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加太地區國家與歐共體及其成員國夥伴關係協定

科托努協定一般指本詞條

《非加太地區國家與歐共體及其成員國夥伴關係協定》簡稱《科托努協定》(Cotonou Agreement),是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區國家集團(簡稱非加太集團)77個成員國和歐洲聯盟15國於2000年6月23日在貝寧首都科托努簽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加太地區國家與歐共體及其成員國夥伴關係協定
  • 外文名:Cotonou Agreement
  • 簡稱:《科托努協定》
  • 時間:2000年6月23日
  • 簽訂地點:貝寧首都科托努
歷史,內容,組織機構,成員國,意義,修訂條款,

歷史

該協定前身是1975年2月28日由非加太集團46個成員國與歐洲經濟共同體9國在多哥首都洛美簽訂的貿易和經濟協定《洛美協定》。《洛美協定》曾是非加太集團和歐盟間進行對話與合作的重要機制,也是迄今最重要的南北合作協定,自1975年以來共執行了4期,歐盟一直通過該協定向非加太集團成員國提供財政、技術援助和貿易優惠等。2000年2月,非加太集團和歐盟就第五期《洛美協定》達成協定,並於同年6月在科托努正式簽署,稱《科托努協定》。《洛美協定》就此宣告結束。經歐盟15國和非加太集團76國政府的正式批准,《科特努協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內容

科托努協定》包括政治對話、貿易與投資、為促進發展而進行的合作3方面。主要內容是歐盟向非加太國家提供經濟援助,雙方進行全面政治對話,及時解決在消除貧困和防止地區衝突方面的問題,擴大經貿合作以及進行財政援助改革等。加強政治對話是協定的重要方面,對話涉及諸如人權、民主及善政等問題。在貿易及發展方面,協定執行頭5年的金額將達到160億歐元,已有74項有關計畫獲得通過以待實施。根據協定,歐盟和非加太地區將簽署一系列經濟夥伴協定,制定貿易和投資新框架,通過貿易和區域一體化減少貧困現象、保持可持續發展態勢並加快非加太地區融入世界經濟的步伐。
《科托努協定》的有效期為20年,每5年修訂一次。2005年6月25日,歐洲聯盟和非加太集團按規定對協定進行了修訂,簽署了《科托努修改協定》。協定經過修訂的《科托努協定》在加強政治對話、實現新千年目標、消除貧困、加強經濟和貿易聯繫等方面增加了新的內容。

組織機構

為執行《科托努協定》雙方設立了組織機構:
1、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Ministers),由每個協定簽字國派出一名部長組成。設共同主席兩名,由歐盟和非加太集團雙方各派一人擔任。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例會。理事會秘書處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2、使節委員會(Committee of Ambassadors ),由各簽字國派出的大使組成,主席由歐盟和非加太集團雙方分別派員輪流擔任。委員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3、聯席會議(Joint Assembly),非加太集團成員國各派一名代表出席,歐洲議會則派出與前者數目相等的代表與會。共同主席由歐盟和非加太集團雙方各派一人組成。聯席會議一年召開兩次。
4、聯合議員大會(Joint Parliamentary Assembly),由數量相等的歐洲議會議員和非加太集團各成員國議員或議會指定代表組成,雙方各自選派13人組成總務委員會,其中雙方各派一人擔任共同主席,其餘24人為副主席。大會每年召開兩次,部長理事會成員出席大會。總務委員會或部長理事會可以提議召開特別會議。大會下設三個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經濟發展、財政和貿易委員會;社會事務和環境委員會。
5、工業發展中心:設在布魯塞爾,負責推動對非加太集團成員國的投資。
6、農業及農村合作技術中心:設在荷蘭的瓦赫寧恩,負責向非加太集團成員國提供農業及其有關領域的信息、調研及培訓。

成員國

《科托努協定》現有成員103個,包括:
歐洲聯盟25國:愛爾蘭、比利時、丹麥、德國、法國、荷蘭、盧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希臘、義大利、英國、奧地利、芬蘭、瑞典、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賽普勒斯和馬爾他。
非洲地區48國:衣索比亞、安哥拉、貝寧、波札那、布吉納法索、蒲隆地、赤道幾內亞、多哥、厄利垂亞、維德角、甘比亞、剛果(布)、剛果(金)、吉布地、幾內亞、幾內亞比索、加納、加彭、辛巴威、喀麥隆、葛摩、象牙海岸、肯亞、賴索托、賴比瑞亞、盧安達、馬達加斯加、馬拉威、馬里、茅利塔尼亞、模里西斯、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南非、尼日、奈及利亞、獅子山、塞內加爾、塞席爾、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史瓦濟蘭、蘇丹、索馬里、坦尚尼亞、烏干達、尚比亞、查德、中非。
加勒比地區15國:安提瓜和巴布達、巴貝多、巴哈馬、貝里斯、多米尼加、多米尼克、格瑞那達、蓋亞那、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聖露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蘇利南、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牙買加、海地;
太平洋地區15國:巴布亞紐幾內亞、斐濟、吉里巴斯、索羅門群島、湯加、吐瓦魯、萬那杜、薩摩亞、馬紹爾群島、庫克群島、諾魯、帛琉、紐埃、密克羅尼西亞、東帝汶。此外,古巴於2003年5月成為該協定的觀察員國。非加太 - 歐共體合作協定概述(下稱“科托努協定”) “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的部分國家和歐洲共同體及其成員國和其他部分集團成員之間的夥伴關係協定”簽訂於2000年6月23日在貝寧科托努,因此得名“非加太 - 歐共體合作協定”或“科托努協定”。有人總結了20年的期間,從2000年3月至年2月到2020年,並於2003年4月生效。這是第一次修訂於2005年6月,於2008年7月1日生效的修訂。

意義

“科托努協定”是一項全球性協定,引進重要的變化和雄心勃勃的目標,同時保留“既有”25年的非加太 - 歐共體合作。
前塑造歐共體發展合作的協定和公約相比,“科托努協定”在多個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它的目的是建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基於三個相輔相成的支柱
發展合作,經濟和貿易合作,政治層面。“科托努協定”的目標
的夥伴關係為中心的基本原則上減少和最終消除貧困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和融入世界經濟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科托努協定“第1條)的逐步融合一致的目標。 “科托努協定”
平等的合作夥伴和發展戰略的所有權;參與(中央政府的主要合作夥伴,其他演員不同類型的夥伴關係開放)舉足輕重的作用,對話和相互義務的履行差異化和區域化“科托努協定”的演員
合作的演員是:國家(當局和/或在地方,國家和區域一級的國家組織);非國家行為者(私營部門,經濟和社會合作夥伴,包括工會組織,根據民族特色的民間社會各種形式的)。“科托努協定”的
執行情況,歐洲發展基金 (EDF)是“科托努協定”下的社區發展合作提供援助的主要工具。法國電力公司是由歐盟會員國的具體貢獻鍵的基礎上 。每個法國電力公司簽訂了一年多的時間 。
10 法國電力公司涵蓋了從2008年至2013年期間,並已分配 ?22.7億美元,這是歐盟成員國之間建立的內部協定 。在9 法國電力公司,其中包括2000年至2007 年期間相比,初始金額增加了近65% 9日法國電力公司最初分配?2000-2007年的13.8億美元)。
從法國電力公司資助的非加太國家的合作是從歐共體預算資助的發展合作,通過補充預算工具-發展合作的工具,儀器穩定,民主和人權的歐洲人道主義援助文書的歐洲儀器。

修訂條款

“科托努協定”,該協定是適應到2020年,每五年為修訂條款,預計提供 。
按照“科托努協定”第95條,為第二次修訂的“科托努協定”的主要原因是:
保持相關性和非加太國家和歐盟國家之間的夥伴關係的優秀品格;適應的協定,在國際和非加太 - 歐共體關係的重大變化;進一步發展,對雙方都至關重要的幾個主題:政治層面,體制問題和部門的具體政策問題;經濟合作,區域一體化和貿易;開發性金融合作,包括人道主義和緊急援助,並在新的發展援助規劃和管理進步。締約方與“非加太集團國家的”
科托努協定“成立之間獨特的夥伴關係,非加太國家,一方面,和歐洲共同體及其成員國另一方面。
“非加太國家”的概念可追溯到“國家非加太集團”,正式成立於1975年與美國喬治敦協定,最初是由46個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簽署 。今天,非加太國家集團共有79個國家,為科托努協定“,其中第78簽字國(古巴是個例外 )。小號OUTH非洲是一個“科托努協定”的締約方,但並非所有的規定適用於南非和歐盟之間的合作(見的“科托努協定”第3協定)。
非加太國家集團擁有自己的機構和決策的決策過程。它涉及通過的“科托努協定”的聯合機構與歐洲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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