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農村信用合作社

章丘市農村信用合作社

章丘市農村信用社是章丘市規模最大的金融機構。是 一家由社員入股、主要服務“三農”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丘市農村信用合作社
  • 成立時間:1952年
  • 地點:章丘市
  • 性質:金融機構
經營狀況,發展歷程,

經營狀況

章丘市農村信用社是章丘市規模最大的金融機構。是 一家由社員入股、主要服務“三農”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當時,根據中央政策關於開 展合作化運動的精神,代表金融領域合作的農村信用合作社與代表生產領域合作的農 業生產合作社以及代表流通領域合作的供銷合作社並稱 “三大合作” 。從組建到現 在,農村信用社曾先後下放給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後來又交給貧下中農管理,然後 與農業銀行合署辦公, 由農業銀行領導,直到1994年4月,按照國務院《關於農村金 融體制改革的決定》的要求,與農業銀行正式分門辦公,章丘市成立農村信用合作社 聯合社,管理全市17家農村信用社,成為獨立法人,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 我發展、自我管理”的四自方針。章丘市農村信用社經過了半個多世紀的發展,逐步 由小到大,由弱變強,到2002年底,擁有79個營業網點、代辦站548個、幹部職工581 人,存、貸款餘額分別為22.1億元、18.0億元。

發展歷程

1952年,章丘縣開始組建信用社,當時根據中央政府推行合作社運動的指示,生產、供銷、信用三大合作在農村迅速推開。1954年6月,為適應形勢,加強對信用社的管理和指導,章丘縣人民銀行制定《農村信用合作社試行章程》,共八章三十七條,同時指出建設中放棄領導、盲目建設以及組織財務混亂問題。1955年,搞聯鄉並社整頓試點; 1956年2月,試點結束。1958年5月,全縣信用社開始下放到大隊為信用部,下半年即予糾正。1959年,隨著公社體制的穩定完善,信用社逐漸以管區為基礎設社,一直到1968年。從1958年到1970年,信用社先後下放給人民公社、生產大隊, 後來又交給貧下中農管理, 信用社幹部隊伍、資金業務均受到嚴重損害。1982年,開始強調改變信用社的“官辦”性質,恢復三性,發揮民間借貸作用,真正辦成民眾自己的金融組織,要求對信用社改革。1983 年,國務院105號檔案明確規定要把信用社辦成合作金融組織,信用社管理體制在農業銀行領導下有了一些初步改革。章丘縣在相公莊信用社展開試點,首先是清理股金、擴股、補發股金紅利等工作,但機構設定未發生變化。1984年,農業銀行正式領導信用社,對信用社的經營與發展起到了一個保護和促進作用。1986年,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下發,明確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農村合作金融體制,建立農村合作金融為基礎的農村金融體系。1994年5月11日, 根據國務院《決定》,與農業銀行正式分門辦公,章丘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掛牌成立,履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等職能,標誌著全市17個農村信用社法人機構正式成立。1998年10月,為進一步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按合作制的原則規範信用社,把農村信用社逐步改為由農民入股, 由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合作金融組織,共吸收新社員13718名,吸收股金1087萬元,共依法選舉產生17個理事會、17個監事會機構,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端正服務方向,充分體現為社員服務的宗旨。1999年6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切實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歸口接管了章丘市城市信用社,並將其更名為城區農村信用合作社。
1952年,章丘縣組建信用社,並在農村迅速推開。1956年2月,聯鄉並社整頓試點結束,將其中的6處信用社並為2處。10月,整頓後全縣信用組織有150處, 幹部開始實行工資制。 12月, 章丘縣人民銀行決定隨行政鄉分劃,將150處信用社並為79處,堅持一鄉一社,將307名幹部縮為235名,建立理、監事組織,並社後信用社為78處,幹部236人。1959年底為159處,1960年又並為63處。1962年,按國務院批轉總行報告精神,信用社幹部成為脫產幹部,轉農業戶口吃國庫糧。1969年1月, 職工走“亦工亦農”的道路,信用社幹部不吃國庫糧吃隊食,不拿工資記工分。 4月16日,縣貧協發出了“關於由貧下中農管理信用社的決定”。11月,章丘縣人民銀行在高官寨試點成立公社信用社, 當時確定公社信用社保留3人,大隊設信用站,成立貧下中農管理組織。12月,胡山信用社成立大社(即公社範圍的信用社),隨即各公社相繼組建大社。1970年11月,經縣革委、糧食部門同意恢覆信用社幹部口糧。1972年4月,省革委生產指揮部以[1972]101號檔案批轉省財金局《關於對信用合作社幾項改革意見的請示報告》,肯定了大社方式並確定對超編的原信用社幹部實行退職處理。1978年,信用社幹部工資納入縣集體工資計畫,職工待遇與銀行幹部基本一致, 實行退休制。 1979年,信用社幹部工資轉靠行政級。1984年,信用社從當地招收“三不”(不吃國庫糧、不轉城鎮戶口、不拿固定工資)人員78名。至2002年,信用社有幹部職工581人、79個營業網點、548個信用站,服務範圍遍及全市鄉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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