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港

章丘港位於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國道G308大橋下游,是濟南港‘一港兩區’總體格局中的重要港區。港口占地面積765畝,一期工程建設6個1000噸級通用及多用途泊位,泊位總長度560米,設計吞吐量每年510萬噸,於2023年6月完成交工驗收並具備運營條件。

該港區以煤炭、鋁礬土、礦建材料、貨櫃、件雜貨等貨物的裝卸及倉儲為主要功能。2023年11月,章丘港完成了小清河首次大件運輸,以‘河海直達’方式運送重達576噸的貨物。港口已實現內外貿一體化運輸,逐步發展成為綜合性、現代化內河港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丘港
  • 所屬地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
  • 投用時間:2023年6月
港口概況,運輸能力,運營成果,政策支持,配套與發展,行政審批,

港口概況

章丘港是濟南港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主城港區共同構成“一港兩區”的總體發展格局。章丘港區位於章丘區國道G308大橋下游150米,占地面積765畝,總投資13.6億元。
港口分兩期建設,一期工程已建設6個1000噸級通用及多用途泊位,泊位總長度560米。設計年吞吐量為510萬噸,港口綜合通過能力為573萬噸/年。
主要承擔煤炭、鋁礬土、礦建材料、貨櫃、件雜貨等貨物的裝卸、倉儲及中轉換裝功能,旨在發展成為具備運輸組織、臨港開發、現代物流等功能的綜合性、現代化內河港口。
2023年6月,章丘港區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具備通航與運營條件,並於當月獲得首張《港口經營許可證》。
2023年11月,章丘港成功開展了小清河首次河海直達大件運輸業務,標誌著其超限件運輸能力的正式套用。

運輸能力

章丘港區是小清河復航工程的重要港區。章丘港區一期工程建設6個1000噸級通用及多用途泊位,泊位總長度560米,設計吞吐量為每年510萬噸,港口綜合通過能力每年570多萬噸。這些泊位可用於裝卸貨櫃、大件和散貨。章丘港區與主城港區形成互補,將發展成為具備中轉換裝、運輸組織、臨港開發、現代物流等基本功能的綜合性、現代化內河港口。
2023年11月24日,裝載千噸級桅桿式起重機部件的“寶瀛6”號多用途船在章丘港始發,以“河海直達”方式運抵海南省東方市八所港。此次運輸是小清河開展的首次大件運輸、直達海港的首個航次。運輸貨物為國內首台可移動式1000噸級管桁式桅桿式起重機,貨物質量576噸,該航次航程總計3525公里。與道路運輸相比,水路大件運輸在成本、能耗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點。
章丘港已實現內外貿一體化運輸新突破,並且超限件運輸愈加成熟。
2024年,濟南港(含章丘港區等)完成貨物吞吐量52.87萬噸,其中貨櫃吞吐量5874 TEU。2025年第一季度,濟南港(含章丘港區等)完成貨物吞吐量23.8萬噸,其中貨櫃吞吐量3721 TEU,業務持續增長。
山東港口渤海灣港壽光港區以“龍口港為始發、自身為中轉樞紐、章丘港為終點”為主線最佳化物流通道,實現海河無縫對接,整體運能躍升50%。

運營成果

2023年11月24日,裝載千噸級桅桿式起重機部件的“寶瀛6”號多用途船在小清河章丘港始發,將以“河海直達”方式將貨物運抵海南省東方市八所港,此次運輸是小清河開展的首次大件運輸、直達海港的首個航次,標誌著小清河航運正式開啟了河海直達物流新模式。
2024年,濟南港主城港區、濟南港章丘港區、淄博港高青港區、濱州港博興港區完成貨物吞吐量52.87萬噸,其中貨櫃吞吐量5874TEU。
2025年第一季度,濟南港、章丘港、高青港、博興港四個港口完成貨物吞吐量23.8萬噸,占2024年全年的45%。截至2025年上半年,上述四港累計吞吐量已達74.3萬噸、貨櫃7643標箱,均超2024年全年總量,創下小清河通航史上年度最高通過量紀錄。
2025年上半年,四港開通9條連線海港航線,鋁礬土、方解石、聚丙烯、鋼卷、貨櫃等貨種均實現常態化運輸。
超限件運輸業務愈加成熟,2025年一季度即完成3個航次、8200公里的運輸業務。

政策支持

章丘港的運營是小清河復航工程的核心成果之一。小清河復航工程是國務院批覆的《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中的“通江達海工程”,旨在打造一條連線省會、貫通魯中、輻射沿線的陸海新通道,對進一步完善山東省交通運輸結構、促進流域經濟發展、最佳化產業布局等具有重要意義。為支持內河航運高質量發展,山東省及地方政府出台了專項獎補政策。根據《加快內河航運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實施方案(2023-2026年)》,在2024至2026年間,對由沿海港口開往濟南港章丘港區的船舶,給予每航次4萬元的航線獎補;對使用新能源船舶執行上述航線的,獎補金額上浮20%,即每航次4.8萬元。

配套與發展

正在加快小清河章丘港配套物流園等重點項目建設,並積極融入全市“四港三區”樞紐新城建設。章丘港將逐步發展成為具備中轉換裝、運輸組織、臨港開發、現代物流等功能的綜合性、現代化內河港口。該港口是區域綜合交通體系與經濟發展的一部分。

行政審批

2023年6月24日,章丘區發出首張《港口經營許可證》,標誌著章丘港作為小清河復航工程重要的基礎設施已具備運營條件。此次審批從受理到發證僅用一天時間,得益於行政審批部門的提前介入和流程再造,實現了港口經營許可的全程電子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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