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三大殿灑掃處

機構名。內務府下屬機構。掌管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的陳設、灑掃事務。初由值殿太監管理,三殿各設首領太監二名、太監十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 裁值殿太監,設兼管司員(以內務府司官兼充)、兼管內管領(由內務府堂於三十內管領內揀派) 各一人管理,下設領催六名、蘇拉十二名承應差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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