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航權

第8航權是指主權國家領土和領地以內,以及這兩個區域之間的兩個地點間的航空經營權。具有排他性的一國主權,主權國家有權拒絕別國在其領轄範圍內兩點間經營航空運輸。在雙邊協定中,一國可允許另一國在指定範圍內擁有這一權利,但這種協定應是非排他性的,即如果允許某個外國使用這種權利,其他國家亦可援例要求使用。

在中國,中國東方航空公司於2003年在境外首次使用了第8航權,可以在中國飛往澳大利亞的航班上中途分程經營墨爾本至悉尼的客貨運輸,從而貫通了上海一墨爾本一悉尼一上海“空中環路”,使運輸組織更合理,方便了顧客,擴大了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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