會計基本指引

為促進單位(包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下同)加強管理會計工作,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等,制定本指引。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管理會計基本指引
  • 目的:為促進單位加強管理會計工作等
  • 相關法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通知時間:2016年6月22日
通知信息,基本指引,解讀,

通知信息

關於印發《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的通知
財會[2016]10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促進單位(包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加強管理會計工作,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我部制定了《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現予印發,請各單位在開展管理會計工作中參照執行。
財政部
2016年6月22日

基本指引

管理會計基本指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單位(包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下同)加強管理會計工作,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基本指引在管理會計指引體系中起統領作用,是制定套用指引和建設案例庫的基礎。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包括基本指引、套用指引和案例庫,用以指導單位管理會計實踐。
第三條 管理會計的目標是通過運用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參與單位規劃、決策、控制、評價活動並為之提供有用信息,推動單位實現戰略規劃。
第四條 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戰略導向原則。管理會計的套用應以戰略規劃為導向,以持續創造價值為核心,促進單位可持續發展。
(二)融合性原則。管理會計應嵌入單位相關領域、層次、環節,以業務流程為基礎,利用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將財務和業務等有機融合。
(三)適應性原則。管理會計的套用應與單位套用環境和自身特徵相適應。單位自身特徵包括單位性質、規模、發展階段、管理模式、治理水平等。
(四)成本效益原則。管理會計的套用應權衡實施成本和預期效益,合理、有效地推進管理會計套用。
第五條 管理會計套用主體視管理決策主體確定,可以是單位整體,也可以是單位內部的責任中心。
第六條 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應包括套用環境、管理會計活動、工具方法、信息與報告等四要素。
第二章 套用環境
第七條 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應充分了解和分析其套用環境。管理會計套用環境,是單位套用管理會計的基礎,包括內外部環境。
內部環境主要包括與管理會計建設和實施相關的價值創造模式、組織架構、管理模式、資源保障、信息系統等因素。
外部環境主要包括國內外經濟、市場、法律、行業等因素。
第八條 單位應準確分析和把握價值創造模式,推動財務與業務等的有機融合。
第九條 單位應根據組織架構特點,建立健全能夠滿足管理會計活動所需的由財務、業務等相關人員組成的管理會計組織體系。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設定管理會計機構,組織開展管理會計工作。
第十條 單位應根據管理模式確定責任主體,明確各層級以及各層級內的部門、崗位之間的管理會計責任許可權,制定管理會計實施方案,以落實管理會計責任。
第十一條 單位應從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做好資源保障工作,加強資源整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效果,確保管理會計工作順利開展。
單位應注重管理會計理念、知識培訓,加強管理會計人才培養。
第十二條 單位應將管理會計信息化需求納入信息系統規劃,通過信息系統整合、改造或新建等途徑,及時、高效地提供和管理相關信息,推進管理會計實施。
第三章 管理會計活動
第十三條 管理會計活動是單位利用管理會計信息,運用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在規劃、決策、控制、評價等方面服務於單位管理需要的相關活動。
第十四條 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應做好相關信息支持,參與戰略規劃擬定,從支持其定位、目標設定、實施方案選擇等方面,為單位合理制定戰略規劃提供支撐。
第十五條 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應融合財務和業務等活動,及時充分提供和利用相關信息,支持單位各層級根據戰略規劃做出決策。
第十六條 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應設定定量定性標準,強化分析、溝通、協調、反饋等控制機制,支持和引導單位持續高質高效地實施單位戰略規劃。
第十七條 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應合理設計評價體系,基於管理會計信息等,評價單位戰略規劃實施情況,並以此為基礎進行考核,完善激勵機制;同時,對管理會計活動進行評估和完善,以持續改進管理會計套用。
第四章 工具方法
第十八條 管理會計工具方法是實現管理會計目標的具體手段。
第十九條 管理會計工具方法是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時所採用的戰略地圖、滾動預算管理、作業成本管理、本量利分析、平衡計分卡等模型、技術、流程的統稱。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具有開放性,隨著實踐發展不斷豐富完善。
第二十條 管理會計工具方法主要套用於以下領域:戰略管理、預算管理、成本管理、營運管理、投融資管理、績效管理、風險管理等。
(一)戰略管理領域套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於戰略地圖、價值鏈管理等;
(二)預算管理領域套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全面預算管理、滾動預算管理、作業預算管理、零基預算管理、彈性預算管理等;
(三)成本管理領域套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於目標成本管理、標準成本管理、變動成本管理、作業成本管理、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等;
(四)營運管理領域套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於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邊際分析、標桿管理等;
(五)投融資管理領域套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於貼現現金流法、項目管理、資本成本分析等;
(六)績效管理領域套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於關鍵指標法、經濟增加值、平衡計分卡等;
(七)風險管理領域套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單位風險管理框架、風險矩陣模型等。
第二十一條 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根據管理特點和實踐需要選擇適用的管理會計工具方法,並加強管理會計工具方法的系統化、集成化套用。
第五章 信息與報告
第二十二條 管理會計信息包括管理會計套用過程中所使用和生成的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充分利用內外部各種渠道,通過採集、轉換等多種方式,獲得相關、可靠的管理會計基礎信息。
第二十四條 單位應有效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管理會計基礎信息進行加工、整理、分析和傳遞,以滿足管理會計套用需要。
第二十五條 單位生成的管理會計信息應相關、可靠、及時、可理解。
第二十六條 管理會計報告是管理會計活動成果的重要表現形式,旨在為報告使用者提供滿足管理需要的信息。管理會計報告按期間可以分為定期報告和不定期報告,按內容可以分為綜合性報告和專項報告等類別。
第二十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和管理會計活動性質設定報告期間。一般應以公曆期間作為報告期間,也可以根據特定需要設定報告期間。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指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解讀

為促進單位(包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下同)加強管理會計工作,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等,財政部印發了《管理會計基本指引》(財會〔2016〕10號,以下簡稱《基本指引》),總結提煉了管理會計的目標、原則、要素等內容,以指導單位管理會計實踐。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此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問:《基本指引》的發布具有什麼重要意義?
答:《基本指引》是我國管理會計發展進程中的重要檔案,其制定發布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於加強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建設。《指導意見》明確了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4+1”體系,即,理論體系建設、指引體系建設、人才隊伍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加諮詢服務市場建設。指引體系建設是其中確定的重要任務之一,制定基本指引是指引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對制定套用指引和案例示範起統領作用,套用指引的框架設計、案例庫的體系搭建等都將根據《基本指引》展開。但是,不同於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只是對管理會計普遍規律和基本認識的總結升華,並不對套用指引中未做出描述的新問題提供處理依據。
二是有利於加強單位管理會計工作。基本指引在管理會計套用實踐基礎上總結、提鍊形成普遍適用的指導性標準,明確了管理會計的目標、原則和要素,為單位(包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準確理解管理會計、科學系統套用管理會計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方向。
三是有利於推動管理會計理論發展。基本指引構建了管理會計概念框架,統一了各方認識,協調了各方意見,為引導會計理論界加強管理會計理論研究,建設中國特色管理會計理論體系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問:《基本指引》起草發布的過程如何?
答:《指導意見》印發後,我們立即啟動了管理會計指引體系研究制定工作,系統梳理了國內外相關資料,秉承科學民主決策精神,進行了多次調研、座談,歷時近兩年,制定周期長、制定程式嚴格完整、徵求意見範圍廣泛,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研究起草階段。我們於2014年10月啟動了《基本指引》起草工作,對國內外相關資料進行系統梳理,利用前期研究成果,探索《基本指引》框架結構,提煉基本指引核心內容。隨即,組織專家進行了多次座談,群策群力,集思廣益,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基本指引》草稿。
第二階段,形成討論稿階段。在此階段,我們借鑑了我部管理會計發展規劃專項課題中的管理會計概念框架研究課題成果,並多次進行座談,聽取其他專項課題組、財政部管理會計部校共建課題組等意見;赴上海、浙江、廣東等地,深入海爾、華為等企業進行了實地調研;組織英、美國外管理會計專業團體,就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展開專題討論,並與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就《基本指引》的主要問題交換了意見,提高對相關內容的全球共識;徵求了全體管理會計諮詢專家和會計司司內意見,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形成了《基本指引》討論稿。
第三階段,公開徵求意見階段。我們按照反饋意見和實務需要修改完善了討論稿,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的徵求意見稿,於2015年12月29日印發,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同時,專門向部內相關單位徵求意見。此外,赴山西、河北進行專題調研座談,藉助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聽取了部分企業財務高管意見。截至2016年3月31日,共收到來自有關部委、部內有關單位、地方財政廳局、各地專員辦、高校、企業、諮詢服務機構、個人等各方面意見89份。總體上,大家一致支持財政部儘快發布《基本指引》,指導單位管理會計實踐,並普遍認可徵求意見稿提出的涵蓋目標、原則、要素等內容,以要素為主體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同時,希望我們抓緊推進管理會計套用指引和案例庫建設工作。
第四階段,送審稿階段。我們對反饋意見進行了認真整理、研究,修改完善後,再次組織專家座談,就某些重點問題專門聽取業內專家意見。綜合各方意見後,再次召開司務會進行討論研究,報部領導批准後予以發布。
問:《基本指引》的框架和主要內容如何?
答:目前,國際國內尚無成形的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可供借鑑、參考。為保證《基本指引》框架結構及其核心內容的嚴密性和科學性,我們對國內外管理會計、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體系或規範等的概念框架以及相關著作等做了系統比較和梳理,並廣泛聽取高校、研究機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諮詢服務機構、國外管理會計專業團體、管理會計諮詢專家、管理會計課題組等各方意見。
在深入研究和吸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在《基本指引》中形成了涵蓋目標、原則、要素等的基本框架,並以要素為主線鋪陳章節。第一章為總則,包括《基本指引》的制定依據、適用範圍、管理會計目標、原則、要素等內容;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別對總則中提出的套用環境、管理會計活動、工具方法、信息與報告這四個管理會計要素進行了展開;第六章為附則,包括《基本指引》的解釋許可權和施行日期等內容。從公開反饋意見來看,各方普遍認可《基本指引》的框架和主要內容的,認為其邏輯清晰完整,內容科學務實,重點明確突出,對單位系統套用管理會計具有指導意義。
問:如何理解《基本指引》中四要素的內在邏輯關係?
答:《基本指引》總結提煉了套用環境、管理會計活動、工具方法、信息與報告這四項管理會計要素。這四項要素構成了管理會計套用的有機體系,單位應在分析管理會計套用環境的基礎上,合理運用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全面開展管理會計活動,並提供有用信息,生成管理會計報告,支持單位決策,推動單位實現戰略規劃。
其中,管理會計套用環境是單位套用管理會計的基礎。單位套用管理會計,首先應充分了解和分析其套用環境,包括內外部環境。內部環境主要包括與管理會計建設和實施相關的價值創造模式、組織架構、管理模式、資源、信息系統等;外部環境主要包括國內外經濟、法律等環境。
管理會計活動是單位管理會計工作的具體開展。在了解和分析其套用環境的基礎上,單位應將管理會計活動嵌入規劃、決策、控制、評價等環節,形成完整的管理會計閉環。
管理會計工具方法是實現管理會計目標的具體手段,是單位套用管理會計時所採用的戰略地圖、滾動預算管理、作業成本管理、本量利分析、平衡計分卡等模型、技術、流程的統稱。
管理會計信息是開展管理會計活動過程中所使用和生成的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是管理會計報告的基本元素。管理會計報告是管理會計活動成果的重要表現形式,旨在為報告使用者提供滿足管理需要的信息,是管理會計活動開展情況和效果的具體呈現。
問:《基本指引》是否強制執行?
答:基本指引旨在指導單位套用管理會計,不要求強制執行,理由在於:管理會計主要服務單位內部管理需要,是單位內部的事情,管理會計套用更多需要依靠單位發揮主觀能動性,財政部發布指引主要是起推動作用,引導單位系統套用管理會計,最佳化資源配置,提升價值創造能力;同時,管理會計個性化特點鮮明,單位所處的行業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管理會計的具體套用也相應不同,需要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因地制宜,《基本指引》是對管理會計套用普遍規律的總結、提煉,對單位套用管理會計起指導作用,而不是做出限制性規定,制約單位靈活套用。
之所以由政府制定發布包括基本指引在內的指引體系,一方面是政府主動服務市場需求的重要舉措;另一方面是為了充分發揮政府優勢,協調各方意見,整合各方力量,節約社會資源,便捷高效地推動管理會計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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