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文化:價值訴求與制度構造

私法文化:價值訴求與制度構造

《私法文化價值訴求與制度構造》是200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少偉,王延川。

基本介紹

  • 書名:私法文化:價值訴求與制度構造
  • 作者:李少偉,王延川著
  • ISBN:9787503689642
  • 頁數:347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01-01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 版次:1
  • 所屬分類:圖書>法律>理論法學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內容簡介

《私法文化:價值訴求與制度構造》以現代法律文化的價值意蘊及理論架構對現代私法制度進行解讀,以期能夠揭示現代法律文化和現代私法的價值訴求與制度構造之間的相互兼容和相互支持的關係。《私法文化:價值訴求與制度構造》在民商分立的框架之下對現代私法價值進行提煉,認為現代民法文化既注重個人自由價值,又兼顧社會正義價值:追求既保障個人利益,又維護社會利益的目的。現代商法文化既注重營業自由價值,又兼顧交易安全價值,追求既保障個人利益,又體現維護市場交易者利益和諧的目的。我國民商事法律制度應以上述價值訴求為基準和尺度,進行反思與重構,以現代民法和商法的價值取向指導我國《民法典》和《商法通則》的制定,解決制定過程中所形成的一些理論難點和爭議問題。

作者簡介

李少偉,1961年出生,陝西鳳翔人。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長期從事民商法學教學、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為私法文化、民商法基礎理論、債與契約法理論。出版《法律文化導論》、《交易風險的成因、防範及救濟》等專著5部,主編教材2部,在《法律科學》等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十多篇。先後獲省、市及校級科研和教學獎9項。主持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現代民法文化與中國民法法典化研究”,參與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市場經濟條件下民法價值研究”的研究工作。
王延川,1975年出生,陝西成陽人。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私法文化、商法基礎理論、公司法與證券法理論。出版著作6部,發表論文十餘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商法價值的科學發展與商事制度體系構建”,參與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現代民法文化與中國民法法典化研究”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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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私法文化與私法價值
第一章 法律文化闡釋
第一節 現代文化與現代法的精神
  1. 現代文化的價值
  2. 現代法的精神
第二節 法律文化的結構
  1. 結構與法律文化結構
  2. 法律觀念的輸出功能
  3. 法律制度的輸出功能
第三節 法律文化的社會結構基礎
  1. 家庭、家族共同體與法律文化
  2. 民族共同體與法律文化
第二章 私法文化的基礎及功能
第一節 私法與公法劃分的實益
  1. 公私法劃分的起源、演變及其成因
  2. 公私法劃分與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建構
  3. “私法公法化”的澄清:以商法為例
  4. 公私法一體——中國傳統法律體系的結構形式
第二節 私法文化的物質基礎
  1. 利益追求的正當性
  2. 權利的基礎性
  3. 交易的普及性
第三節 私法文化運用:契約結構的文化分析
  1. 契約的演進與契約結構的確立
  2. 主觀精神:守約在契約結構中的基礎性
  3. 客觀精神:形式在契約結構中的共識性
  4. 契約與法律
第三章 中國傳統社會私法缺失的文化分析
第一節 民法缺失的私法文化分析:以所有權的缺失為例
  1. 集團權力本位與個人權利本位
  2. “法者罰之體”與“法是人民自由的聖經”
  3. “法自君出”與理性之法
  4. 民法缺失的實證表現:以所有權為例
第二節 商法缺失的私法文化分析:以公司人格的缺失為例
  1. 公司人格的發展與我國之繼受
  2. 公司人格在中國社會繼受之困境
第二部分 私法價值與私法制度構造
第四章 民法的價值與制度實現
第一節 個人自由與社會正義
  1. 個人自由和社會正義的價值內涵
  2. 現代法的本體價值——個人自由和社會正義的統一
  3. 現代法的本體價值對我國民事立法的啟示
第二節 抽象人格與具體人格
  1. 現代性與自由人格的興起
  2. 抽象人格與個人自由
  3. 具體人格與社會正義
第三節 所有權的歷史發展:自由與限制
  1. 19世紀以前的情況
  2. 法國《民法典》:絕對所有權的誕生
  3. 理想的破滅——所有權在世紀的發展
  4. 德國《民法典》的核心:相對所有權
  5. 蘇俄《民法典》:個人所有權的“衰落”
第四節 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
  1. 契約自由及其制度體現
  2. 契約正義的產生及表現
第五章 商法的價值與制度實現
第一節 營業自由及其限制
  1. 營業自由的解釋
  2. 營業自由的理論基礎
  3. 營業自由權
  4. 對營業自由的限制
第二節 交易安全及其制度保障
  1. 交易安全的意義
  2. 交易安全的理論基礎
  3. 交易安全制度的類型化
  4. 社會責任:交易安全價值的另類表現
第三節 商法:文化基礎與現代發展
  1. 現代商法的文化基礎
  2. 現代商法的技術構建
  3. 現代商法的當代發展
第四節 公司人格解釋:現代性與後現代性
  1. 問題的提出
  2. 現代性框架中的“公司主體論”
  3. 後現代性思潮與“公司客體論”
第六章 民商立法的體系結構
第一節 民商立法體制考察
  1. 民商立法體制的意義
  2. 民商分立立法體制
  3. 民商合一立法體制
  4. 分合折衷立法體制:實質上的民商合一立法體制
  5. 民商分立立法體制:我國的立法選擇
  6. 超越民商立法體制的形式
第二節 民法典的形式特質
  1. 問題的提出:我國民法典采編纂式抑或彙編式模式
  2. 構築民法典的立法技術:潘德克吞體系
  3. 潘德克吞體系的優勢
第三節 民法典的制度構造
  1. 民法典的基本定位
  2. 民法典制度取捨的爭論
  3. 民法典構造的基本構想
  4. 民事習慣:民事立法不足的補充
第四節 商法通則的制定及構造
  1. 商法通則:我國商事立法的現實選擇
  2. 《商法通則》與其他規範之間的協調
  3. 《商法通則》的基本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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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西北政法大學學術文庫》是西北政法大學在本校教師的研究成果中遴選出版的一套學術叢書,希望它能代表西北政法大學的學術導向、學術風格和學術水平。
西北政法大學來源於中共中央1937年在延安創辦的第一所幹部學校——陝北公學。陝北公學生於戰火,旨在救亡。毛澤東就在親自講學時鼓勵學生:因為有陝公,中國不會亡。1949年,由陝北公學等學校合併而成的延安大學奉命南遷西安,成立西北人民革命大學,是為了給西北地區新成立的各級人民政權培養幹部,它的辦學風格自然與本來意義上的大學大異其趣。再後來院校合併,西北大學法律系併入,形成法學教育的“四院四系”或“五院四系”,“文革”中停辦。“文革”後恢復,主管由最高人民法院而變為法務部,後變為陝西省;校名由西安政法幹校、中央政法幹校西北分校、西安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最後更名為西北政法大學。學校坎坷磨難,師生篳路藍縷,總算成就了一個全國法學人才重要培養基地和法學重鎮的地位,同時形成了法學特色鮮明,哲學、經濟學、管理、新聞、公安、外語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格局。
大學的根本宗旨是培養高水平人才;圍繞這一根本宗旨,教學和科研是學校的兩項中心任務。由於十萬校友在全國各行各業,特別是法律行業的傑出表現,西北政法大學對自己的教學水平從來都相當自信。近年來,學校更是旗幟鮮明地反對教育行政化,提倡回歸大學本位,堅持加強實踐教學、服務社會、開放辦學的方針,教育教學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全國各大法學院都有個別教師掛職法務部門實踐的經驗,但我們已將法科教授的掛職作了分批次、普遍化的安排;我們在全國首創了所有法科青年教師擔任法官助理一年、法科研究生擔任見習法官、檢察官助理半年的實踐教學模式;多年來,我們都把法庭辯論、模擬法庭教學正式納入課程體系,等等。一系列的教學改革,使教師的教學能力、學生的實踐能力都得到了明顯提升。
科學研究也是大學的重要職責之一。經過幾代西北政法大學學人的努力,現已形成了在價值哲學、陝甘寧邊區法制史、死刑問題、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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