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謂語

【稱謂語】公文用語體式之一。位置不固定,或置正文首段起句處,或在正文段落中使用。一般是由“本”、“我”、“你”、“該”四詞與“部”、“辦”、“委”、“局”、“市”、“縣”等名詞一起構成四種稱謂。即本(市)、我(市)、你(市)、該(市)。第一人稱用本(市)、我(市);第二人稱用你(市);第三人稱用該(市)。使用過程中沒有等級色彩,上、下、平行機關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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