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建皇儲(秘密立儲法)

密建皇儲

秘密立儲法一般指本詞條

密建皇儲是皇權專制和傳統宗法社會里,皇位繼承人的選擇是關係到國本的大事,怎樣合理平穩地交接皇權成為清初歷朝不斷探索的題目,直到雍正朝以後才更趨成熟。密建皇儲制度正是雍正在廢棄公開建儲制後而建立的皇位繼承人選擇制度。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四子寶親王弘曆成為清代第一個以秘密建儲制繼位的皇帝,是為乾隆皇帝。乾隆帝在對歷朝歷代的建儲法詳加比較剖析後,認定秘密建儲“實為美善”,進一步將秘密建儲確定為神聖不可更改的“建儲家法”。乾隆以後,自嘉慶鹹豐,都是按秘密建儲制繼承皇位的。秘密建儲與公開建儲相比較,避免了皇子之間為奪取皇位而發生的殘酷爭鬥,對穩定政局具有一定作用。

基本介紹

背景,核心,意義,

背景

在我國封建社會中,按照封建宗法制原則,通常實行公開的嫡長子繼承制。清代從康熙朝開始,沿用中原各王朝立嫡長子的做法確定皇位繼承人。康熙十四年(1675年)下詔冊立嫡長子胤礽皇太子康熙帝多子,在位時間又長,過早地公開冊立太子,造成了康熙帝和太子間、太子和諸皇子間的矛盾和紛爭。矛盾激化到不可調和的地步,使皇權受到了威脅,政局也因此動盪不寧,康熙帝不得已兩次廢皇太子胤礽
雍正帝雍正帝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第二次廢皇太子後,康熙皇帝再沒有公開建儲,致使康熙死後雍正帝即位成為一大歷史疑案。一說雍正帝遵遺詔即位,即康熙帝臨終前,遺詔雍親王皇四子胤禛“克承大統”;一說雍正帝“矯詔篡位”,即康熙帝臨終前遺詔“皇位傳十四子胤禎”(皇十四子胤禵原名胤禎),皇四子胤禛將“十”改為“於”,將“禎”改為“禛”,於是康熙帝遺詔就成為“皇位傳於四子胤禛”。無論歷史真相如何,雍正帝雖是康熙朝激烈的皇位爭奪戰中的勝利者,然而,爭奪戰的嚴重後果給予雍正的教訓是深刻的,因而在即位後,他斷然廢棄了公開建儲制,宣布實行秘密建儲。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帝於乾清宮西暖閣召見王公大臣時宣布:“今朕諸子尚幼,建儲一事,必須詳加審慎,此事雖不可舉行,然不得不預為之計。今朕特將此事,親寫密封,藏於匣內,置之乾清宮正中,世祖章皇帝御書‘正大光明’匾額之後,乃宮中最高之處,以備不虞,諸王大臣鹹宜知之。”雍正帝命諸王大臣共議這種做法,諸王大臣均無異議。雍正帝遂命諸臣退下,只留總理事務王大臣當面將密封的錦匣收藏於“正大光明”匾後。後來,雍正帝又另書密封一匣,“常以隨身”。

核心

皇位繼承是皇帝制度的核心問題。自西周到清朝初期,冊立太子是皇位繼承的正統做法。這種制度依據宗法制度嫡長繼承、順序嗣位的原則,皇后所生的長子為太子,如長子早死,即立長子之子為太孫,無子再由皇帝的嫡次子順序繼承。如果皇后無子,才考慮冊嬪妃所生的長子為太子皇帝無子則在近支親屬中選立太子
無論歷史真相如何,康熙諸子爭奪皇位給予雍正皇帝深刻的教訓。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皇帝廢棄了公開建儲制,宣布實行秘密建儲。雍正帝在乾清宮西暖閣召見王公大臣,共議秘密建儲制,諸王大臣均無異議。雍正帝遂將密封的寫有繼位人姓名的錦匣收藏於“正大光明”匾後。後來,雍正帝又另書密封一匣,隨時帶在自己的身邊。

意義

雍正密建皇儲的用意何在?
第一,預先指定繼承人,保證了皇位繼承的有序。
第二,不明確公布皇位繼承人,阻止了繼承人形成權力集團。因此雍正皇帝故意布疑陣, 在各方面都使四阿哥弘曆、五阿哥弘晝分庭抗禮,讓人相信他們都有即位的可能。
密建皇儲制度,削弱了宗法制在皇位繼承問題上的法定支配作用,擴大了對皇帝候選人的選擇範圍。選立繼位人之權全由皇帝一人掌握,選立繼位人不以嫡、庶、長、幼為條件,而以是否具有統治才能為原則。這是對皇帝制度的重大改革。
乾隆帝繼位後,在對歷朝歷代的建儲法詳加比較剖析後,認定秘密建儲最為美善,進一步將秘密建儲確定為神聖不可更改的家法。乾隆以後,嘉慶、道光、鹹豐3位皇帝,都是按秘密建儲制繼承皇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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