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樹德

程樹德

程樹德(1877~1944),著名法律史學家。字郁庭,福建閩侯(今福州)人。程樹德先生曾獲舉人功名,後留學於日本,畢業於日本法政大學法律科,回國後通過留學生授職考試,賜予法政科進士出身,授翰林院編修。其後,歷任國史館協修、法典編纂會纂修、福建法政學堂教務長、留美生考試襄校官、法官考試襄校官、國務院法制局參事和幫辦、北京大學、北平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政治系講師和教授等職。一生主要從事國際法、憲法、中國法制史研究。晚年研究《論語》頗為深入。著述宏富,學富五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樹德
  • 出生日期:1877年
  • 逝世日期:1944年
  • 職業:法律史學家
  • 畢業院校:日本法政大學
  • 代表作品:《中國法制史》、《九朝律考》和《漢律考》
人物生平,主要著作,

人物生平

樹德先生屬於個人奮鬥成功之典型。他十歲喪母,孤苦無依;但少年有志,勤奮自學,通宵達旦,熟讀經、史,博覽群書。中年致力教學與研究,所任課程有中國法制史、比較憲法、九朝律考等科目。於繁重的教學之餘,孜孜不倦,著述不止。晚年更潛心於學術研究,不事教學。一生著述約400餘萬字。其早年便致力於寫作,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先生二十九歲,首部著作《國際私法》七卷問世;1919年,《漢律考》七卷問世。1925年,出版《九朝律考》,這是樹德先生平生最為重要的著作之一。曾於1935年再版,後又重版兩次。此著從古籍中搜羅從公元前二世紀起至公元後七世紀間歷代已經散失了的法律、科令、格式、刑名和相關資料,並作了綜合考證與論述。以十年之功,編成《九朝律考》二十卷,約三十餘萬言。參考書籍凡數百種,內容包括漢律考、魏律考、晉律考、南北朝律考(梁、陳、後魏、北齊、後周)、隋律考等九朝的法律考據與論證。新中國成立前,此書在國外已有多種譯本。在國內列入大學教材,程氏有云:“余嘗謂有清一代經學詞章遠軼前軌,獨律學闕焉不講。紀文達編纂四庫全書,政書類法令之屬僅收二部,存目僅收五部,其按語則謂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所錄略存梗概,不求備也。此論一創,律學益微。”關於中國古代法律的起源問題,師宗清人沈家本,主張黃帝李法說。根據《管子·任法》載:“故黃帝之治也,置法而不變,使民安其法者也”;《淮南子·主術訓》載:“黃帝治天下,法令明而不暗”;《北堂書鈔》引太史公《素王妙論》載:“黃帝設五法,布之天下”;《漢書·胡建傳》引黃帝李法:“壁壘已定,穿窬不繇(由)路,是謂奸人,奸人者殺”等,論證黃帝時已有法律。他又根據《路史》、《左傳》、《通鑑前篇外紀》、《群輔錄》等書都記載黃帝時有刑官,論證有官必有法,不過古代法令簡單質樸,而且多半是習慣法。著有《中國法制史》、《九朝律考》和《漢律考》等書,後二書在整理古代法律資料方面有所貢獻。
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後,北京大學等高等院校陸續南遷,程樹德先生失去教職,生活極端拮据,病無醫藥,終至癱瘓。然而他仍在“目難睜不能視,手顫抖不能書”的情況下,抱病口述由親屬筆錄,歷時9年,於1942年終於著成他生平最後一部重要著作《論語集釋》四十卷,於1943年出版。
《自序》云:“著者以風燭殘年,不惜汗蒸指皸之勞,窮年矻矻以為此者,亦欲以發揚吾國固有文化,間執孔子學說不合現代潮流之狂喙,期使國人之捨本逐末、徇人失己者俾廢然知返。余之志如是而已。”

主要著作

《中國法制史》、《九朝律考》、《漢律考》、《國際私法》、《漢律考》、《論語集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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