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動心理學

策動心理學

策動心理學是由英國心理學家W.麥獨孤所創建的一種心理學理論體系。麥獨孤認為心理學應是研究行為的實證科學,但他對行為的見解與J.B.華生是對立的。他認為行為不是反射弧的純物理過程,行為產生於身心互動作用,是一種心物過程,包括心理和物理的二重變化;只有從知、情、意3個方面才能對它做充分的描述,因為每種行為都含有對某事物的知,對此事物的情,和趨向或躲避此事物的意。故行為總是具有一定的非決定性和自由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策動心理學
  • 外文名:Hormic Psychology
  • 性質:心理學理論體系
  • 創建者:W.麥獨孤
  • 別稱:目的心理學
理論概述,研究背景,研究領域,科學理念,行為表現,

理論概述

策動心理學是在19世紀初興起的一種新的心理學理論體系,英國心理學家W.麥獨孤所創建的。在1905年,他就先於行為主義者首倡心理學應是研究“行為”的實證科學。但他對行為的見解是與J.B.華生等人對立的。
麥獨孤認為策動和維持行為的動力是遺傳的本能。他所謂的本能,是在長期進化過程中由自然選擇所提供的一種遺傳的心-物傾向。本能是行為的非理性策動力。本能都具有目的性,因而由本能所策動的行為都在於奮力達到一定的目的。因此,他的這種心理學理論系統最初就名之為“目的心理學”。麥獨孤的心理學理論在強調行為的趨向性和動機作用等方面起過積極的作用。
麥獨孤認為行為並不等同於機械反射,更不能把行為歸結為由感官刺激所引起的反射弧的純物理過程。行為產生於身心互動作用,是一種心-物過程,包括心理和物理的二重變化;只有從知、情、意 3個方面才能對它做充分的描述,因為每種行為都含有對某事物的知,對此事物的情,和趨向或躲避此事物的意。故行為總是具有一定的非決定性和自由性。麥獨堅決反對機械的決定論。他認為策動和維持行為的動力是遺傳的本能。麥獨所謂的本能,乃是在長期進化過程中由自然選擇所提供的一種遺傳的心-物傾向。本能是行為的非理性的策動力。
他為了區別他所謂的行為和機械反射,曾為行為提出7個標誌:①活動的自發性(反對機械的S-R公式);②活動的堅持性(刺激消失,活動仍可進行);③活動方向的變異性;④情境產生改變,運動即行停止;⑤對出現新情境的準備性;⑥由於反覆,行為效果會有所改進;⑦機體反應的整體性(趨向目的)。由於機械反射缺乏這些標誌,故被排斥於行為之外。後來,他為了和行為主義者徹底劃清界限,於1923年在《心理學大綱》中,又把心理學說為“人心的科學”。

研究背景

麥獨孤將人與動物行為的基本動力歸結為本能的作用,致力於研究各種本能以及與本能密切相關的情緒,麥獨孤一開始將這種心理學稱為目的心理學(purposive psychology),後來改稱為策動心理學(Hormic Psychology)。策動(horme)一詞來源於希臘文,意思是一種活力的衝動或活動衝動,或者是行動的驅力,或被驅使而去努力奮鬥。策動心理學也就是關於行為動力的研究。
麥獨孤的策動心理學收到很多學術傳統的影響,其中最直接的影響來自英國心理學家沃德(James Ward,1843-1925)及其學生斯托特(George F.Stout,1860-1944)。沃德曾到德國哥廷根大學學習,受到布倫塔諾的影響,可以說成了一位意動心理學家。他拒絕接受英國的聯想主義心理學,認為聯想雖然是一種重要的心理機制,但它不能充分解釋心靈的主動性和統一性。在沃德看來,一定有一個主體(或中心自我),而不是不同元素的組合,才能有心靈的連續活動。沃德認為心理學研究的是主體的經驗,但經驗的材料是來自於外的,只有主體的活動才能將這些材料組織起來。沃德的心理學為他的學生斯托特所繼承和發展。斯托特也接受了布倫塔諾意動心理學的立場,特彆強調意動的方面。意動是意識的主動方面,相當於奮勉、欲望或意志,移動的對象就是目的或達到目的的手段。目的達到了,相應的那種意動就消失了。麥獨孤重視合目的性的奮勉在心理活動中所起的作用,這種奮勉就是意動作用的結果。
麥獨孤的策動心理學除了直接受到沃德和斯托特的意動心理學的影響,還受到達爾文和斯賓塞的進化論的影響,它特別關注心理對於適應環境的機能以及人的心理與動物心理的連續性。意動心理學和進化論是麥獨孤策動心理學的兩大基石,另外,他還受到詹姆斯的影響,重視心理生活的目的性和本能的作用。與此同時,哲學家伯格森的“生命衝動”學說、弗洛伊德的本能學說都對麥獨孤有明顯的影響。至於“策動”一詞的使用則是受到榮格和《教育原理》的作者沛西·能(Percy Nunn)的影響。根據這兩位學者的用法,策動意味著目的性能量,這種能量在向某個目標前進或奮鬥時,會客觀的表現在我們面前,也主觀地表現在我們當下的體驗之中。

研究領域

1908年,麥獨孤在《社會心理學導論》一書中,創建了一套以遺傳本能和相應的情緒以及後天所形成的情操為基礎的人類社會行為的學說。他認為本能是一切社會行為的基礎。每種本能都有相應的情緒伴隨,例如,逃走本能-恐懼情緒;好奇本能-驚異情緒等。所以情緒也是先天性的。若干先天的情緒在後天以一定的對象為中心結合而為情操。如愛國主義情操就是懼(國難時)、怒(受侵時)、愛及自負等情緒在後天以祖國為中心結合而成的一種情操。他認為情操的形成和發展對個人、對社會都極為重要。缺乏情操,個人的情緒生活就會完全陷於混亂,而人們的社會關係和社會行為也將因此而陷於混亂,成為不穩定的和難以預料的,因為情操的形成和發展實質上是人的情的生活和意的生活的組織化。人對情緒衝動的意志控制,對價值、功勳等的判斷,社會道德原則的建立和維持都是以情操為根據的。麥獨孤在他的變態心理學理論體系中也同樣貫穿著他的這些基本理論觀點。他認為人實際上是一種有目的的自律機器。當環境變化要求調整,而這種調整卻超過這個有機體的自律調整能力時,功能錯亂就會發生。他認為人類的每種本能傾向似乎都在力爭自身的最大發展。當任何一種本能傾向變得強烈到難以控制在適當限度內時,心理功能就必然會發生錯亂。一切本能傾向都是有目的的,所以在一切引起錯亂的矛盾中也必然存在目的的矛盾。
《社會心理學導論》《社會心理學導論》
1930年,麥獨孤在為美國心理學家C.默奇森主編的《1930年各派心理學》所撰寫的論文中,正式將原來的“目的心理學”改稱“策動心理學”。他聲稱他今後更為困難的任務是要為用“策動的”這一形容詞所表明的更加激進得多的目的心理學進行辯護。這種心理學要求獨立自主,不受物理科學現行各種原理的約束。它斷言趨向目標的奮鬥是心理學的一個基本範疇,是一種不能機械地加以解釋或分解為機械序列的過程類型。他認為科學的未來發展會決定究竟物理科學是否也需要採用物理事件的“策動的”解釋,最終我們的自然科學也會是兩種:機械主義的和目的論的。麥獨孤早就認為機器之類的物品都是被安排好以實現一定的目的的,否則就不能說機器發生錯亂。
簡言之,麥獨孤的心理學理論在強調行為的趨向性和動機作用等方面起過積極的作用。但他的策動心理學實質上已從原來的目的心理學演變為一種泛目的論的唯心主義哲學了。

科學理念

麥獨最早提出心理學是行為科學的理念。1905年,麥獨孤首創心理學應為研究行為的實證科學,提出以本能為基礎的行為學說。在麥獨孤看來,行為的特徵是追求一定的目的,這樣就必須考慮引起目的性行為的基本動力。1908年,刊布《社會心理學導論》一書,力主心理學必須放棄內省法研究意識的取向,改而研究行為。只有以行為作為研究主題,才能使心理學成為一門實證科學。不過,麥獨孤所指的行為和華生的主張並不相同。華生所指者只限於可觀察的外顯行為,而麥獨孤則將內在心理活動也包括在行為之內。麥獨孤的思想影響了新行為主義思想的發展,他的目的心理學思想就是托爾曼所倡目的行為主義思想的張本。麥獨孤對生理心理學實驗心理學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變態心理學等都有獨創性的研究和見解。以下介紹麥獨孤心理學思想的要義:
心理學錯覺圖心理學錯覺圖
目的心理學,麥獨孤是策動心理學(hormic psychology)的創始人。他主張人類和動物的行為是由目的所驅策的,所以自稱為目的心理學(purposive psychology)。對行為的解釋,麥獨孤認為個體行為都是有目的的。他在1923年出版的《心理學綱要》一書中指出,心理學研究的行為,既不是巴甫洛夫所研究的條件反射,也不是華生所研究的由刺激引起的反應,而是研究目的性的行為。因此一般稱麥獨孤的思想為目的心理學。麥獨孤認為目的性行為有五個特徵:
1.目的性行為是自發性的;
2.行為開始後即使引起行為的刺激消失,行為仍然繼續;
3.如目的性行為受阻,個體將變換其行為方式以達到目的;
4.目的達到之後,行為才會停止;
5.目的性行為因重複練習而增強。因此他認為嘗試錯誤式的行為是目的性行為,不是反射。
在強調行為的目的性的時候,麥獨孤指出目的行為與機械反射有7個方面的不同:
1、活動的自發性:反對機械的S-R公式;
2、活動的堅持性:刺激消失,活動仍可進行;
3、活動方向的變異性;
4、活動與情境的關聯性:情境產生改變,運動即行停止;
5、對出現新情境的準備性;
6、效果的改進性:由於反覆,行為效果會有所改進;
7、機體反應的整體性(趨向目的)。
凡是同這些標準相吻合的活動就是有目的的活動,而機械反射則缺乏這些標誌,故被排斥於行為之外。由於他借希臘語中horme詞(意為“策動”),1923年麥獨孤將他的目的心理學改稱為策動心理學。策動心理學的問世帶動了社會心理學的廣泛發展。

行為表現

麥獨孤受C.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試圖用本能解釋行為。華生的行為主義思想不承認本能之說,他認為個體的本能性行為也是在環境適應中學習來的。麥獨孤反對華生的看法,他認為人類行為源於本能,“先天的或遺傳的傾向,是一切思想和行動-不論是個人還是集體的-基本源泉動力”。此種與生俱來的內在動力,人類與動物均皆有之。1908年他的《社會心理學導論》一書,以本能說獨樹一幟,曾再版24次。他在書中對本能的定義為:一個本能是一種遺傳的或先天的心物傾向,決定那些有此傾向者感知和注意某一種類的客觀,在感知時體驗著某種特殊情緒的激動,以及對它做出某種特殊樣式的動作或至少體驗著這種動作的衝動。按麥獨孤的本能說(instincttheory),人與動物本能性行為表現時,其中包括三種成分:
心理學圖心理學圖
1、知覺成分:指個體對某些特定刺激給予特別注意的先天傾向,如認識食物等。
2、行動成分:指個體的目的導向行為活動,在達到目的從而獲得滿足之前,行動不會停止,如覓食、求偶等。
3、情緒成分:指伴隨行動而產生的情緒反應,如覓食得食而有愉快情緒,與敵人戰鬥而有忿怒情緒,因逃避而有恐懼情緒。
麥獨舉出12種本能,如覓食、母愛、逃避、好奇、合群、爭鬥、性驅力、創造服從、獲取、支配、排斥等。認為這些本能以及它們的組合構成行為,本能可以是無限的。本能使機體驅向目標,每一種本能活動都有一定目的,都包含一個情緒核心,有一定的情緒相隨,如逃避與畏懼、爭鬥與憤怒、母愛與溫情相伴隨。麥獨孤還用本能-情緒說解釋群體心理。認為情緒增強是使群體凝聚的粘合劑。他把民眾過激行為視為初級本能與情緒作用的結果,這與G.勒龐的集群說類似。麥獨孤的本能理論,最早載於他1908年所出版的《社會心理學導論》,所以一般公認他是社會心理學的先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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