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集公理

空集公理

集合論中,空集公理是 Zermelo-Fraenkel 集合論的公理之一。常常用它和替換公理模式證明分離公理模式(證明需要排中律),而不把後者當作一條公理。後者和“至少存在一個集合”的假設一起又能推出空集公理。它的表述為:“存在一個集合x,它沒有任何元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集公理
  • 外文名:axiom of empty set
  • 套用學科:數學
  • 套用領域:集合論
  • 相關術語替換公理模式
  • 屬於:Zermelo-Fraenkel 集合論
形式陳述,解釋,定義,

形式陳述

在 Zermelo-Fraenkel 公理的形式語言中,這個公理讀做:
換句話說:
有著一個集合使得沒有集合是它的元素

解釋

我們可以使用外延公理來證明只有一個這樣的集合。因為它是唯一的,我們可以簡單名之為空集,並將其標記為 {} 或
。因此這個公理的本質是:
  • 存在一個空集。
空集公理一般被認為是無可爭議的,它或它的等價命題出現在任何可替代的集合論的公理化中。
在 ZF 的某些陳述版本中,空集公理實際上在無窮公理中是重複的。換句話說,有不預設空集存在的另一種公理版本。還有,以一常量符號表示空集的話,藉此可以把其他 ZF 公理重寫成更簡潔的版本;那么無窮公理也會用到這個符號而不要求它是空的,儘管需要空集公理來表明它實際上是空的。
而且,在那些不包含無窮集合的集合論中,空集公理仍是需要的。就是說,使用分離公理模式,聲稱任何集合存在的任何公理都蘊涵空集公理。

定義

空集公理是集合論的ZF公理系統中的一條公理,常常用它和替換公理模式證明分離公理模式(證明需要排中律),而不把後者當作一條公理。後者和“至少存在一個集合”的假設一起又能推出空集公理。它的表述為:“存在一個集合x,它沒有任何元素”。
其實,空集公理通常在無窮公理中被重複了,後者構造了一個集合,其中有一元素為空集。但是,有些公理化中,無窮公理所構造的集合併不被要求包含空集(例如包含一個任意元素),此時空集公理是必要的。有時可能要研究有限的集合模型,這時無窮公理被去除,然而空集公理仍然有效。
空集公理在替換公理模式證明分離公理模式時,起到了輔助的作用,只有所求集合是空集時,因為按通常的替換公理模式的描述無法證明,才套用空集公理。如果替換公理模式不要求其中的F(z)對任意z有定義,而是要求有定義時才考慮F(z)在y中的問題,那么可以單獨證明分離公理模式,而後者在任意一種無窮公理的形式(只要保證集合存在)下可以推出空集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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