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決算審計

竣工決算審計是即指對建設項目辦理竣工結算工作的審查。一個建設項目按照批准的設計檔案所規定的內容建設完畢,並具備了投產和使用條件的,根據國家規定,建設單位(或發包單位)必須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組織驗收和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的轉帳手續,或兌現契約規定的報償和利益。竣工決算一般包括竣工決算報表和決算說明書兩個部分。竣工決算報表由《竣工工程概況表》、《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財產總表》及明細表等組成。

審查的主要對象和內容是: (1)竣工驗收,即根據竣工工程概況表、交付使用財產總表及明細表逐項審查。如有不合乎規定或手續不完備的,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2)資金清理,即根據財務決算表逐項審核,如有錯誤,應予糾正; (3)建設總成本,即審查從工程項目開工到竣工驗收所發生的全部投資支出,嚴格開支範圍,正確地核定構成建設總成本的各個項目; (4)決算說明書,審查各項計畫執行情況及投資效果分析,查核停建、緩建、報廢工程和應核銷其他支出中的各項損失及其處理情況。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目的在於保障該項目的建設按照基建程式,優質、低耗提前完成,並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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