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家墳

穆家墳是定居於遼陽地方的滿族大型墓葬群,其原名為滿洲族烏蘇代家族塋園墓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穆家墳
  • 地點:遼陽市弓長嶺區湯河鎮
  • 年代:清
  • 數量:161座墓
地理位置,由來,

地理位置

穆家墳位於遼陽市弓長嶺區湯河鎮穆家村北山。東至紅花峪,西至龐家崴子,南至大東溝、當中溝、大西溝,北至湯河孫家寨村。
穆家墳是清初烏蘇代家族奉旨在遼陽正蘭旗界地擇定的塋園墓地。皇封其塋占地面積約20多平方華里,分為東西兩處塋園墓葬區;在清代共葬人161座墓,多為皇封品級的武將文臣、淑人恭人等。民國以來,在東西塋園周圍,又遷葬或葬人211座墓。該墓群地勢奇特,真山真水,古松密集,遮天蓋日,景觀眾多,碑石林立,風景秀麗,肅穆宏偉,引人人勝。從其占地面積或葬人人物的數量來看,應是東北地區大型的滿族墓葬群,實屬罕見。
烏蘇氏,原為東海女真瓦爾喀部海蘭地方女真族人。於明末,為了女真族的統一,烏蘇代氏八世祖渣努(又名扎努、賈努、國爾寬)率居地族眾來歸努兒哈赤,被編入籍,為正蘭旗旗人。同時,渣努與努兒哈赤結拜為“把兄弟”,後被任命為正蘭旗牛錄額真之職,其氏族族眾成丁後為正蘭旗馬步炮甲兵丁。渣努率旗兵馳騁疆場,轉戰各地。後金天命三年(1616)歷史上有名的“薩爾滸”之戰,後金取勝後,八旗軍直入瀋陽。渣努是員猛將,由於屢建功勳,被御賜為“引路侯”。渣努有子11人,有10人是武將,其中有9人戰死沙場。
渣努於清初由於高齡,被任為拜他喇布勒哈番(中憲大夫)正四品武將,駐守東京城(遼陽新城)。故後追封為通議大夫,從三品,葬於穆家墳,為西塋園之祖。由其10子穆成額(又名穆成格、穆清格、穆清閣)接任駐東京城拜他喇布勒哈番之職,授正四品。烏蘇代宗支後裔是隨八世祖渣努,九世祖穆成額兩代先世駐守東京城時,入住東京城的。不久,隨皇封之土地定居於遼陽地方後,由於與兄弟民族共居一地,相互往來,通婚通戶,相互滲透融契約化,到清中期以後,已漢化到滿漢“語言、文字、習俗”共用。烏蘇氏家族,從其十五代開始,改原滿姓烏蘇氏為漢姓“穆、柏’、吳”。改原滿俗“稱名不舉姓”為漢俗“姓與名合一”。改漢姓後,多數宗支姓穆,而其塋園墓地也隨改稱為“穆家墳”。

由來

西塋園坐落在穆家村北山西側,其向口為坐東朝西與湯河“逆水相對”。五座祖墓坐落在上32級石梯階一高台上,其型如“太師椅”。上首左側為烏蘇氏的八世祖渣努(通議大夫)、佟佳氏淑人之墓,右側為渣木奇、赤希理氏之墓(渣努之弟)。下首為烏蘇氏九世祖巴爾柱、桑達氏之墓(渣木奇之子),右側為富岱(從三品通議大夫、渣努11子)、舒木祿代淑人之墓,中為穆成額(正三品城守御、渣努10子)、哈爾泌氏淑人之墓。按滿俗規定:“妻和繼妻故後與夫合葬”,而“庶妻故後只能與夫之靈牌位合葬”於他處。因此,在下祖墓高台到中間處,在其左側(南面)五座為穆成額庶妻之墓;在其右側(北面)二座為富岱庶妻之墓。在石梯階以下,以中間行道為界其左側(南面)所葬者為穆成額、巴爾柱支系後裔之墓;其右側(北面)所葬者為富岱支系後裔之墓。凡是受皇封夠品級者,墓前均有碑記。在行道中間處有高大的石供桌,上置石香爐,以備祭奠之用。在塋園右側或前方有石針若干根,埋在地脈的關鍵穴位上,“以避地氣外流”。再往前在開闊地帶上,聳立三座大石龜馱之高大的“二龍戲珠九眼七透窿”大石碑。碑前面為漢文、背面為滿文,均為皇封碑記(今有前碑和右前二碑聳立在市博物館碑林中)。在大門裡左側聳立祭田大方碑一座或旗桿與燈籠桿。在大門左右聳立高大的石柱獸(俗稱其華表)。塋園肅穆威嚴。東塋園坐落在穆家村北山,是於康熙初年擇定的。其向口是坐北朝南,在西塋園之山東面,故稱為東塋園。康熙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朝庭根據烏蘇代家族來歸入旗後,八世祖渣努、九世祖穆成額等兩代人為國盡忠的奉獻功績,皇清誥命,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追封渣努之父母、穆成額之祖父母七世祖孟古納(又名孟古諾,孟吉諾)為“通議大夫”從三品、費莫(門)氏為“淑人”(三品夫人)。隨之,其 孫穆成額、富岱、巴爾拉將其祖父母之墓,由祖籍東海女真瓦爾額部海蘭地方,遷葬於此,為東塋園墓地之祖。其往下3層次所葬者,多為為國盡忠壯烈犧牲或無嗣者之墓,其地勢與西塋園同。在行道前有高大的石供桌石香爐,以備祭奠之用。在塋前方聳立一座大石龜馱之高大的“二龍戲 珠九眼七透窿”大石碑,前面漢字背面滿文為皇封碑記。在大門左右聳立高大的石柱獸(俗稱為華表),威嚴壯觀。清初,擇定塋園立祖之後,為加強管理或維護,在塋園山南面向陽地段,由烏蘇氏九世祖穆成額為長支、富岱為二支、巴爾柱為三支(簡稱烏蘇氏老三支)共同出資按滿俗建築模式,由東(左)向西(右)建造三座大院(有正房、有廂房)。同時,三支從自家中擇優選出未婚男女家丁各一人,結為夫婦,輩輩為其支系看護或管理塋墓事宜。長支墳丁徐姓住東院;二支墳丁丁姓住中院;三支墳丁袁姓住西院(簡稱墳丁老三姓)。上述三座大院,平時為三姓所用。到祭祀日或平時烏蘇氏老三支後裔來辦事時,其中部分必須確保其食宿之用,又稱為“官廳”。
按祖制規定:每年的四個祭日是古歷清明節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十二月二十五日。在祭日前,徐丁袁三姓各自按其支系做好一切祭祀的籌辦事宜。“殺牲一口(豬)”,供菜一桌,供果32樣,饅頭、酒、、香燭、包袱(裝陰幣的袋子)等等及接待參祭者事宜。到祭祀時,徐丁袁三姓各自將備好祭品,派專人抬至墓前擺祭,焚化紙錢(包袱)。而烏蘇氏三支參祭人合一,本著長前幼後形成一字長蛇陣容至墓前,奠酒祭祀,行三跪九叩禮後,舉良以示悼念先人。祭祀畢返回本支官廳,共同研究有關看護或管理塋墓事宜。會後,重新擺放桌椅會餐,食畢而散,結束祭祀。
東西兩處塋墓地,已近四個世紀。由於自然或人為的因素,致其塋墓和設施發生很大變化,曾多次進行維護和修繕。
清初,擇定西塋園立祖時,進行了大修建,聳立大石龜馱之“二龍戲珠九眼七透窿”大石碑一座,使塋園初具規模。康熙初年,擇定東塋園立祖時,又進行大修建,使東塋園初具規模。康熙十六年(1677)歲次丁已孟冬吉旦,在西園二次聳立大石龜馱之“二龍戲珠九眼七透窿”大石碑一座。同時,又對東西塋園進行了二次大修建。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第三次對東西塋園進行了大修建。於同年歲次戊辰孟秋中浣吉旦在東西塋園中又各聳立大石龜馱之“二龍戲珠九眼七透窿”大石碑一座。嘉慶十七年(1812)十月一日,由烏蘇氏十三世祖,長支代表沙丙阿、二支代表富易、三支代表達三布在西塋園大門裡左側,聳立祭田大方碑一座,明確烏蘇氏族三支和墳丁徐丁袁三姓,在墳田中的責任,世代傳承,共同信守。民國十五年(1926)十月一日,東塋園中之墓前碑,歷經300多年的風吹雨打或凍溶等自然因素的變化,其中部分碑身中出現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由烏蘇氏三支後裔重新換碑補立。
1948年10月30日遼陽解放,結束了舊的習俗。從此塋園墓地無人看護管理,各宗支後裔也很少有人去祭祖掃墓填墳。先是外部設施遭到破壞,石碑、石龜、石柱獸(華表)、石供桌、石香爐、土地廟、石針、石梯階等被推倒、砸壞,有的不知去向。以後內部設施又遭到了破壞。撥亂反正後,文保單位曾多次進行考察,擬按其歷史及文物價值作必要保護,並將西塋園內的二座“二龍戲珠九眼七透窿”大石碑碎塊運回市博物館,經過修復後,立在碑林中,以供觀賞與研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