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律(明朝官員)

章律(明朝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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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律(1428—1493)字鳴鳳,號容齋,晚號怡晚散人,南直隸蘇州府常熟(今屬江蘇)人,章格弟。

景泰五年(1454)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員外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律
  • 外文名:zhanglv
  • 別名: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明朝
  • 出生日期:1428
  • 逝世日期:1493
  • 職業:官員
  • 主要成就:《都憲奏議》,《春澤文稿》
  • :容齋先生、怡晚散人
宣德三年(1428年),章律出生。
景泰五年(1454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員外郎。
有婦人以亡男之兄強耦其寡媳,媳不從,訟媳不孝,有司鍛成罪,律鞠而釋之。有卒縱其妻與千戶通,求無厭,千戶不能應,則殺之,並殺妻,提二首以殺奸告,律窮詰正法。出知保定府。
初,父圭官御史時,以忤台長見黜,至是台長已歿,而其子坐事系保定獄,人謂律且甘心焉。律嘆曰:吾敢借三尺法,修先人之怨乎? 升雲南右參政。
安南遣使入貢,請道臨安,律曰:臨安道徑,彝欲習為寇耳!執不許。進廣西右布政使。
荔浦獞叛,律帥泗城兵,由象武路扼陳村口,以當賊沖,遂擒其渠魁。以功加正二品俸,轉貴州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
與巡按御史不相善,會其人以考察斥,而律還南京理院事,遂訐律受彝賂,皆下獄。按驗無實,御史謫佃塞外,律亦免宮。 著有《都憲奏議》、《春澤文稿》。
成化十七年(1481年),章律對宣德樓進行翻建,加高台基,砌起女兒牆,建層樓,遂稱“乾雲樓”。
弘治六年(1493年),章律死亡。
章律字嗚鳳別號容齋大理卿格之弟也
後大理一舉成進士授刑部山東司主事遷江西員外郎明法理訊獄亡害擢保定知府保定最為雄劇郡多豪不易理而公處之斤剸理解遂以吏治聲表三輔
初其父御史公忤其台長見黜而是時當公所治其長故已殆而家藉勢猶橫會坐事人謂公且甘心焉公嘆指其坐曰此三尺地也而吾敢修先人之怨卒從正法
公以課高遷雲南右參政父喪歸服除改廣西左參政遂為其右布政使嘗督兵平荔浦獞加正二品俸轉貴州左布政使遂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
公所至有方面勛然大要不能逾於守而其在雲南也與巡按御史不相善會其人以考察斥而公遷南京左副都都御史理院事遂具疏訏
公受夷賄俱檻致廷尉驗不盡實御史謫佃塞外而公得冠帶閒往自是鬱鬱不樂屬疾卒年六十六今像亦雄整與大理公頡頏贊曰公才卓犖饒股肱郡所惟伸法以展和溫六韶披炎百蠻委書拂衣明農毋損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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