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券陷阱

禮券陷阱

禮券陷阱是指商家借返券促銷活動而布下的消費陷阱。消費者為了使用免費得來的禮券,需要付出成倍的現金成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禮券陷阱
  • 對象:返券促銷活動
  • 屬性:消費陷阱
  • 對應:付出成倍的現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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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禮券陷阱
由於目前禮券缺乏具體的法律保障,加上“履約保證”也沒有強制實施,因此,一旦買到了有“使用限制”的禮券,形同貶值,且禮券使用的設限很多,包括全部都不能找零,不可折抵現金,也不可以並同其他優惠一併使用;此外,半數業者對於禮券過期都沒有提供補救措施。

模式

返券 返券這種頗為盛行的行銷模式,曾經讓不少商場“大賺特賺”。一位商業專家為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商品直接打5折,那么消費者只需要花費100元就可以購買200元的商品。但如果是滿“200元送100元禮券”,那么消費者實際購買所需要商品的價格還是200元。不僅購買商品沒有優惠,消費者甚至還會因為想使用100元的消費券,再度消費。

返券

參與“返券”這種行銷遊戲的消費者,非但達不到省錢的目的,反而會越消費越多。同時,由於商品價格大多為199元、299元等,消費者還需要不斷“湊整”,才能將返得的禮券花出去。如此一來,商家源源不斷地賺到了顧客的“添頭”,而消費者購買的卻大多是“非必需品”。
事實上,“返券”這種行銷陷阱,還給“黃牛黨”提供了生存的空間。據記者了解,在“返券”活動中,顧客手裡有大量返券,但又不想添錢買沒用的東西;另一些顧客想買折扣商品但卻沒有足夠的代金券。因此就產生了靠“倒券”吃飯的“黃牛黨”。他們低價買進代金券高價售出,賺取利潤差。
種種弊端的出現最終令返券行銷在商場“壽終正寢”。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促銷活動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商業零售經營單位不得舉辦購物返券的促銷活動”。
電子禮券 電子商務領域在中國國內的發展進入快行線的同時,行業競爭也趨於白熱化。為了提升銷售業績,不少電子商務網站都推出了各種禮券。不過,儘管禮券大多屬於無條件發放,但使用的門檻卻普遍很高。電子商務網站目前盛行禮券行銷,是“師從”於幾年前百貨行業流行的“返券”活動。

電子禮券

在業內人士看來,禮券用得越多花銷越大,這種“無底洞”式的行銷手段,似乎已經成為了目前主流電子商務網站禮券行銷的共同特點。

相關法規

商務部等國家五部委聯合制定了《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從2006年10月15日起實施。《辦法》規定,零售商促銷活動的廣告和其他宣傳,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文字、圖片或影像。促銷活動過程中,應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示促銷原因、規則、期限、範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對不參加促銷活動的櫃檯或商品,應當明示,並不得宣稱全場促銷;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條件、附加條件的促銷規則時,其文字、圖片應當醒目明確。

專家說法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李昊認為,在返券活動中,經營者通過提高商品標價,使返券後的價格實際上高於原價格。這種表面上讓利於消費者,實際上沒有讓利甚至提高了價格的行為,違背了公平合理的市場交易規則。促銷廣告應以醒目的字型將不同檔次的返券額度、限制規定都標出來,提醒消費者自己做慎重選擇。商家有意不加明示,屬欺詐行為。對禮券的使用條件和範圍的限制,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選擇權,使消費者的一次性消費行為變為連續性消費行為。“折起”是一種很含糊的表述,容易誤導消費者,違背了“不得利用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的規定。商場必須誠信經營,不能以自己的強勢地位隨意確定不正當的條件來限制消費者消費,使消費者遭受某種損失。一些經銷商之所以公然違規促銷,主要原因是執法部門監管不力。
“免費禮券的推出,對消費者而言更像是一個‘陷阱’。”中國社科院商業專家趙京橋表示,從保護消費者權益角度說,在消費者“註冊”前或商家“贈券”前就要做出明示:它是什麼樣的禮券?禮券該如何使用?
在他看來,其實商家發放免費禮券,就和現在很多餐廳里免費送飲料的情況類似。儘管免費,但仍要保證其質量。同理,各商家對禮券也應該負起責任,這樣才能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建議

每到節日期間,商家虛假打折、返券受限、贈品質量低劣等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商家甚至先提價後打折,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購物時務必辨別和諮詢清楚打折、返券等促銷活動的規則,當心其中的“霸王”條款,並且注意保留好消費票據,以便於解決糾紛時占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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