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元鳳

程元鳳

程元鳳(1199-1268),字申甫,號訥齋,歙縣(今屬安徽)人,南宋大臣。程元鳳出生於書香門弟,精通詩詞,具有較高的文學造詣。理宗紹定二年(1228年),程元鳳考中進士,被子任江陵府教授,以後歷任太學博士宗學博士秘書丞著作郎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職,以忠誠正直著稱。

基本介紹

  • 本名:程元鳳
  • 字號:字申甫
    號訥齋
  • 所處時代: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歙縣(今屬安徽)
  • 出生時間:1199年
  • 去世時間:1268年
  • 主要作品:《訥齋文集》
人物經歷,釋文,

人物經歷

程元鳳寶祐四年(1256年),升任右丞相兼樞密使,提出"進賢、愛民、備邊、守法、謹微,審令"12字方針作為施政綱領,並親自從全國挑選了數十名德才兼備的人士,推薦給朝廷加以重用。六年(1258年),提舉洞霄宮(《南宋館閣續錄》卷七)。開慶兵興,起判平江府。度宗即位,進少保,正當程元鳳施展政治才華的時侯,投機者丁大全上書皇帝誣告左丞相,期望取而代之,程元鳳對此感到失望,又羞與丁大全為伍,提了辭職要求,皇帝對此感到棘手,放棄了提拔丁大全的打算,並加封程元鳳為新安郡公。晚年,程元鳳被授少傅等職,並進封為吉國公,但因與奸相賈似道衝突,於1268年以少保、觀文殿大學士致仕,歸隱於黃山,黃山名景丞相源即由此而得名。著有《訥齋文集》。
《宋史》有程元鳳傳。 程元鳳在南宋寶祜成淳間兩次為相,為官勤政愛民,在知饒州時,水災泛濫,訪民疾苦,督修城堞,置義阡,寬誅求,察誣枉,百姓稱頌。為相時也以直言敢諫知名。在京師災荒之時,程元鳳給皇帝上疏:“綴土木無益之役,以濟暴露之民,移緇流泛濫之恩,以給顛沛之眾。”痛切時弊。
《宋史·程元鳳傳》
程元鳳,字申甫,徽州人。紹定元年進士,調江陵府教授。端平元年,差江西轉運司幹辦公事。丁母憂。淳祐元年,遷禮、兵二部架閣,以父老不忍去側,遷太學正,以祖諱辭,改國子錄。父憂,服闋,遷太學博士,改宗學博士。以《詩》、《禮》講榮王府。旁諷曲諭,隨事規正,多所裨益,王亦傾心敬聽。輪對,極論世運剝復之機及人主所當法天者。理宗覽之曰:“有古遺直風。”
六年,進秘書丞兼權刑部郎官。七年,兼權右司郎官,遷著作郎,仍權右司郎官。輪對,指陳時病尤激切,當國者以為厲己。丐外,知饒州。郡初罹水災,元鳳訪民疾苦,夙夜究心,修城堞,置義阡,寬誅求,察誣證。進江、淮、荊、浙、福建、廣南都大提點坑冶,仍兼知饒州冶司,歲有冬夏帳銀,悉舉以補郡積年諸稅斂之不足者。芝生治所,眾以治行之致,元鳳曰:“五穀熟則民蒙惠,此不足異也。”
召奏事,辭,不允,遷右曹郎官。疏言實學、實政、國本、人才、吏治、生民、財計、兵威八事。尋兼右司郎官,拜監察御史崇政殿說書。丞相鄭清之久專國柄,老不任事,台官潘凱、吳燧合章論列,清之不悅,改遷之,二人不拜命去。元鳳上疏斥清之罪,其言明白正大,凱、燧得召還。有事於明堂,元鳳疏言“祈天以實不以文”。又言邊備,謂“當申儆軍實,以起積玩之勢。”及言濫刑之敝。十二年,拜右正言兼侍講,以祖諱辭。詔權以右補闕系銜。上疏論格心之學,謂“革士大夫之風俗,當革士大夫之心術。”至於文敝、邊儲、人才、民心、儲將帥、救災異,莫不盡言。
余晦以從父天錫恃恩妄作,三學諸生伏闕上書白其罪狀,司業蔡抗又力言之,元鳳數其罪劾之。奏上,以晦為大理少卿,抗為宗正少卿。元鳳又上疏留抗而黜晦,以安士心。乃命抗仍兼司業,晦予郡。
殿中侍御史,仍兼侍講。京城災,疏言:“輟土木無益之役,以濟暴露之民;移緇流泛濫之恩,以給顛沛之眾。務行寬大之政,固結億兆之心。旁招俊乂,而私昵無濫及之恩;屏去奸私,而貪黷無覆出之患。謹便嬖之防,而不使之弄權;抑恩澤之請,而不至於無節。”言多剴切。
寶祐元年,兼侍讀,遷侍御史,言法孝宗八事。薦名士二十餘人,進尚書吏部侍郎中書舍人,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仍兼侍讀。亟辭,出關,不允。有事於南郊,元鳳為執綏官,答問多所開陳。帝因欲幸西太乙宮,力諫止之。三年,遷權工部尚書,力求補外,特授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蜀境與沅、靖交急,朝廷欲擇重臣出鎮上流,用徐敏子易蜀帥及用向士璧為鎮撫。元鳳請下荊南,調兵援蜀,移呂文德上沅、靖。進依前職,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進參知政事,尋進拜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新安郡公。力辭,御筆勉諭,猶周回累日而後治事。疏奏正心、待臣、進賢、愛民、備邊、守法、謹微、審令八事。高、孝、光、寧四朝國史未就,奏轉任尤焴領其事,纂修成之。會丁大全謀奪相位,元鳳力辭,授觀文殿大學士判福州、福建安撫使。又力辭,依前職,提舉洞霄宮。
開慶兵興,上手疏收人心、重賞罰、團結民兵數事。俄起判平江府兼淮、浙發運使。四上章乞免。三年,御筆趣行,奏免修明局米五萬石。拜特進,依前職。充醴泉觀兼侍讀。度宗即位,進少保。三年,拜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吉國公,以言罷,依舊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乞致仕,不許。四年,罷觀使,以守少保、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卒,遺表聞,帝震悼輟朝,特贈少師。
元鳳之在政府也,一契家子求貳令,元鳳謝之曰:“除授須由資。”其人累請不許,乃以先世為言。元鳳曰:“先公疇昔相薦者,以某粗知恬退故也。今子所求躐次,豈先大夫意哉?矧以國家官爵報私恩,某所不敢。”有嘗遭元鳳論列者,其後見其可用,更薦拔之,每曰:“前日之彈劾,成其才也;今日之擢用,盡其才也。”所著《訥齋文集》若干卷。

釋文

圖冊的文字:
釋文:
(鈐封楷書:札子拜呈提舉洪金紫光祿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 程元鳳謹封旁有辭楮局回札五字)元鳳皇恐拜稟 提舉郎中 元鳳劃承翰兄 把玩欣懌 董督易楮遴選明敏之才 命議惟允 申諭引避何耶 為國宣勞 勿辭甚幸 勿遽不暇詳雅 總幾孚丙 右謹具拜呈 寅月日 金紫光祿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程元鳳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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