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面積

是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面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統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築、房地產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
按照商品房空置時間的長短可以劃分為空置一年以下、空置一到到三年(含一年)和空置三年以上(含三年)。空置時間在一年以內的為待銷商品房;空置時間在一年到三年(含一年)的為滯銷商品房;空置時間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為積壓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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