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效應

第三人效應,最早是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戴維森教授於 1983 年在《公共輿論季刊》中發表的一篇題為《傳播中的第三人效果》論文中提出的。他認為“第三人效果”機制是由於大眾在判斷大眾傳播影響力之際存在著一種普遍的感知定勢,即傾向於認為大眾媒介的信息在社會層面(對其他人)上的影響與個人層面(對我)上的影響大相逕庭,前者的影響要比後者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三人效應
  • 來源:《傳播中第三人效應的作用》
  • 產生原因1:是感受誤差造成的
  • 產生原因2:與個人特質有關
  • 產生原因3:爭議
  • 我國研究學者:陶鶴山
定義,定義的提出,產生原因,是感受誤差造成的,與個人特質有關係,爭議,研究領域相對狹窄,

定義

人們傾向於高估大眾媒介對他人的認知和行為的影響;具體來說,勸服傳播所面對的客群會認為,這種勸服對他人比對自己有更大的影響。而且不論是否是信息的直接接受者,對媒介影響他人的預期將會導致自己採取行動。

定義的提出

此後,許多學者對此都作了專門的研究。我國學者陶鶴山對此也作了比較深入的研究,發表了《第三人效應理論:傳播效果研究的新視角》。它系統地介紹了戴維林等人的第三人效應理論的內容及其“互有差異的認知”概念。

產生原因

第三人效應之所以會產生,主要原因有如下幾點:

是感受誤差造成的

一般來說,一個人都希望他人對自己有個好評價,因此,人們在交往中往往會多講一些肯定的話,但是人們又不想因此而不知他人真實地對自己的評價,以致失去自我印象的管理。因此,人們便產生了一種既想聽好話,又想真實地從他人中了解自己的矛盾心理。這種矛盾心理通過第一人是無法解決的,只有通過第三人才能加以解決。因為人們認為第三人是在自己不在場時說出肯定的話,這說明第三人說了真話,因為第三人沒有必要說假話,不會有像當面說好話那樣的奉承話,也不會有像當面說好話那樣的動機。因此,一般都會認為背後的第三人的話會比較真實,說出了他的心理話。另有一點,人們還有這樣一種假設,一個人在當面都比較喜歡說好話,背後都喜歡講人家的壞話。然而,現在聽到了第三人講自己的好話,因此,倍感激動,信以為真。這種當面與背後的感受差異之大,其中有許多是誤解引起的。事實上背後第三人也會說奉承話的,特別是在背後人群中有你所熟悉的人存在,人們更會像當面誇張你一樣奉承一番,因為他知道這第三人(即你的熟人)必定會把他的話傳達到你這兒。可見,這種感受誤差是第三人效應的重要因素之一。

與個人特質有關係

① 與一個人受教育程度有關。程度越高,越易理性地認知他人的評價,不管是當面的還是背後的,他們更會理智地來進行自我評價,特別對背後的小道訊息更會引起提防,因此就不容易產生第三人效應。
② 一個人對第三人效應發生機制的認識程度有關。了解第三人效應者一般就不容易輕信第三人的傳言,對第三人傳言都會加以過濾,以便得出該傳言是真是假,真的程度有多大。
③ 與一個人對第三人效應的破解頻率有關。一個人多次破解了第三人效應的發生原因,那么,他對第三人的傳言就十分敏感、警覺,就不易再發生這一效應。否則,就容易發生該效應。
④ 與一個人的偏信小道訊息的個性有關。有的人就喜歡聽小道訊息,因此,這種人極易發生第三人效應。
⑤ 與一個人的年齡大小有關。年齡大者日常生活經驗豐富、信息渠道多,因此,不易發生第三人效應,年輕者則剛好相反,易發生第三人效應。
⑥ 與一個人的信息渠道多少有關。信息渠道多、廣,就不易發生第三人效應,因為不同渠道總會有誤差,從而產生警覺,對信息進行過濾,易發現第三人傳言的動機與真實性。
⑦ 與一個人的距離(含社會距離、人際距離)遠近有關。一般認為距離遠,第三人效應越容易發生,而且強度越大。

爭議

對“第三人”概念的設定模糊
儘管對於第三人效果的研究歷經三個階段,建立了較為豐富的理論體系,但關於概念中的“第三人”具體指哪些人,早期學者沒有進行明確的研究與界定,直到現在對這個概念的界定也沒有得到解決。從目前所了解的資料來看,人們對於“第三人”的理解通常是“他”、“他們”、“其他人”等。
通過閱讀可以了解到很多研究者往往從自己特定的對象研究範圍內進行界定,通常有:學生、某個學校學生等;普通市民、某個城市的市民、某個地區人、某個國家的人等;帶有某種特徵的人、女性、男性、老人、小孩等,還有其他研究對象。總體看起來,對於“第三人”的界定顯得非常混雜,也難以歸類。
在理論驗證階段,如前所述的佩瑟爾和彼特在美國中西部兩個城市進行了調查,主要是以“教育程度高與年長者”為主的訪問者,還有1994年時胡幼偉教授在台北市長選舉期間的調查對象為“台北市民”。在新媒體與跨文化研究階段,禹衛華和張國良在《“第三人效果”研究的新動向》中談到,美國學者岡瑟針對尼泊爾邊遠地區的研究對象是“醫務人員”。[1]2005年,美國在對1687名中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希望了解戒菸廣告對吸菸行為及吸菸意圖的影響,受訪者是“中學生”。
儘管一般研究者常常將“第三人”界定為“其他人”、“他人”等較為寬泛的群體,但研究時面對的“第三人”更應該是“群體”,而被試者眼中的“第三人”更類似於“個人(自己)”,倘若研究者對“第三人”這一寬泛界定合理的話,那我們應該擔心媒體審查者接觸的不良內容是不是比普通人更多。可見,對於具體對象到底是“一般人”認為對“一些人”的影響大於“其他人”,到底是“一般人自己”還是“一些人”或“其他人”,所指對象有待進明確。

研究領域相對狹窄

從審查制度到各種影響因素對第三人效果的影響,我們還可以發現很多學者的研究領域相對狹窄,往往習慣將帶有說服性意味的負面信息當作研究內容,最常見的就是研究“暴力”、“色情”、“審查制度”、“政治傳播”、“負面廣告”、“其它負面內容”等。
在理論驗證階段,岡瑟電話採訪了648位18歲以上的美國成年人,以探討第三人效果與“支持限制色情傳媒”間的關係。[1]我國台灣的羅文輝與牛隆光教授還在《自尊、第三人效果與對限制媒介支持度的關聯性研究》中研究選擇“電視暴力影片與色情節目”作為媒介負面內容的代表,嘗試分析這兩類訊息的第三人效果。在影響因素研究階段,1991年,岡瑟在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研究了學生對於“負面新聞報導”的第三人效果認知情況[2];1996年,台灣的羅文輝在台北市訪問了1858位高中學生,調查他們對於“色情媒介”的第三人效果認知。1999年,科里森與弗洛若也研究了兒童對於收看香菸廣告與反香菸廣告的認知,還有的研究者曾調查了高中生對於“酗酒、自殺、患心臟病或患癌症、愛滋病的機率”對於第三人效果的認知情況。在新媒體與跨文化研究階段,張國良和禹衛華在《“第三人效果”研究的新動向》中,通過無錫爆發“藍藻水危機”,研究了人們是否具有第三人效果認知。還有我國香港的潘忠黨等人研究了客群對“攻擊性競選宣傳”影響的認知等。
究其根源,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負面信息往往比正面信息更能引起人們的注意,因而研究往往集中在負面信息上。復旦大學張國良教授在《中國客群的信息需求與滿足》中說:“我們發現,訪談對象的大多數(73%)認為,自己周圍的人更關注負面信息(中立6%,正面21%)。”[3]
而對於信息所具有的說服性,有學者認為,主要在於後來的很多研究者未能擺脫戴維森《傳播的第三人效果》一文的束縛:戴維森把第三人效果和說服性信息“捆綁”在一起。
對於負面信息得過度關注造成這樣的結果,人們會以為第三人效果的認知基本上是由負面信息引起的。有學者也發現,如果媒介內容是負面的或不需要的,受訪者會認為該媒介內容對自己的影響較小,對別人的影響較大,而且媒介負面內容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越大,第三人效果越明顯。
如何避免人們過於關注具有說服性質負面信息的傾向,還要靠後繼研究者加大正面信息與非說服性信息研究的力度,因為研究發現正面信息也具有第三人效果認知。
對於正面信息的研究,國內學者也有所涉及,如前面所述的美國學者岡瑟在尼泊爾通過研究向醫務人員介紹如何處理女性健康方面的醫療問題,並通過生動的故事情節試圖緩和醫患之間的芥蒂研究第三人效果是否存在,最後發現本來針對醫務人員的廣播劇卻對患者產生了巨大影響,因而看到第三人效果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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