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妃案

童妃案

南明弘光朝“南渡三案”之一,一位童氏女子逃至南京,自稱為福王朱由崧之元配正妃,福王立即否認,宣布童氏為假冒,交付錦衣衛審理,對童氏嚴刑拷打,不久死於獄中,譁然一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童妃案
  • 外文名:Child Princess case
  • 時代:南明
  • 主人公:朱由崧
介紹,影響,

介紹

南明“南渡三案”之一,一位童氏女子逃至南京,自稱為安宗朱由崧之元配正妃,大明河南巡撫越其傑和廣昌伯劉良佐深信不疑,一面奏報,一面派人護送來南京。安宗立即否認,宣布童氏為假冒。三月初一日,童氏送抵南京,安宗拒不召見,交付錦衣衛監候,令都督馮可宗審訊。童氏自述“年三十六歲。十七歲入宮,冊封為曹內監。時有東宮黃氏,西宮李氏。李生子玉哥,寇亂不知所在。氏於崇禎十四年生一子,曰金哥,齧臂為記,今在寧家莊”。安宗則怒斥曰:“朕元妃黃氏,先帝時冊封,不幸早逝;繼妃李氏,又死於難。朕即位之初,即追封后號,詔示海內,卿為大臣,豈不知之?童氏冒詐朕妃,朕初為郡王,何東西二宮之有?且稱是邵陵王宮人,尚未悉真偽?”馮可宗因此被撤,改由屈尚忠審理,對童氏嚴刑拷打,不久死於獄中,譁然一時。
安宗的辯白是符合實際情況的,按明朝典制,親郡王立妃由朝廷派員行冊封禮,並無東西二宮。《明熹宗實錄》載,天啟二年十月傳制遣“工科給事中魏大中行人司行人李昌齡封福府德昌王由崧並妃黃氏”。有人推測,童氏可能是一周王府或邵陵王的宮人,崇禎十四年(1641年)洛陽被李自成軍攻破時逃到尉氏縣,與安宗同居過並懷孕生子,安宗南下後失散。但就案件本身而言,無論童氏是騙子,是誤認,還是戰亂里與朱由崧有過一段情後想要詐個皇后做,有一點可以肯定她絕不是朱由崧的王妃,且此案也不應成為政局的焦點。

影響

童妃案一如大悲案太子案,背後有政治角力的介入,可能是馬士英復社之間的權力鬥爭,一般以為復社名士皆骨鯁正直之人,其實不然,衷於名利的人也混跡其間,成為一複雜的團體,處處充滿門戶之見。
清人戴名世評論:“嗚呼,南渡立國一年,僅終黨禍之局。東林、復社多以風節自持,然議論高而事功疏,好名沽直,激成大禍,卒致宗社淪覆,中原瓦解,彼鄙夫小人,又何足誅哉!自當時至今,歸怨於孱主之昏庸,醜語誣詆,如野史之所記,或過其實。而餘姚黃宗羲桐城錢秉鐙至謂帝非朱氏子。此二人皆身罹黨禍者也,大略謂童氏為真後,而帝他姓子,詐稱福王,恐事露,故不與相見,此則怨懟而失於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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