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號論美學

符號論美學,西方美學思潮之一。20世紀20年代產生於德國,後傳播到歐美各國,40—50年代趨於成熟。奠基人為德國卡西勒,主要代表有美國蘇珊·朗格等。

符號論美學的基本觀點是:人之所以區別於動物,就在於人能創造並運用符號來交流思想和認識對象。語言、神話、藝術、宗教、科學等文化現象,不是對客觀現實的反映,而是人類經驗的符號形式。卡西勒認為藝術是人創造出來的可以直觀的形式符號,它用來把握自然和生活,與事物在想像中共鳴,給人一種形式的真理而不是經驗事物的真理。它是一種直覺的語言,而不是邏輯概念那樣的抽象的語言。蘇珊·朗格發展了卡西勒的觀點,把符號分為推理符號和表象符號,認為前者交流思想,後者表現情感。把藝術定義為表現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認為藝術作為一種單一的完整的表象符號,只具有由情感、生命、運動和情緒組成的含義。符號論美學對形式主義和表現主義都有所汲取,與結構主義、語義學、格式塔心理學等美學思潮有著緊密的關係,被認為使藝術哲學具備了相當可信的和明確的形式,對現代西方美學和文藝批評發生了廣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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