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曹聚仁先生信

魯迅一九三四年八月寫給時任《社會月報》編輯曹聚仁的信,針對當時大眾語的推廣、使用等一系列問題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答曹聚仁先生信
  • 類型:信件
  • 作者:魯迅
  • 寫作日期:1934年8月
原文,注釋,

原文

  關於大眾語的問題,提出得真是長久了,我是沒有研究的,所以一向沒有開過口。但是現在的有些文章覺得不少是“高論”,文章雖好,能說而不能行,一下子就消滅,而問題卻依然如故。
答曹聚仁先生信
現在寫一點我的簡單的意見在這裡:
一,漢字和大眾,是勢不兩立的。
二,所以,要推行大眾語文,必須用羅馬字拼音〔3〕(即拉丁化,現在有人分為兩件事,我不懂是怎么一回事),而且要分為多少區,每區又分為小區(譬如紹興一個地方,至少也得分為四小區),寫作之初,純用其地的方言,但是,人們是要前進的,那時原有方言一定不夠,就只好採用白話,歐字,甚而至於語法。但,在交通繁盛,言語混雜的地方,又有一種語文,是比較普通的東西,它已經採用著新字彙,我想,這就是“大眾語”的雛形,它的字彙和語法,即可以輸進窮鄉僻壤去。中國人是無論如何,在將來必有非通幾種中國語不可的運命的,這事情,由教育與交通,可以辦得到。
三,普及拉丁化,要在大眾自掌教育的時候。現在我們所辦得到的是:(甲)研究拉丁化法;(乙)試用廣東話之類,讀者較多的言語,做出東西來看;(丙)竭力將白話做得淺豁,使能懂的人增多,但精密的所謂“歐化”語文,仍應支持,因為講話倘要精密,中國原有的語法是不夠的,而中國的大眾語文,也決不會永久含糊下去。譬如罷,反對歐化者所說的歐化,就不是中國固有字,有些新字眼,新語法,是會有非用不可的時候的。
四,在鄉僻處啟蒙的大眾語,固然應該純用方言,但一面仍然要改進。譬如“媽的”一句話罷,鄉下是有許多意義的,有時罵罵,有時佩服,有時讚嘆,因為他說不出別樣的話來。先驅者的任務,是在給他們許多話,可以發表更明確的意思,同時也可以明白更精確的意義。如果也照樣的寫著“這媽的天氣真是媽的,媽的再這樣,什麼都要媽的了”,那么於大眾有什麼益處呢?
五,至於已有大眾語雛形的地方,我以為大可以依此為根據而加以改進,太僻的土語,是不必用的。例如上海叫“打”為“吃生活”,可以用於上海人的對話,卻不必特用於作者的敘事中,因為說“打”,工人也一樣的能夠懂。有些人以為如“像煞有介事”之類,已經通行,也是不確的話,北方人對於這句話的理解,和江蘇人是不一樣的,那感覺並不比“儼乎其然”切實。
語文和口語不能完全相同;講話的時候,可以夾許多“這個這個”“那個那個”之類,其實並無意義,到寫作時,為了時間,紙張的經濟,意思的分明,就要分別刪去的,所以文章一定應該比口語簡潔,然而明了,有些不同,並非文章的壞處。
所以現在能夠實行的,我以為是(一)制定羅馬字拼音(趙元任〔4〕的太繁,用不來的);(二)做更淺顯的白話文,採用較普通的方言,姑且算是向大眾語去的作品,至於思想,那不消說,該是“進步”的;(三)仍要支持歐化文法,當作一種後備。還有一層,是文言的保護者,現在也有打了大眾語的旗子的了,他一方面,是立論極高,使大眾語懸空,做不得;別一方面,藉此攻擊他當面的大敵——白話。這一點也須注意的。要不然,我們就會自己繳了自己的械。專此布復,即頌時綏。
迅上。八月二日。

注釋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八月上海《社會月報》第一卷第三期。一九三四年五月,汪懋祖在南京《時代公論》周刊第一一○號發表《禁習文言與強令讀經》一文,鼓吹文言,提倡讀經。當時吳研因在南京、上海報紙同時發表《駁國小參教文言中學讀孟子》一文,加以反駁。於是在文化界展開了關於文言與白話的論戰。同年六月十八、十九日《申報·自由談》先後刊出了陳子展的《文言——白話——大眾語》和陳望道的《關於大眾語文學的建設》二文,提出了有關語文改革的大眾語問題;隨後各報刊陸續發表不少文章,展開了關於大眾語問題的討論。七月二十五日,當時《社會月報》編者曹聚仁發出一封徵求關於大眾語的意見的信,信中提出五個問題:“一、大眾語文的運動,當然繼承著白話文運動國語運動而來的;究竟在現在,有沒有劃分新階段,提倡大眾語的必要?二、白話文運動為什麼會停滯下來?為什麼新文人(五四運動以後的文人)隱隱都有復古的傾向?三、白話文成為特殊階級(知識分子)的獨占工具,和一般民眾並不發生關涉;究竟如何方能使白話文成為大眾的工具?四、大眾語文的建設,還是先定了標準的一元國語,逐漸推廣,使方言漸漸消滅?還是先就各大區的方言,建設多元的大眾語文,逐漸集中以造成一元的國語?五、大眾語文的作品,用什麼方式去寫成?民眾所慣用的方式,我們如何棄取?”魯迅這一篇雖分五點作答,但並不針對曹聚仁來信所提的問題。他在同年七月二十九日致曹聚仁的另一信中曾針對這五個問題作了答覆(見《魯迅書信集》)。
〔2〕曹聚仁(1900—1972)浙江浦江人,作家,曾任暨南大學教授和《濤聲》周刊主編。
〔3〕羅馬字拼音泛指用拉丁字母(即羅馬字母)拼音。一九二八年,國民黨政府教育部(當時稱大學院,蔡元培任院長)公布了“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這個文字改革方案由“國語羅馬字研究委員會”的部分會員及劉復等人制定,趙元任是主要製作人。這種方案用拼法變化表示聲調,有繁細的拼調規則,比較難學。一九三一年,吳玉章等又擬定了“拉丁化新文字”,它不標聲調,比較簡單;一九三三年起各地相繼成立各種團體,進行推廣。
〔4〕趙元任江蘇武進人,語言學家。歷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中央研究院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著有《現代英語之研究》、《國語羅馬字常用字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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